陳世峰被判20年!劉鑫發文"不再沉默",江歌媽媽:將和她對簿公堂

2021-02-20 網易新聞客戶端


東京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備受關注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庭審·細節

江歌案宣判:陳世峰昏厥被法警攙扶 江母表現平靜

被告人陳世峰在法官宣判確認殺人罪後沒多久,突然倒在證人席桌上。倒頭大約半分鐘後被警察扶起來,被警察圍住直到宣判結束。江歌媽媽全程神色平靜。

法官公布江歌案判決依據:刀是陳事先準備 殺意強烈

法官公布江歌案5大判決依據: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陳世峰是有計劃謀殺,沒有悔意。法院認為,刀是陳世峰事先準備的,殺害江歌和劉鑫的意圖事先就有,且殺意強烈。江歌母親對判決不滿。

庭後·回應

江歌母親:仍要揭露劉鑫謊言 回國後將和她對簿公堂

江歌母親稱陳世峰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但質疑劉鑫在江歌被害案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並稱回國之後,將會和劉鑫對簿公堂!

劉鑫發文:當時不知江歌遇害 最大失誤是接受採訪

3點半左右,劉鑫發表《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一文,其中解釋事發後她並不知道兇手是陳世峰,只是向警方供述了曾與陳世峰有過爭執,當時她也不知道江歌已經遇害。劉鑫在文中也表示,在開庭前接受採訪是最大失誤。

【附江歌母親庭審後發布會發言】

今天的判決大家都聽到了,什麼是事實,什麼是真相!我本來是打算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公布案卷,告訴大家我沒有撒謊!但是大橋先生跟我說,檢察官給的這些案卷是不允許被公布的。

我曾經向網友許諾,庭審結束後會公開案卷,非常對不起大家!但是庭審這些天,很多媒體都在場,你們都聽到了事實是什麼。今天的法庭判決也說明了我江歌沒有半點錯誤。大家都聽到了法庭上的證言證詞。但是我依然要揭露劉鑫的謊言。

在這之前,有一件事我沒弄明白。網上曝出了陳世峰姐姐陳世芳的行程。她今年4.2到青島,4.4離開青島。她到底去做什麼?我至今不明白。我相信我的這個疑問,很多人心裡都會有吧。警方的案卷當中明明寫了劉鑫把門鎖了,為什麼劉鑫在法庭上要把她在案卷裡體現的內容推翻?

報警的錄音,是經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裡住了兩個月,怎麼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唯獨你在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警察不讓。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警察,你劉鑫在警方那裡,不屬於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繫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闆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峰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警察允許你說的嗎?!陳世峰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附劉鑫庭審後發布的回應全文】

案發當時的情況已經在警察局做了筆錄,日本警方和檢察院也進行了反覆核實。由於我的不守信(迫於千百萬網友的吶喊,我在局面的採訪中說出了部分口供,也寫了自辯的長微博,對方律師很顯然利用了這些自述),陳世峰和他的律師竟然編出謊言來脫罪!在這裡,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我都經歷了什麼。

大概3號凌晨20分左右,警察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警察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警察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信息。

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外面警察問:

1.你叫什麼名字?

我:劉鑫。

2.我們當天與誰見過?

我:陳世峰。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3.這個人我們的關係,他的個人信息?

我: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幾個月了。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鐘)

後來警察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門外只有警察,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之後他們進來我們的臥室,詢問我:

1.名字,國籍,身份,學校名字…個人信息,並且拿出護照,在留卡進行一一核對。

2.三叔的名字,國籍…我所知道的所有三叔的信息。

問完了所有信息之後,我被帶了出去。

門口走廊全部鋪上了塑料板,(這個可能就是他們不讓我出來也不讓我推門的原因)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1.我、三叔的個人信息。

我:再次回答。

2.白天我們都見過什麼人

我:陳、打工店同事。

3.回家路上都見過什麼人

我:一兩個上班族。

4.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

我: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

5.警察問了陳的所有詳細信息(年齡、學校、國籍、住址)

