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冠行騙,而立出獄,利用網絡漏洞,製造虛擬微信轉帳,致四十餘人被騙,涉案金額達五十萬。少則數百一筆,多則上萬一筆,本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不料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將自己送上不歸路——「喜提獨棟大別墅,純銀手鐲,還有吃不完的白米飯」尤為適合此時此景。
案情回顧
2018年,二十歲的他英姿颯爽,意氣風發,剛步入社會對未來充滿了無限憧憬,敢拼敢搏。
可好景不長,在他認識了一款造假神器APP以後,畫風突變,2018年11月他的「生意」開張了,第一次以幫忙解決支付寶凍結給好吃費為由騙取他人五千,第二次通過虛假售賣手機的方式騙取他人兩千、第三次以幫忙刷單雙倍返利為誘惑,通過p圖轉帳騙取他人一千,第四次、第五次……這讓他樂此不彼。
然而,最好賺錢的方式還是通過p圖虛假轉帳的方式進行行騙,在品嘗了「天上掉餡餅」的甜頭後便循環往復,變本加厲,重複利用同一作案手段,騙取不同被害人。
2020年5月初,在他利用「提高業績雙倍返利」為由騙取他人數千元元以後,被抓捕歸案,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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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
富源法院審理認為:行騙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公訴機關指控案件事實清楚,罪名成立。但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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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防騙小法寶
陌生電話勿輕信,對方身份要核清。
涉錢信息莫輕信,陌生帳戶不轉帳。
不明電話及時掛,可疑簡訊不要回。
陌生來電要提防,多方確認莫上當。
個人信息最重要,密碼帳號勿洩漏。
警惕電信網絡詐騙,不輕信、不轉帳、不透露、被騙時請及時報案。
請警惕電信詐騙,不要輕易將錢款轉入陌生人帳戶。
請警惕電信詐騙,務必保管好個人帳戶及密碼,不要輕易向他人透露帳戶信息,不向不明帳戶轉帳。
請警惕電信詐騙,不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手機簡訊,絕不向陌生人透露個人信息、轉帳匯款。如遇資金被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請警惕電信詐騙,不輕信親友發出的匯款請求,務必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核實,加強防範意識,不要輕易向陌生人帳戶轉帳匯款。
來源:富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