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想登記結婚,戶口本卻顯示已婚?阿公:我太冤了

2021-02-08 直播海南

62歲的王阿公前幾天向我們求助,他自稱早年有過一段戀情,但卻沒有登記結婚,今年他找到了自己的心儀之人,並與對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可是被告知自己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是已婚,所以,不能辦理登記手續。對於自己是已婚一事,王阿公直喊冤。

王阿公說,24年前,他曾有過一段戀情,且有一個女兒,但他與女兒的母親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生下女兒後,孩子的母親就離開了,而他就獨自撫養女兒長大,女兒戶口也落在他的名下。現在,戶口本上顯示他是已婚,他也很鬱悶。為了核實情況,記者陪同王阿公到轄區甲子派出所了解情況。

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甲子派出所戶籍科的一名輔警告訴記者,他們具體也不知道為什麼戶口本上面寫的是已婚,但如果要領取結婚證,就必須要王阿公去民政局開具證明,這樣才可以對戶口本進行更改。

接著記者陪同王阿公來到海口市瓊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廖洪彬表示,他們查不到王阿公的婚姻登記記錄,他們的工作平臺是2003年10月1號以後啟動的,國家民政部婚姻登記系統要求,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是憑身份證 、戶口本去進行錄入。2003年10月1號之前,憑村(或)居委會處開具個人婚姻狀況證明,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民政局查詢老人無婚姻記錄

已辦理糾正婚姻狀況手續   

瓊山民政局方面表示,在婚姻登記系統中,查不到王阿公的婚姻記錄。另外,2015年國家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確了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證明。不過,考慮到王阿公的情況特殊,他們結合實際情況,給予開出證明。

採訪當天下午,王阿公拿到了甲子鎮婚姻登記處和甲子鎮紅嶺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明他在本轄區未辦理過婚姻登記手續。隨後,王阿公拿著兩份證明到甲子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了糾正婚姻狀況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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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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