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十九篇十三節說,「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這告訴我們,神的僕人在神面前的罪有兩種:一種是悖逆的罪,一種是妄為的罪。神叫你作的你不作,這是悖逆的罪。這個罪我們都知道它是罪。這個罪我們都肯除去,這個罪我們都不願意犯。但是,弟兄姊妹,請你記得,不只悖逆是罪,還有任意妄為,輕舉妄動也是罪。神並沒有吩咐過,我們便去作,這就是妄為的罪。悖逆,是不照著神所命令的去作;任意妄為,是作神所沒有命令的。在神之外去活動,就是任意妄為。神說,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人若犯了這個就是罪,這個我們知道。可是,我們往往以為我們可以隨便去作神所沒有命令的事,豈知這也是犯罪。如果神沒有命令你去作祂的工,而你憑著自己的意思去為祂作工,即使你認為你所作的是最好的事,但在神面前也是犯罪。大衛在這裡的禱告真好,他求神攔阻他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神知道祂所要的是什麼,所以凡祂要我們作的事,祂若不是借著聖經,就是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屬靈的工作,還不在乎多少,乃是在合乎神的用處與合乎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最緊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神到底要他作的是什麼,要他在什麼時間用什麼方法作。事奉神的人,絲毫用不著他來想他應當作什麼。新約有一個特點,就是人能知道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可以在他的裡面得著聖靈的啟示,清楚知道神對於他的要求是什麼。這一種的知識是實在的,不是自己的理想,不是別人的鼓勵和指示。這一種的知識是聖經按著字句所教訓的,並且是聖靈在他的靈裡,在他裡面最深的地方,把神的命令啟示給他。
哦,今天真是明白屬靈啟示的人有多少呢?真是能說「我看清楚了」的人有多少呢?多少人把他所看為好的,他所以為屬靈的,他所熱切要得著的,他所算為有益處的工作,來代替了神自己要作的工作。在神的工作上,自告奮勇的人恐怕多於神所選召的人。許多人只能說「我來了」,卻不能說「我受了差遣」。因此許多所謂神的工作,真是死氣沉沉。許多的工作,不是神所要的,不過是人為神發熱心,以為神需要這些,所以他們就作了,就把這樣的工作稱之為神的工作。其實,這種工作,出乎神和屬乎神的成分,幾乎是絕無僅有的。
實在屬靈的工作,首要的不是我們,乃是神。我們不過是看明了神的心意而已。實在有屬靈用處的工作,最初都是從神的心裡發起的,我們不過因為聖靈在我們裡面有啟示,使我們明白了而去作的。所有事奉神的工作,不論它的外表如何,成績如何,其實只有兩種:一種是從神發源的,一種是從人發源的;一種是神要這樣的,一種是人以為是神所要的。哦,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所作的是什麼工呢?
最可惜的,就是有許多基督的僕人並不注意這任意妄為的罪,或者不夠徹底知道什麼是任意妄為的罪。他們沒有被聖靈帶領到一個地步,就是深深的審判自己,知道在神的工作裡,除了神是主以外,他們沒有出主張的餘地。我們需要聖靈的責備,叫我們知道什麼是任意妄為的罪,知道任意妄為是多麼可恨。我們應當知道,不只祂命令的事我們不去作是罪,就是祂沒有命令的事我們去作,這也是罪。我們不應當常常說,「神沒有禁止的事,我怎麼不可以作呢?」我們卻應當常常說,「神沒有命令的事,我怎麼可以作呢?」凡認識主不深的人就以為,聖經沒有禁止的事,他都可以作。但那些認識主更深的人就知道,許多事雖然聖經沒有禁止他去作,但是,如果神沒有命令他作,他去作了,就是犯任意妄為的罪。弟兄姊妹,有一天神帶你到更深的地步,你就要知道,你不只不可悖逆神去作祂所禁止的事,並且你還應當不作祂沒有命令你去作的。神沒有命令的事,你能不憑自己的意思去作,那就是完全的人,就是神所能用的人。完全的人,就是神沒有命令就不作,就是不犯任意妄為的罪的人。神沒有命令我,我就安靜不動,這樣的人,神才用得著,他才能作神的工。
