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王祖藍cos葫蘆娃被判侵權,晚上23:51,王祖藍工作室回應cos葫蘆娃被判侵權一事,稱該節目錄製全程王祖藍並未以「葫蘆娃」形象進行cosplay表演,因網絡配圖引發的相關糾紛和爭議均與工作室及王祖藍無關。
此事具體是安徽衛視請了王祖藍上節目,王祖藍當天全程穿著黑白條紋衫,然後在節目錄製過程中放了王祖藍模仿葫蘆娃的圖片。所以是安徽衛視在節目中播放了其他臺節目片段而構成侵權,圖片內容剛好是王祖藍,而並非王祖藍侵權。
事情雖然弄明白了,但是大多數人對「版權」或者「侵權」二字還是不了解。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
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
上述權利受到侵犯,即為「侵權」,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該如何有效預防侵權呢?
「老乾媽」堪稱教科書級別的商標保護戰略值得我們學習,「老乾媽」公司曾註冊過192個商標,圍繞核心品牌「老乾媽」修築了一條商標護城河。許多衍生詞如「老幹媽」、「老乾爹」、「老姨媽」等,都已被「老乾媽」公司申請為商標。
並且,老乾媽每年都會安排兩三千萬的專項資金用來「打假」,以此加強商標保護。行業競爭激烈,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競爭力是品牌。為了保護「老乾媽」這塊金字招牌,無論是在保護商標還是在打假維權方面,老乾媽食品都給予了足夠的重視。
無獨有偶,阿里巴巴旗下的申請註冊+購買所得的商標數將近2萬個,這樣的商標布局不賺錢就奇怪了,光靠出售商標都能賺不少錢。對商標有過了解的都聽過阿里巴巴把「阿里媽媽,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寶寶」等只要是親戚關係的都註冊了個遍,阿里家族商標由此誕生。是不是感覺阿里挺有趣的,但阿里的這種做法的確給企業的成長路上規避掉了很多競爭以及不必要的糾紛。
數字作品版權可以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臺登記備案,特別是各種草根版權資源選擇包括並不限於數字指紋技術,進行數字作品存證時間認證和多緯度智能認證,其科學性可以自主驗證對證。
版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需要時司法鑑定機構,提高法律證據有效性,這是在歐洲發達國家已經盛行很多年,與官方人工登記相互補充。
版權意識有時很清楚有時又很模糊,預防侵權,從自身做起,從了解到深入只需花點心思,投入一點時間,版權相關問題你都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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