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美就在於剛剛可能還在傾盆大雨,突然就又陽光四射。前一天是陰霾,而後一天就變成晴朗。而人類世界,也同樣是因為每一個人的不同而變得豐富多彩,很難想像,一個統一步調所有人都想的一樣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所有的歌都會變成一個調子,所有的畫都描繪同樣的東西,斑斕的世界立馬變得枯燥和無趣了。
但我們在欣賞這些獨立個性所帶來的精彩的同時,也同樣要承受另一個後果。所謂君子和而不同,世界上不都是君子,很難做到在想法不同的時候依然平穩相處。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家產生各自不同的看法,甚至就一個問題爭鋒相對的時候,從來也都是「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
所以說,只要人的多樣性依舊存在著,那麼分歧就不可避免,由分歧所引起的爭端就永遠不斷地上演。面對這些分歧和爭端,有兩種最簡單的解決方式,要麼就是漠視,就擱置問題,置之不理;要麼就是徵服,用威脅或武力的方式,消滅掉不同的看法,最終達成一致,就像很多人都說,「真理就在飛彈的射程範圍內」。
在數千年的人類文明歷程中,以上這兩種最簡單的辦法,也被證明是代價最高的辦法,擱置會讓問題不斷發酵,越變越大,而徵服,帶來了不計其數的戰爭,甚至在冷戰期間的核威脅一度可能將文明毀於一旦。
平克在他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中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得出人類社會中的暴力事件不斷減少的結論。也就是說,通過徵服來達到統一觀點的情形是逐漸減少的。從進化的角度看,人類之所以能夠站到地球生物鏈的頂端,主要也是得益於社會化,社會化的關鍵就在於合作,而合作的基礎就在於達成共識。
暴力減少,而人類社群不斷壯大的背後,表徵的是人類尋找到了更有效的達成共識的方法,也就是訴諸理性,通過「講理」來交換意見,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
拋開宏大的人類文明進程,就算在日常的生活中,人們之間的矛盾、摩擦同樣每天都在產生著,是置之不理,還是刀槍相見,前者無法解決問題,後者解決了問題又如何,人都不在了,問題解決了有什麼用?
所以「講理」不僅僅是人類歷史車輪前進的潤滑油,也是日常相處的潤滑劑。雖然歷史上不乏有很多人在不斷探索解決矛盾的方法,就像在《非誠勿擾》中範偉發明的那個分歧終端機,抑或是博弈論,但最終逃不出「講理」兩個字。
什麼是講理?
講理,或說理,在日常理解中,也有著廣義和狹義的區分。其目標就是解決分歧,在廣義範圍內,講理的重點是講,就是通過對話來解決矛盾,其反面就是訴諸武力;在狹義範圍內,講理的重點是理,就是利用共同的理性和邏輯達成共識,其反面就是不講理,也就是經常說的強詞奪理等情形。
本質上來說,如果兩方或多方,針對一個問題,產生了分歧的話,解決這個分歧的方式,一定要訴諸一種問題之外的第三方,比如訴諸武力或對話,所以講理就是在這一步產生了。
而根據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中的觀點,講理也有三種主要的方法,就是訴諸對話的時候,對話本身只是一種形式,那麼訴諸的根源就是在三個方面:情感、人格和邏輯。
如果我們把亞里斯多德的觀點泛化的話,那麼講理就也同樣有三種形式,以邏輯為主的理性說理;以情感為主的感性說理;以與問題無關的東西擔保的信譽說理。
廣義上來說,以上三個方面都是說理的方法,但從狹義的角度看,人們更多還是偏向於認為講理就是用邏輯來說理,為什麼感性的和信譽的講理會沒有邏輯講理更有力呢。
說理的陷阱
在感性講理過程中,大多時候調用的是人的同理心,激發一些人的情緒,如果從其目的的角度來說,是可以達到影響他人,並統一觀點的。但就其方法的角度看,存在著很大的漏洞,以至於講理可能會變成忽悠、矇騙。
在很多社會事件的討論中,人們互相說服的方法,很多時候都是在運用感性講理的方式。比如一個律師為了一個傷害他人的人辯護時,就會有人質問這個律師,如果受害者是你媽,你還會這麼辯護麼?這典型就是利用同理心,來去說理的方式。還有很多,比如買什麼就是愛國,養寵物就是有愛心等等,這些說理結論雖然看起來有點道理,但實際上基本都是謬誤。
大多數的感性說理,都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謬誤,只不過有些說理被用在正確的方向上,達到了好的效果,有些則被用來恐嚇、威脅、欺騙。所以分辨感性說理的陷阱非常有必要,總的來說感性說理可能存在以下幾種謬誤:
1、訴諸情緒(焦慮、恐慌):這種說理非常常見,比如「你再不學點東西就會被社會拋棄了」,實際上,這根本就不是個道理。
