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歲月可回頭》就現在的劇情來看,演得太悲傷了,黃九恆親手養大女兒,居然發現不是自己的,當商量好,要一個自己的娃娃,沒想到剛懷起,就出車禍,媳婦去世把未出世的孩子也帶走了,女兒也被她親生父親帶走了,留下一個精神失常的老黃,可以說他是家破人亡啊。
其實就法律上來說,林響的撫養權毫無疑問。黃是法律上的父親,即婚生子,婚姻內生子,婚姻和出生證和戶口本這種法律意義上的父親,非繼父,也行使了11年責任和義務。常只是血緣關係上的生父,未盡責,養父,生父,繼父,這三者是不同的。
養父是收養關係,生父是血緣關係,繼父是婚姻關係的後爹。而黃區別這三者,是明明白白的法律認可的婚姻內的法定父親。即黃是和林響結婚後在法定婚姻內生的孩子,從出生證到戶口上都是法律父親。常只是個意外,無法律婚姻事實,也未盡責。正常來說,常拿不到撫養權還要倒貼撫養費。
而且《如果歲月可回頭》中常哲私取頭髮做了鑑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立案時法院又審查證據的具體內容。當審理時,法院再委託第三方機構重新做一份鑑定。即使做出來是親子關係,常哲也大概拿不到撫養權。女兒10歲多了,孩子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孩子跟母親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環境,法院不會輕易改,法官會考慮以後執行的問題,孩子是人,不是財產,判給沒有實際撫養的那方,執行起來非常困難。
可以說在處理常哲爭奪撫養權的問題上,老黃太被動了,而且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被動的位置,他說的做的都不是為了解決問題的,而是為了矯情,為表現自己的矯情。小蕾的撫養權,我沒有看到他們為了爭奪小蕾的撫養權採取過什麼有效的措施,你看到的只有被動的矯情;其實我到現在也沒搞明白常哲為什麼非要爭這個女兒,而且11年過去了,他是怎麼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女兒,他又是從哪來的靈感突然回國搞了這麼一出?
原本黃九恆可以擁有主動權的,畢竟有林響在,一開始是害怕小蕾知道自己的身世,但是後來他已經告訴小蕾實情了,他就沒有什麼顧慮了,可是面對常哲的爭奪撫養權的行為,黃九恆完全無力招架,反倒是處處被人家牽著鼻子走,暫時不知林響是如何出車禍的,是不是和這個案子有關,如果有關,那麼黃九恆消極的對待方式是有很大問題的。
話說《如果歲月可回頭》中小蕾表現的都要比老黃冷靜,她只有11歲,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小女孩,父母對她都好,生來嬌生慣養。在這種情況下面對自己母親的突然死亡,面對要離開對自己最好的父親,去一個陌生的環境面對陌生的人,連她父親一個成年人都承受不了,她一個小女孩表現出如此淡定成熟不哭不鬧,說著大人都說不出的話,她才11歲、11歲……
突然想到如果所有大人都像孩子一樣,沒有欺騙,有話好好說,好好溝通,多好,是不是沒有那麼多傷害,可惜人長大了就有欲望,利益,面子,惰性…,太多東西讓人忘了自己的初心。
《如果歲月可回頭》老黃的遭遇之慘,也是告訴我們,不到而立之年或許不理解這部劇,不惑之年或許感動、心酸,找到了自己的影子……這世上沒有如果,只有結果和後果,只有珍惜當下,過好每一天,才能不在未來的某一天憧憬著歲月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