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車主段小姐開車老犯迷糊,在同一車道連續被「電子警察」拍了3次,分差點都扣光了!她居然不知道,以為自己沒有錯。要不是收到交警違法簡訊,估計還要收更多罰單呢!小編很好奇,急忙去了解了一下,發現段小姐的錯誤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犯!
8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珠海人段小姐駕駛粵CSW×08號小轎車去保稅區辦事,在行經南灣大道與南琴路交叉路口時,段小姐看到路口左起兩條車道都是左轉箭頭,段小姐心想:既然前兩條車道都是左轉,那第三條肯定就直行啦,所以想都沒想,就在第三條車道排起隊來一路直行通過路口。那幾天段小姐又接連跑了幾趟保稅區,來來回回在這個路口走了3趟,順風順水,估計她也覺得自己棒棒噠!
可沒過幾天,段小姐的手機簡訊來了!看完簡訊段小姐傻眼了……「怎麼回事?我咋收到3張罰單!會不會是詐騙簡訊呢?我開車很老實啊!」
心懷忐忑、一頭霧水的段小姐於9月17日來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詢問,經窗口交警查詢,發現段小姐開車於8月24日、9月1日、9月2日3次在南灣大道與南琴路交叉路口北往南方向左側第三條左轉車道直行,結果被「電子警察」抓拍。詳見下面動圖。↓↓↓
交警部門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和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對段小姐3次「駕駛機動車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300元、扣2分的處罰決定。
讓小編算一算,一次罰款300元、扣2分,乘以3就是900元、扣6分了,如果沒有簡訊提示,段小姐再多跑幾趟保稅區,12分扣光不說,還得重新參加學習。想到此處,段小姐驚出一身冷汗。
其實小編內心是理解段小姐的,為啥呢?你想想,一個路口,左起兩條車道都是左轉,怎麼著第三條該是直行了吧?大家想一想,如果你們遇到這樣的路口,是不是也會和段小姐犯同樣的錯誤呢!當然,段小姐也覺得自己很委屈,跑來交警部門申訴,認為「保稅區路口紅綠燈前10米位置地面導向線,左邊兩條車道都是左轉,讓人誤認為第三條車道可以直行」。
但經交警到現場查看,發現該路口左起第三條導向車道內,已經連續設置了3組左轉的導向箭頭,標線非常清晰明了。而且,該路口在導向車道前方還設置了清晰的「車道行駛方向標誌牌」,標誌牌同樣顯示左側第三條車道為左轉車道。所以段小姐走錯了路怨不得別人,只能怪自己太迷糊,太慣性思維!覺得理應是這樣的,所以放鬆了警惕,想也不想就犯了錯誤,而更可怕的是,犯了錯誤竟還不知,傻傻地又重複著同一個錯誤!
車道行駛方向標誌牌
小編發現,像段小姐這麼迷糊的珠海車主還真不在少數呢。很多人的潛意識裡認為:左邊第一條車道一定是直行左轉,既可以直行又能左轉;而最右側的車道都是直行右轉,既可以直行又能右轉。不要以為小編在說繞口令,是不是說到大家的心裡去了!很多車主佔了左轉車道,結果到了路口,也不看標誌標線,就一路直行而去,還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走對了!
其實,這些想法是不正確的。交警部門設置路口轉向標線,都是根據路口具體的交通流量、流向來定的,沒有一成不變的固定模式。你看,下圖這個路口,最左側車道只能左轉不能直行,而最右側車道就既可以直行又可以右轉。所以行車經過路口,仔細觀察標誌標線才是最靠譜的。
直行右轉標誌
小編再舉幾個例子。
人民西路交明珠路路口
人民西路交明珠路路口,3條左轉車道
人民路東西方向路口、梅華路東西方向路口、明珠路交翠微西路路口等。
梅華路交藍盾路口(東西方向)、梅華路交敬業路口(東西方向)等。
這些路口大家很熟悉吧,想一想有沒有走錯呢?還有多少車主因為「自以為是……」,犯了和段小姐同樣的錯誤,舉起你們的手,讓小編數一數。
好啦,小編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取笑那些犯迷糊的車主,而是希望大家能吸取段小姐的「錯誤經驗」,開車時千萬不要自以為是,而是要注意看清路上的交通標誌、標線,提前選好車道!因為交通標誌、標線,才是駕駛員的交通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