2、訴諸未知(愚昧、無知):這種說理有時候很隱蔽,比如說一個成功的領導,會說「只有我,才能帶領企業扭虧為盈」,這個道理訴諸了一種未知的情況,甚至永遠不可能發生的情況,是根本無法檢驗的。類似句子非常常見「只有xxx才能救xx」。
3、訴諸大多數(大多數人、歷史慣例):很多時候人們為了說服別人,會誇張地說「很多人都這樣」或「他們都這麼說」,當問他很多人是多少人,他們都是誰的時候,可能發現,也許只有一兩個人是這樣。同樣,也有些感性說理會訴諸於歷史的慣例,實際上都是通過對大多數的引證,來達到說服的目的。
4、訴諸自我認同:這種說理最常見的就是「是中國人就轉發」等等,利用民族認同感、愛國情緒來進行說服。同時還有更加隱蔽的形式,利用了人的一種心理,比如人往往認為自己是特殊的那個,好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壞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時利用這種心理,構築出一種「某某特色」的邏輯,也就是我們這群人就形成了我們的特色,在我們的特色裡我們定義一切。
感性說理,實際上是說理最弱的形式,它在說理和非說理的邊緣徘徊,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會引發謾罵或升級為武力。針對於說理,有一個非常有趣的戈德溫法則——美國知名律師邁克·戈德溫(MikeGodwin)提出,當一個對立的討論不斷延展時,參與者用納粹或希特勒來類比對方(納粹或法西斯類比)的概率會趨於1,也就是100%,簡直沒有例外。
「在線上討論不斷變長的情況下,把用戶或其言行與納粹主義或希特勒類比的概率會趨於1(100%)」。喬治·歐威爾在《政治與英語》中也曾提到,法西斯主義的新定義,已然在很多時候變成「任何你所不同意的東西」。過度的使用導致廉價,在將來,每個人都會成為15分鐘的希特勒。
把對方比作納粹或者希特勒,這明顯是一種帶有激情情感色彩的說理方式,想藉此來去打壓對方觀點,證明自己的觀點。而納粹或者希特勒也只是個代名詞,我們可以把戈德溫法則中的希特勒換成任何一種不好的名詞,比如惡魔、豬、狗以及其他帶有詆毀意味的詞,那就變成了網絡罵戰。所以感性說理最終,大概率會滑向罵戰,甚至真實的爭鬥。
雖然感性說理的陷阱很多,但只要稍微冷靜地去分析,大多數智力正常的人都會發現其中的謬誤。與之不同的是信譽說理的謬誤往往會更加隱蔽,更加讓人難以反駁。
信譽說理的謬誤種類不限於以下幾類:
1、信譽光環:這個很好理解,很多時候我們會引用其他的證據,說明自己的論點,比如某某大學研究,某某教授說怎麼樣,本質上這些跟問題本身沒有直接關聯,不過是借用了信譽的光環
2、動機論:「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這種話我們聽多了,包括更深更離奇的陰謀論也流傳在各種事件周圍,用一個假定的動機來推定問題的走向,是經常奏效的說服方法。
3、稻草人:也就是樹立一個假想敵,抑或是把一個困難和問題無限誇大,這樣就可以更好的論證自己的目的和說服他人。
4、自爆:這個說服的邏輯就是就算我不好,你比我還差。你說我道德不怎麼樣,我不管我道德如何,我先把你的道德問題爆出來,說的好像很解氣,但實際上並不能證明自己的問題如何。
5、就人論事:這個說理可以舉出很多例子,比如「敵人的敵人是朋友」,也就是不管他是誰,他都是朋友;比如「你沒有孩子,沒資格談論孩子的教育問題」,這種就是網絡上常見的說理方式了。本質上,就是通過對發言者特點的分析,來選擇贊同或反對,而不是考慮他的觀點和態度。
為什麼在感性說理和信譽說理當中,會有這麼多陷阱呢?
其核心問題在於,它們所訴諸的東西是帶有明顯的缺陷的。
首先是不公平。比如把一個問題訴諸於一個人的人格或專業,教授說的就是對的,普通人說的就值得懷疑,這種偏見就會帶來說理當中的不公平,問題就不再是說理,而變成了誰有資格說理,誰說的理更正確了。
其次是不穩定。人的感情是不穩定的,信譽也是帶有偶然性獲得的。舉個最簡單例子,如果一個人家在一條規劃的公路上,卻不同意搬遷。如果我們訴諸於大局訴諸於愛國,則可以說,他們應該考慮大局,應該支持建設,應該搬走。但如果我們就是那一家人,我們又該怎麼想呢?當我們把很多矛盾問題訴諸於一種不穩定的理由的時候,早晚有一天會發現,我們曾經支持的,卻反過頭來反對我們,當我們站在他們的反面的時候,我們就變成了他們的敵人,而不再是那個支持過他們的人。
最後是不信服。情感是某個人、某群人的,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你的很難讓我來信服。而信譽也是在矛盾焦點之外的東西,只能作為一種支撐,而不能決定問題的走向,所以這些都很難讓大多數人信服,沒有信服,就不可能達成公式。
那麼如何能夠達到一個公平的、穩定的以及讓大多數人都心甘情願信服的說理結果呢?
