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9:57-62
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
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 神國的道。」
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 神的國。」
這篇簡短的默想發表在1934年1月7日的《英國德語教會通訊》上。後來,潘霍華在芬肯瓦德時期撰寫他的《作門徒的代價》一書時,又提到了這篇默想,並對這篇默想所依據的路加福音中的內容進行了解釋。因此,它有可能不僅對他在英國的其他德國教會的牧師同事們起到了啟發作用,而且在芬肯瓦爾德神學院的教學過程中也進行了討論。
"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良好的意願鋪成的"——這種說法在很多不同的國家都有。但它並不是一個拒絕成為更好之人的世故、無禮之言。的確,它反而揭示了一個深刻的基督教的見解。任何一個人,認為在新年那天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羅列自己做過的壞事,然後決定從現在起(我們聽過無數次像這樣的從現在起)以良好的意願重新開始,他還遠遠不是一個基督徒。
首先,這種人認為只要有一個良好的意願,就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也就是說,他(她)認為,只要自己願意,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重新開始。這是一種邪惡的錯覺。只有神才能在祂願意之時,給人新的開始。所以,新的開始不是人靠自己可以做的,人惟一能做的就是祈求它可以發生。只要人試圖依靠自己去活出新的樣式,那還是老路,和過去一樣。只有在神那裡,才有新的道路,新的開始。並且我們不能命令神做什麼,我們能做的就是禱告。但只有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有限,有些事情我們自己做不了,必須由他者來開始之時,我們才能禱告。
第二,如果你完全依靠自己的良好意願,你根本不知道它從何而來。你最好再看看。我們所謂的良好意願,不過是軟弱和恐懼的產物,它害怕惡行和罪,並且用人類的武器來武裝自己,以對抗這些勢力。但凡是害怕罪的人,都已經完全陷入了罪之中。恐懼是那惡者撒下的網,我們很容易被捲入其中,以至跌倒。如果我們害怕,我們就已經跌倒了,正如一個人在艱難的登山過程中被恐懼所勝,就肯定會跌倒。
因此,出於恐懼或焦慮而作出良好的意願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它們不會把我們帶到一個新的起點。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良好的意願鋪成的。
我們怎樣才能找到通往新的開始的路呢?我們的經文告訴我們,有一個年輕人顯然對耶穌很感興趣,也許他一直在等待一個機會來表達他的熱心。這時,耶穌來到這城裡了,這位熱心之人跑去迎接他,站在他面前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他想自己邁出第一步:他滿懷熱情地獻上自己,認為自己能為他拋棄一切、能為他做任何的事。但是,耶穌不同意,質疑他的熱情。「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知道我是誰,知道跟隨我將把你帶到哪裡去嗎?你知道我需要的不是一個有滿腔熱情的人,而是一個僅僅因為我的呼召就有堅定不移的信心的人嗎?我呼召你了嗎?你是否僅僅是為了響應我的呼召而來?你是熱心的,你想有一個新的開始:想想你在做什麼,你大膽接近的是誰,記住,熱心離窘迫只有一步之遙!」
在故事中,耶穌親自呼召第二個人。這是一個活在過去的人,他對那些沉重的悲傷,一直無法釋懷。這個人不再憧憬未來,而是寧願消逝在過去,消逝在死亡的世界裡。耶穌的呼召是要他向前走,走出這一切。這個人猶豫不決,想再一次回到過去。不,「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離開過去,釋放你自己——勿失良機。基督呼召你去到一個新的開始——抓住你的機會,只因為是他!現在,此刻,基督正在行動——回應他的呼召,現在就跟從他!
第三個人肯定願意跟從基督。這是一個認真對待的人,因此肯定可以允許他在提出來跟隨耶穌的時候附加一個小小的條件。「請讓我先……」我當然想來,但主啊,你肯定明白,我只需要「先」做這做那。不,基督不明白,不想明白。「沒有一個人把手放在犁上……」手扶著犁的人不會回頭看,但他也不會向前方不可預知的距離看去——只看他要走的下一步。向後看不是基督徒該做的事。把你的恐懼、擔心和內疚拋在腦後。仰望那給你新的開始的那一位。通過他,你會忘記其他一切。
來年會有恐懼、內疚和艱困。但在我們所有的恐懼、內疚和艱困中,讓這一年成為與基督同行的一年。讓我們從基督開始新的歷程,譜寫與基督同行的生命故事。這意味著我們每一天都要從他開始。這才是最重要的。
在潘霍華的思想中,他強調人之所以成為門徒,並非我們自己的決定與選擇,而是人對基督呼召的一種順從,所以永遠是從基督開始。與此同時,真正的門徒,是會對基督的呼召採取絕對順從的態度和實際行動。雖然看似潘霍華沒有提及路德宗常常提及的信心,但這信心卻已經隱含在他所強調的對基督的順從中。
潘霍華在《作門徒的代價》中清楚地指出:「只有相信的人才是順從的,只有順從的人才會相信」,相信和順從是兩個不可分割的命題,如果只強調一個,都是對信仰片面的理解。如果我們只強調相信卻不強調順從,那是一種廉價的恩典;如果只強調順從卻不強調相信,那會導致靠行為得救。這兩者應該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同時存在,不應該有隻存在某一個的時刻。
所以,在這篇講章中,潘霍華指出作門徒並不是從人的意願開始,因為人的意願並不能使人作門徒,要從基督開始(第一個人)。而當人面對基督的呼召時,要以一種順從的態度來回應(第二個人)。這種順從是一種不講條件和原因的順從(第三個人),如果真要講原因,只有一個——因為那呼召你的是祂!所以,這三個人不只是三個人,更是每個人日常生命的狀態:聽見基督的呼召、順從基督的呼召、忠心地跟從。人每一日都當如此生活,這樣的生命是追隨基督的生活,是信心中與主同行的生活,這樣的狀態正是對基督徒最好的新年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