我:知道的全部告訴了警察。

6.採集我的十指指紋。他們做了簡單的記錄之後,就將我送到中野警察局。

我不記得到警察局的時間了,那時候也沒心思看手機。去了警察局之後,兩位警察向我自我介紹,說是負責人。我禮貌性的回應,根本沒聽見他們到底是誰(其中一位是後來負責我的木村警官)。之後在問話室給我拍了很多張全身照片(也許是考慮我是嫌疑人之一)。

之後一直在一間小屋子裡趴著,上午同學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麼突然不去文化館,我的導師到處在找我,無故缺席教授會生氣。下午打工店店長打來電話:今天怎麼無故缺勤。

快傍晚的時候(11.3),警察說需要我去現場做見證人(不知用詞是否恰當,就是看著他們取證)。到了公寓樓下,首先給我一份文件讓給我籤字。他們一直擋住上面的內容只讓我籤字就好,翻頁的時候,我手擋了一下,我就看到了漏出來的字樣裡有「殺人事件」。

我腦袋突然懵了,想問很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拼命安慰自己,一定是我沒理解好,警察說做完我該做的,會帶我去看三叔的。

警察過來給我戴頭套。(防止頭髮掉落現場)

我帶上了手套、腳套、頭套,跟著警察從樓下到三樓,只要取證的地方都指給我看,並讓我在取證處拍照作證。

全程我都沒聽進去他們說的是什麼,他們要我走就走要我停就停。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拍完照之後,我就去了警車上。警察在旁邊陪同,沒有人說話,沉默。

忽然我手機響了,是陳打來電話!!!

我把手機給了警察問怎麼辦,警察不讓接。(那時我心裡也差不多猜到可能是與陳有關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時候,也就是案發兩小時,警察已經包圍了陳世峰寓所,根據我提供的姓名地址,並且當場就搜出來血衣,血衣上的血跡在法庭上成為最關鍵的物證)

後來在車上,很多同學打來電話、發來微信,說是看了日本新聞,聽說中野出事了,問我有沒有事。

有一位木村警察一直都在我邊上。

每一個電話或微信都是徵求警察的意見,接或回復。警察說簡單回復,不讓說太多,我都統一說的:沒事。

回了幾個以後,

警察說:現在開始,儘量不要看手機了。

我就沒有看也沒有接了。

這麼多人來問,心裡越來越不安。

回到警察局天快黑了,兩位警察陪同,並多了一位翻譯老師。大家都坐著不說話,

我問:什麼是殺人事件?

木村警察很吃驚,說:你在哪裡看到的?

我:剛才籤字的時候,我看到的一眼。求求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木村警察跟我說:你姐姐、被害了。

我:我要去醫院,求求你們讓我去醫院,哪兒的醫院……

木村警察:我們不能帶你去,要等江歌的媽媽同意以後才可以。

那一刻覺得自己靈魂被抽空了,發不出聲音來,只有眼淚譁譁往下落。

沒過幾分鐘,三叔媽媽發來微信視頻,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掛斷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警察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11月24號(陳世峰被正式逮捕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每天都在警察局。

木村警察說:你是案發第一報警人,希望你能配和我們調查。

我:我可以嗎?任何事情我都願意做。

採集了我的DNA

當天回家走的路線

我們並肩走的左右順序,分別撐什麼樣的傘,談話內容

我和三叔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2號當天發生了什麼

我和陳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三叔平時的生活習慣,活動範圍,交友情況

陳的生活習慣,活動範圍,交友情況

(我的朋友全部都會介紹給三叔認識,我們的共同朋友很多。三叔的朋友我都不認識,只能警察自己查。)

我和三叔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我和陳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微信裡還有2號晚上陳發給我的信息、還有一條沒聽過的語音信息,進行字面推敲

(有些詞語只有我的朋友和三叔明白,查詢取證翻譯了3天,換了兩位翻譯老師)

我打工的路線,上學的路線

我的交通卡信息讀取

三叔交通卡信息讀取

讓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間的樣子

和警察一起去我們房間拍照取證

讓我描述三叔鑰匙的樣子,都掛著什麼吊墜,大概幾把鑰匙,都是幹什麼的鑰匙

三叔喜歡隨身攜帶什麼掛飾

筆錄裡面出現的所有人,哪怕只是個路人,他們都會私下去核對,所說一致,沒有問題之後,讓我籤字+蓋章

指證監控圖像裡面的人是否認識,是誰,判斷依據,籤字+蓋章

警察拍了很多衣服,帽子,背包的圖片,問我認識哪個,在哪兒見過,誰的私人物品,判斷依據,籤字+蓋章

在做上面三件事的時候,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

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準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警察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警察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警察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從3號案發兩小時開始(我還沒到警察局呢)