邏輯說理和邏輯謬誤
相對以上提過的兩種講理的方式,用邏輯的方法達到說理的目的,是目前被公認的最具有可靠性的說理方法。在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中,也提到了邏輯說理的三個要素:主張、理由和保證。
雖然後世有很多對於邏輯說理的擴充理論,如英國哲學家圖爾敏提出了擴展的模式包括主張(claim)、保證(warrant)、論據(grounds)、支持(backing)、語氣(modality)和反駁(rebuttal)。
實際上萬變不離其宗,在邏輯中最有名的「三段論」,就是邏輯推理的基本框架。三段論就是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比如
大前提:人都是會死的
小前提:亞里斯多德是人
結論:亞里斯多德是會死的
對應到上面所提到的邏輯說理的三個要素來說,結論就是主張,理由是小前提,保證就是大前提。在很多時候大前提或者是保證往往會被當作常識被忽略,所以上面的三段論我們可以簡化為一個命題「因為亞里斯多德是人,所以亞里斯多德是會死的。」
那麼主張、理由和保證這三段模式,就是我們在邏輯說理過程中,要提供給對方的東西。我的主張是什麼,支持這個主張的理由是什麼,以及保證這些理由的合理的前提是什麼。
不過從主張這個角度來看,還有兩個類別,一個是事實主張,也就是對事實的探究,一類是觀點的主張,也就是對實施的一些看法。那麼事實主張,一般來說分歧不大,而很多時候,爭議的地方就在於矛盾各方的觀點不同。
那麼對於不同的觀點,人們主要爭議的地方在哪兒呢?古希臘修辭學家赫爾馬格拉斯曾經提出過四大爭議點:事實、定義、品質、程序。在事實那一項中,對於既定的發生事實,一般來說都不會有太大爭議,這裡的事實指的就是人們對於問題的觀點。而觀點的不同,核心的爭議點就在於一些定義、品質和程序。
如果用現代的語言來講,定義就是劃分問題的界限,問題應該包含什麼、不包含什麼;品質就是在界限範圍內,討論問題的內涵;而程序則是這個問題是如何組成的,該如何探討,就像我們在法律問題中經常會要求的一個最基本條件——程序正義一樣,程序雖然不涉及事情的本質,但其本身也會帶來爭議。
針對這些爭議,邏輯說理就仿佛是一個拉鎖,通過溝通的方式,將雙方的觀點拉合在一起,最終達成共識,但這也要求問題的各方能夠在同一個平等的平臺對話,同時環環相扣,符合邏輯的不斷討論下去。
說起來邏輯看似嚴絲合縫,但實際上,邏輯中的問題也並不比感性說理和信譽說理少,甚至很多邏輯問題隱藏得更深,更具有欺騙性。
康德認為一切知識都是判斷,而判斷主要就是構成關係。實際上日常應用的邏輯,就是在不斷地構成關係,對關係進行判斷。那麼在康德看來,關係主要有三類,一類是就一個總體的存在以及它跟它的部分之間的關係;一類是同一時刻的關係;一類是前後相繼發生的關係。
按照康德的分類,第一類總體存在以及跟它部分之間的關係,實際上是對現實的一種判斷,比如是否有一個棵蘋果樹,以及樹上有幾個蘋果。這種判斷相對來說不會引起太多的歧義。
而第二種,什麼是同一時刻的關係呢。簡單說,極致的情況就是在同一時刻裡,蘋果是蘋果,但不能是梨子,也就是矛盾律。但推廣開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康德所說的協同關係,比如我們五個手指同時存在,我們指出一根手指,它一定是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其中的一個。
對於這種邏輯關係的判斷,就會有很多問題存在。比如有些說理就會刻意的簡化情況,說如果不這樣,我們就會那樣,製造出一種非此即彼的假象。或者在原有的充分的選擇空間裡,去掉很多。比如本來有五種可能,但去掉了兩種,讓人覺得只有三種可能性,並最終推出結論。
在康德所說的第三種關係裡,相繼存在的關係,核心就是指因果關係。在邏輯問題中,因果錯誤是最多的。最常見的就是假的因果,比如雞叫天就亮。還有注入循環因果的循環論證、泛化因果,甚至在一系列因果推論中都出現問題的「因果滑坡」導致因果鏈失效等等。
另外還有一些變形,比如不當類比,也是一種創造因果的謬誤。像是「祖國就是母親,所以我們要像愛母親一樣愛祖國」,這個主張中,充滿了類比。如果仔細分析的話,它的邏輯是「我們愛母親,祖國像母親,所以我們愛祖國」,其中最關鍵的支撐主張的理由,竟然是一個比喻。
由此可見,即便是被公認邏輯說理,也同樣包含著很多陷阱。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消除分歧、達成共識的過程中,始終要保持警醒,不斷的審視主張和理由之間的支撐,持續的檢驗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係,沒有萬全可靠的辦法,只有謹慎的思索和認真的行事。
不過話又說回來,在分歧問題上達成一致,不一定就只有征服和說理,比如還可以有愛,人們為了愛往往能夠在分歧中妥協。但如果問題涉及到某些事實的判斷,或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的話,最好還是用邏輯去說說理,而不是我愛你怎麼都可以,或打贏我你就輸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