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範爺終於承認偷稅漏稅了,補繳+罰款9個億,我努力上下5000年,也就這樣了。
讓我們從頭捋一捋這個事情的前因後果。
1、5月28日,崔永元微博發文,「你不用演,你是真爛」直指範冰冰,並附某演藝合同。
2、5月29日,崔永元微博又發文,直指範冰冰陰陽合同:陽合同1000萬用來交稅,陰合同5000萬用來收付款;同時爆料範冰冰其實在劇中只出演4天,就拿走6000萬的合同。引起廣大吃瓜群眾強烈反響。
3、5月29日,範冰冰工作室發表嚴正聲明,稱崔永元的爆料「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
4、6月2日,崔永元再次發微博暗指陰陽合同違反法律。
5、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文,稱: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處理。
6、6月3日,黃毅清也來爆料:來,稅務局,錢都在她媽和那誰手裡,趕緊查。。。
7、據傳範冰冰失蹤2個月。。。
8、9月26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先向範冰冰下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9、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範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一共罰了多少錢?8.83億元人民幣!
1、對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2、對範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
3、對其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4、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5、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10、10月3日,範冰冰工作是發表致歉信,表示「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紛紛擾擾,一場打擊明星偷稅漏稅、大V檢舉、全民圍觀的大劇終於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