陳世峰家附近、學校裡面,就有很多便衣警察在觀察他的舉動。他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控制下。

但是警察一直找不到定罪的關鍵點。僅僅憑我說的白天見過、吵架過等好像不夠抓他。

後來警察和我一起翻他和我的聊天記錄,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他,先將陳拘留,再慢慢尋找更多證據。我立即同意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日本有脅迫罪。我馬上又補做了一個筆錄,大意是我向警方報告陳世峰威脅我和他複合,有威脅字眼。

警方受理,並以此為由抓捕了陳世峰(於11.24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

4號警察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警察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繫。

5號中午,翻譯老師說,中國的微博好像有你的照片,說你前男友是殺人犯。警察的表情很複雜,恨不得對我禁言。可是防不勝防,莫名其妙的就會有記者加我,加進來就巴拉巴拉問好多,我什麼都沒回答。國內的網絡上就出現【據劉鑫透漏】!!!而兇手陳世峰當時還沒落網!!!

警察局都是有翻譯的,他們知道了微博之後也在一直觀察動態!!!

木村警察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洩露消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採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採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沒有得到完整的消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採訪許可!!!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直到警方後來調查清楚之後,他們也表示無可奈何,每天早上翻譯老師到達之前,讓我給他翻譯微博又出現了什麼信息。

12號,兩位警察,一位翻譯老師,陪我去了三叔葬禮的地方,因為犯人還未逮捕,信息不能透漏,警察擔心裏面有中國媒體無法應對,禁止我進去,車停在禮堂對面。後來我無理取鬧,求他們一起送送三叔。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回到警察局,已經不能做筆錄了,只剩我一個人在小屋子裡哭。後來同研究室的前輩來看我,給我一束花,我拿著它去了一個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一個大橋下,我經常和三叔玩的地方,把花放在那裡。

大概20號,在警察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警察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警察不再提供住所。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信息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也就是說,20號之前我根本沒法見她!而且兇手都還沒落網,我更是什麼都不能說!中間我陸陸續續被阿姨問出來一些訊息,她全部發在了微博上。而陳世峰是上微博的,而且微博玩得很好!!我和阿姨說的每一句話,等於都直接告訴了陳世峰這個兇手!!!雖然阿姨自己也不希望這樣,我也理解她那時控制不了自己,但是我真的不能再多說了。

陳喜歡玩微博,事發後他開始關注國內輿論動態,11月6日,全網都在發消息說陳世峰是兇手,看到了輿論之後,他刪除了全部微博,註銷了自己的微博帳號。還儘可能刪除了自己的網絡軌跡。這也許是後來媒體找不到他多少信息的原因。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警察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

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之後某一天,我去了曾經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見了店長阿姨,除了案件相關的內容我們聊了很多。

我還去拉麵店,跟店長打了招呼,感謝他的照顧,辭了打工。

學校也很少去,不是導師找我,我都不出門。殺人犯還未逮捕,萬一遇到中國媒體,追著我問東問西,也不知如何是好?

12月

1號開始,去檢察院見檢察官,檢察官從頭核對我的口供。因為檢察官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每次去的具體時間都不一樣。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個月。

檢察官針對所有問題、細節,都是反反覆覆、詢問好幾天的。

1月

檢察官的質疑結束後,12.29開始,除非緊急情況,我就不需要再去警察局了。

12.24-1.10在學校公寓

1.19下午,去了中野警察署。因為10月份就定好了春假回家的機票,想去問木村警察,我是否可以回家。得到允許。

1.21學校停課放假

1.22-1.23在學校公寓

1.24回家

後記: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信息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罵。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信息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繫」,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髮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髮。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絡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我們去找過多次三叔媽媽,都沒見著。

