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18: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2月9日上午,橫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開盈等19人涉嫌妨礙公務罪、敲詐勒索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等19人以暴力、脅迫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導致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受到不同程度受傷以及因已被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李權芳、李基寅逃脫,致使該兩起故意傷害案件至今未能辦結的嚴重後果;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2人自行組建經聯社班子並對廣西橫縣某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業公司)進行敲詐勒索,嚴重擾亂了木業公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8年8月30日上午9時許
為阻止橫縣公安局南鄉派出所工作人員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李權芳(李某佳被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現已死亡)和李基寅(李某林被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另案處理),在公安人員執法的過程中,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等19人,以暴力、脅迫方法對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圍堵、毆打、漫罵等,致使已被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李權芳、李基寅得以逃脫以及執法民警被圍困長達數小時之久、4名執法民警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後果。
2018年9月
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2人因不滿現屆經聯社幹部,自行組織部分村民選舉產生新一屆經聯社幹部,由李基頌任經聯社主任、李開盈任副主任、覃某進任出納、李某亮任會計,但該選舉未得到村委會和當地鎮政府的認可。隨後,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等人以木業公司在採伐林木的過程中破壞本村的「龍脈」為由,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後,先後多次組織部分村民阻撓木業公司進行採伐作業和索要「迎龍」費,對木業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木業公司被迫與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等人協商,並最終支付了129550元到李開盈等人提供的覃某進個人帳戶上,所得贓款由李開盈、李基頌等人用於「迎龍」事項,截至案發時尚餘贓款10055.61元。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等19人,以暴力、脅迫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礙公務罪追究李開盈、李基頌等19人刑事責任;被告人李開盈、李基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恐嚇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李開盈、李基頌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
部分被告人家屬、媒體代表共18人旁聽了庭審。因該案涉案人數較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作者:潘澤民
攝影:禤文婷
編輯:葉鑫、李玟卓
校對:伍彬
審核:王玉梅
掃黑除惡舉報方式
南寧市「掃黑辦」
舉報地址:南寧市嘉賓路2號(市委市政府七號門)1502室,郵編530022
舉報電話:0771-2815092
舉報電子郵箱:NNshaoheiban@vip.163.com
舉報微信:nnsshce-jb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掃黑辦」
舉報電話:0771-5679184
舉報信箱:郵寄至南寧市青秀區竹溪大道88號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掃黑辦(801辦公室或刑一庭815辦公室);或現場投遞至市中院立案大廳、審判大樓東門安檢處的掃黑除惡舉報信箱。
舉報電子郵箱:nnshb123@163.com
網絡舉報:關注「南寧中院」微信公眾號,直接在對話框輸入具體舉報內容
有態度 | 更權威
微信ID:NNZJFY
官方網站:南寧法院網
nnzy.chinacourt.org
長按下圖識別二維碼或掃一掃
即刻關注「南寧中院」
長按下圖識別二維碼或掃一掃
即刻關注「南寧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
微信投稿信箱:nnzywxsc@163.com文章已於修改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圍堵、毆打、漫罵執法民警、破壞生產經營!橫縣19人涉嫌妨礙公務罪、敲詐勒索罪一案開庭審理》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