在神的工作裡,我們看見有許多都是人隨著自己的意思去作的。人如果不問神的旨意是什麼,神的時間是如何,神的方法是怎樣,即使是最好的工作,也不過是憑著魂生命的熱心去作的。我們要知道,肉體不只會抵擋神,肉體並且會幫助神。我們血氣(魂)的生命,也有許多天然的長處。就是這個屬魂的生命,能夠為著神發熱心,能夠設想這樣作、那樣作就可以興旺神的教會,這樣打算、那樣打算就可以擴充神的國度,這樣努力、那樣努力就可以拯救許多罪人。這些人的動機和存心都是好的,可是他們並不知道,血氣的生命會叫他們有這樣的熱心、打算、籌畫和努力。他們並不知道,惟獨作神所命令的才是可貴的。他們以為只要從事於神的工作,就是無上的了。他們並不知道,凡出乎血氣生命的,動機雖然不錯,目的雖然很好,成績雖然可觀,但是神並不喜悅。因為這不是出於神的旨意,所以也不合於祂的用處。他們也不知道,凡不是出乎神旨意的工作,神是不肯給能力的。他們以為他們作工的熱切、聲音、情感、氣力、眼淚,乃是神能力的幫助。豈知在這樣的時候,他們不過是吸取他們天然生命的能力,來供給他們出乎天然生命的工作而已。
任意妄為的原因在那裡呢?沒有別的,就是己生命的表現。許多人雖然當神命令的時候肯順服,但是,他們的心並沒有喜歡神的旨意,他們還是喜歡自己的意思。所以當神安靜的時候,沒有說話的時候,他們就任意去作。弟兄姊妹,我們若不審判肉體,若不背起十字架來對付己的生命,就在神有命令的時候,也許還可以勉強順服,而在神還沒有命令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憑著自己的意思去活動了。
在神的工作上,任意妄為並不一定存心都是錯的。當我們還沒有歸服神之先,我們己的生命是不喜歡事奉神的;當我們歸服神之後,我們是喜歡事奉神的。但這是最危險的時期。從前是絕對的不事奉神,現在是要事奉神,可是又要按著自己的方法來事奉神。但是神所要求的,不只是要我們事奉祂,並且是要我們照著祂所喜悅的方法事奉祂。人往往誤會了,以為神所要求的,不過是事奉而已,至於事奉的方法,是可以隨著人自己的意思的。我們應當知道,若不是照著神的命令而去事奉,乃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我們不只應當知道,我們的工作是神所命定的,並且應當知道,關乎這工作的方法、時間、如何進行,也都是祂所命定的。
我們要知道,無論人的動機多麼好,總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無論人的工作多麼有成績,遠不及神的喜悅。多少的工作,乃是為著『應付環境的需要」、「幫助信徒的靈性」、「拯救罪人的靈魂」而作的,但並不是為著聽神命令而作的。這樣的工作,不能說必定沒有成績,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工人和這樣的工作,總不能合乎神的用處。我們所當首先顧到的,並不是罪人和信徒在外面的需要如何,乃是神在這個時候的需要是什麼。我們的工作,第一是為著神的需要,不是為著罪人的需要,也不是為著聖徒的需要。我們是神的僕人,神雖然把作工的責任託付給我們,但是神卻留下指揮祂僕人的權柄。聖靈雖然呼召神的僕人去作工,但是保羅和巴拿巴不能隨著己意到亞西亞去。支配神的僕人行動的權柄,永遠是在聖靈的手裡。問題並不是亞西亞有沒有需要,問題乃是神在那個時候有沒有亞西亞的需要。使徒行傳很奇妙的給我們看見,給我們工作能力的是聖靈,指揮我們工作方向的也是聖靈。我們工作的責任,乃是供給神在這時候的需要。
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不是神所僱的,乃是神用血所買的。神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主權,所以我們不能隨著己意作什麼。神沒有將事情交給你,讓你憑著自己的眼光去出個主意。神不是如此。神對於祂的工作,每一件事,都有專一的命令叫你怎樣作。你若沒有得到祂的命令,任意妄為,祂就不能悅納你,祂用不著你,結果你這樣的工作必定經不起火,必定被燒掉。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不只在大事上顯出祂的作為,神在小事上也顯出祂的作為。所以,我們要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我們不只尊神為大事的主,也要尊祂為小事的主。祂貫乎一切,充滿一切。你所作的工,若不合乎神的旨意,你也許可以得到人的稱讚,但是神用不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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