我媽媽在和三叔媽媽通話時(通話一個多小時,起初一直是和以往一樣在賠禮,可是那時候家裡被貼大字報了,我媽媽情緒也不好,互相通了電話,一直無法安撫三叔媽媽,她說:說什麼也沒用,就是恨,就是要我們全家都不好過。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這是錯的,我媽錯了。我替她道歉。我們一直愧疚,今後也會道歉。

按照案件要求,我不應該接受採訪。我應該堅持原則。

當時記者被三叔媽媽帶到家門口。

我回國後打工的地方也被三叔媽媽帶去了。公司因此遭到巨大攻擊。我真的非常內疚。

我們小區,我們鄰居也是各種受到打擾。

而且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如果三叔媽媽能為此高興一點我就去吧。

便立刻決定要跟局面的工作人員一起去見三叔媽媽。自己都已經近一個月沒出門了,實際上我已經幾天沒換過衣服。每天都是那身衣服縮在房間,起床睡覺都是那個樣子。

王志安告訴我們:他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工作。我們一聽,比較靠譜。我們相信國家臺記者。覺得他不是為了博取眼球。

我們便把希望寄托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不管她對你發火,打你還是罵你,你都不要還口,你們心中的誤解太深,只要你這樣做了,會化解她心中的怨念,消除你們之間的誤解!我還真信了!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然後在懷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了「歷史性的會見」!三叔媽媽無論做什麼、說什麼我都順從,不辯解,逼問我我才解釋。有利於我自己的話一句話也不敢多說,怕多說了又被認為是狡辯,或者認罪態度不好。

其實,三叔走了,是一個沒有人能想到的悲劇。我終身都是會後悔的。我後悔的事太多太多。如果可能,陳世峰殺掉我也是可以的,一了百了。

這一年中,支持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導,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

庭審·回顧

第一日庭審回顧:

陳世峰律師稱劉鑫給江歌遞刀後鎖門不開 檢方:刀是陳世峰帶的!

第二日庭審回顧:

劉鑫曾向警方承認鎖門!江歌遇害前稱陳世峰小人 江媽:小心他打你

第三日庭審回顧:

劉鑫否認鎖門遞刀,稱江歌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江母聽後淚崩

第四日庭審回顧:

江歌案庭審第4日:陳世峰和律師泣不成聲 江母卻笑了

第五日庭審回顧:

陳世峰稱殺江歌后嚇尿褲子,願全力補救,江母痛哭昏倒:你用命賠!

