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債主到法院還款
假裝轉帳還款騙取收條後
利用銀行24小時可撤迴轉帳時間差撤回
套路這麼深,牆都不扶就服你
罰款一萬了解一下~~
「我沒收到鍾某的任何款項,強烈要求法院對鍾某採取強制措施,堅決不同意解除對鍾某名下房屋的查封!!!」
2019年4月的某一天,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幹警突然接到申請執行人彭某打來的電話,言語中非常激動。
彭某而後提交銀行流水證明及情況說明書,稱被執行人鍾某於2019年1月22日約其來法院,設下騙局,讓他寫下收款收據,但其實並未收到任何款項。
可是,另一邊鍾某又向法院提交了彭某籤名蓋指模的收款確認書。
——這是怎麼回事呢?
幹警覺得事有蹊蹺,於是調出雙方1月22日來法院的監控視頻。
視頻顯示,兩人來到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交談並向法院工作人員諮詢後,一同去了大廳的ATM機旁,最後又回到寫字檯旁。
——可能事有隱情,傳喚兩人前來質證
質證過程中,鍾某稱兩人來法院前已先陸續轉帳6萬、後當面現金支付11萬元給彭某。
彭某對前筆款項予以確認,而對於現金支付部分,則表示未收到過。
幹警結合案情發現,本案中鍾某需償還11萬元,在已償還了6萬元後,又再償還11萬,與常理不符。而且按照鍾某的陳述,現金支付的11萬元是於2018年農曆春節前給付的,而該筆款項的收條落款時間卻為2019年1月22日。
——「鍾某為何不當場要彭某寫收條?收條的落款時間卻是兩人來法院那日,難道只是巧合?」
環環相扣的發問下,鍾某的陳述破綻百出。
做完筆錄後,經辦法官把鍾某留下單獨詢問,並告知法院已調取當日的監控錄像。鍾某頓時就慌了,最終承認自己說謊,向法院做了虛假陳述,並說出了實情——
原來2019年1月22日他確實曾約彭某來法院還錢,同他一起來的還有他侄子。
他通過侄子的帳戶在ATM機中轉了五萬元至彭某指定帳戶,然後讓彭某寫下收款收據,拿到收條後又馬上打電話給侄子撤回了匯款。
鑑於鍾某向法院作虛假陳述並妨礙執行,且行為比較惡劣,遂做出對其罰款一萬元的決定。罰款決定做出後鍾某當場表示無異議,並於當天主動繳納了罰款。
【來源:北京海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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