相關焦點

  • 陳世峰被判20年,江歌媽媽要被罵多久?
    時隔一年多,我們等來的不僅僅是一個處罰結果,更多的是這個案件背後,人性能有多涼薄。一會兒說刺中了江歌脖子的左邊,一會兒又說刺中了江歌脖子的右邊。他說真正刺中的9刀與死因無直接關係,所以不算殺人。但法醫鑑定:江歌脖子上的傷多達11處,最致命處的傷口有二次傷害,也就是說,陳世峰在最致命的左動脈處,插進去拔出來,然後又插了進去!反正只要能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減少刑法,他可以不顧法律的威嚴,堂而皇之的撒謊。
  • 劉鑫為何又挑釁江媽媽?江歌表白劉鑫,疑似水軍都是咋回事?
    接下來,劉鑫顯得憤怒而委屈,她「為了江歌和江歌媽媽,為了讓殺人兇手陳世峰獲刑 ,頂著百般壓力,忍辱負重」,可江歌媽媽卻一直利用輿論傷害自己。畢竟,江歌已逝,陳世峰也已入獄服刑,從法律上看,江歌媽媽對劉鑫無可奈何。她的一再提醒,無異於不斷在江歌媽媽的傷口上撒鹽。
  • 解析 | 江歌案陳世峰為何會被判20年(附判決書)
    20年。她在去中國進行為期一年的語言進修留學時曾經受過陳世峰的照顧,所以兩個人關係很好,10天左右見一次。當時有反對陳世峰和劉鑫交往,如果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會阻止他們交往。 檢方對最終求刑的判斷理由:被害人家屬(江歌媽媽)希望以殺人罪判處陳世峰死刑,檢方認為陳世峰是殺人罪和恐嚇罪並犯,可以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以及最高有期徒刑22年。從過往案例來看,行兇對象只有一個人,嫌犯陳世峰並不存在精神問題,江歌本身也沒有任何問題是無辜的,所以根據以上條件求刑20年。
  • 江歌的生命卻只換來陳世峰的20年判刑,日本網友都怒了……
    東京地方法院就涉嫌去年11月在東京都中野區公寓殺害中國留學生江歌(當時24歲、研究生)而被控殺人等罪名的中國籍被告陳世峰(26歲)宣判,與檢方要求一致,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中減去被告已被拘留的200天。判決書顯示,江歌當時與陳世峰的中國籍前女友劉鑫同住。
  • 江歌案全紀錄-劉鑫, 你果然撒謊了! 陳世峰, 背景成迷!
    2016年4月,劉鑫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院,與陳世峰成為戀人。8月25日,劉鑫與陳世峰分手。9月2日,劉鑫搬進江歌租住的公寓。11月2日下午,陳世峰來到江歌公寓找劉鑫複合,劉鑫獨自在家。江歌回來後,與陳世峰發生口角。11月2日晚,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劉鑫下班後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
  • 江歌媽媽爆料:劉鑫曾就陳世峰身份說謊?大學毆打同學被學校包庇
    江歌媽媽始終無法走出悲痛小編的話: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表示,「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稱:「我們從刑事和民事責任來看,劉鑫沒有殺人,是陳世峰殺的人,但是江歌是因為劉鑫而死的。劉鑫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的殺人行為,但是劉鑫的行為對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黃樂平表示已提交和刑事訴訟相關的證據材料,江秋蓮也提出了賠償訴求,賠償總金額超過203萬!
  • 江歌媽媽為何起訴劉鑫侵犯生命權?陳世峰很帥很窮大學談五段戀愛
    江秋蓮在日本法庭上小編的話:7月15日,江歌媽媽江秋蓮表示「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按照江秋蓮的起訴邏輯,正是因為兇手陳世峰最初的報復對象是劉鑫,而劉鑫沒有開門將江歌置於危險之地,最終江歌被殺,因此,劉鑫的所作所為是導致江歌死亡的主要原因,劉鑫侵犯了江歌的生命權。
  • 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牽動億萬網友人心的「中國留日學生江歌遇害案」剛剛在日本東京宣判,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 江歌案宣判,陳世峰被判20年|全程回顧
    據@鳳凰李淼:陳世峰被判20年,陳一度似乎暈倒。被告人陳世峰在法官宣判確認殺人罪後沒多久,突然倒在證人席桌上。倒頭大約半分鐘後被警察扶起來,被警察圍住直到宣判結束。江歌媽媽全程神色平靜。江歌母親在判決後向法官深深鞠躬。開始索賠手續。法官陳述:刀是陳帶來的,不是江歌或劉鑫的。
  • 我為什麼不希望陳世峰被判死刑
    但我不想陳世峰被判死刑,我說的是真心話。相信你已經大概聽說過這件事。陳世峰、劉鑫、江歌都是從中國赴日的留學生,陳世峰和劉鑫曾是一對情侶,劉鑫與江歌是一對好閨蜜。而陳世峰與他殺害的江歌之間,本來沒有一毛錢關係。劉鑫和陳世峰同居過,發生了一些都市男女的狗血故事。
  • 江歌媽媽正式起訴劉鑫!道德制裁不了的人,就交給法律收拾吧
    昨日晚10點11分,江歌媽媽發微博,稱:目前已經收到經過中日國家相關部門公證好的有關江歌案的法律文件,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圖源:江歌媽媽微博2017年12月20日,江歌媽媽在日本東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提問:「聽到您說您對劉鑫不滿意,回國對劉鑫的訴訟的進一步打算?」
  • 江歌案陳世峰被判20年:刀是陳事先準備 殺意強烈
    東京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備受關注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
  • 現場 | 江歌案庭審第七天:陳世峰判刑20年
    12月20日東京時間下午3點,江歌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813室一審宣判。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獲刑20年。庭審後,江秋蓮召開了媒體見面會。「我對今天的判決不接受」,她曾向檢察官提起求刑不滿的抗議,但在日本,被害者家屬沒有權利提起上訴。除非有新的證據,檢察官願意提請,才有可能上訴。對於劉鑫,她依然無法原諒,她說回國後要起訴劉鑫,追究她在江歌事件中的責任。
  • 江歌案711天後,江歌媽媽宣布將對劉鑫提起訴訟......
    ,江歌媽媽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16年11月3日,江歌與劉鑫一同回江歌的出租屋時,劉鑫因來例假先進屋,江歌在門外放傘時碰到陳世峰並被其殺害;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因用劉鑫的裸照一直威脅劉鑫,所以劉鑫便去自己好朋友江歌家借住。在江歌遇害後的300天,江歌母親一直在用微信聯繫劉鑫,想當面問清楚當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但劉鑫從未出面,最後江歌媽媽通過公布劉鑫一家私人信息從而「逼出」劉鑫現身。
  • 「江歌媽媽,你欠劉鑫一個道歉」
    江歌媽媽贏了!前天,上海二中院對江歌媽媽起訴網友譚斌侮辱罪、誹謗罪,作出了裁定。譚斌被判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維持一審判決。江歌媽媽除了要對抗劉鑫,還要抽出時間來和那些歹毒、充滿惡意的鍵盤俠戰鬥。譚斌,網名叫Posh-Bin,他和江歌媽媽無冤無仇,卻長期在微博上發布各種不堪入目的侮辱江歌媽媽的言論。
  • 劉鑫拒收江歌媽媽起訴書!有人問我:為什麼還在關注她?
    而對江歌媽媽來說,一天又一天的時間意味著「江歌被殺,而壞人還活得好好的」。整個事件,最終以陳世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結束,而劉鑫,卻絲毫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1095天的漫長等待後的2019年11月3日,江歌的媽媽江秋蓮在微博上發出一紙法院立案通知書。
  • 陳世峰被判20年!揭露:他究竟是個怎樣的人?
    江歌案最終宣判,殺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被日本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此判決一出,輿論一片譁然!所謂「血債血償,殺人償命」這句從古至今都無可撼動的天理,如今竟成了一個難以到達的願景。江歌被捅了十幾刀,傷口都在最脆弱最致命的脖頸處,因為失血過多死亡。江歌母親等了整整一年,換來的卻是有期徒刑20年?!
  • 江媽媽稱尊重日本法律 回國後將起訴劉鑫
    日15:35(北京時間14:35),「江歌案」於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一審判決,被告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江媽:我昨天已經就檢方求刑20年,向檢方提出抗議。但檢方說了,我沒有權利決定求刑。江媽:12月14日庭審,陳世峰一直面帶微笑。但是今天在法庭上,當法官確認刀是陳世峰的時候,他突然暈倒了。他滿頭的眼淚和汗水。他之前的微笑和現在的滿頭大汗,我覺得是罪犯個人利益受到影響時表現出來的一種恐慌。所以像他這樣的殺人犯,只有判處死刑,才會知道生命的珍貴。我不接受判決。
  • 江歌為劉鑫擋10刀致死後第294天,她的閨蜜室友、兇手前女友劉鑫終於露面了…
    當時江歌正在住所附近的公交車站等室友劉鑫回家。在語音聊天時,江歌向母親簡單解釋了等候劉鑫一同回家的緣由。16年11月2日下午,劉鑫在家裡遇到前男友陳世峰騷擾,打電話讓江歌趕回家將其趕走。江歌想要報警,但被劉鑫拒絕了。「江歌在電話裡跟我說,她回家朝劉鑫前男友吼了幾句。江歌讓他走,陳世峰說『憑什麼管我』。
  • 就在近日,時隔4年的江歌案,在經歷「劉鑫改名」後,又曝新情況
    劉鑫因一些個人原因,拒絕報警,不想把事情弄大。晚上下班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劉鑫害怕,請求江歌與她結伴回家,江歌如約,並給她買了餛飩。當天晚上十點多,江歌和媽媽微信通話8分鐘後被掛斷,第二天凌晨,江歌在公寓門前被陳世峰殺害。江歌媽媽怎麼也不會想到,這是與女兒的最後一通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