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年來,我國的垃圾治理形勢日益嚴峻,多地出現「垃圾圍城」現象。2019年7月,上海首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隨後,各大城市也紛紛進行了探索。各地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急需上位法的「提綱挈領」。在此背景下,2019年12月,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
2019年12月2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作的關於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此前,修訂草案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據悉,修訂草案二審稿將有關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原則明確為「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並對垃圾分類、回收,一次性塑料製品等作了進一步規定。
分組審議中,與會人員普遍認為,修訂草案經過初次審議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眾在固體廢物汙染防治中的責任和義務,有利於調動國家和社會多元主體積極參與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有利於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與會人員還就進一步完善修訂草案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垃圾圍城」的必由之路
早在2010年,中科院能源所特聘研究員沈劍山就指出,在主要依靠填埋處理垃圾的情況下,中國除縣城之外的600多個城市中,有三分之二處於垃圾包圍之中,四分之一的城市已經沒有堆放垃圾的合適場所。
我國現今的垃圾治理形勢不可謂不嚴峻。據悉,2018年中國城市垃圾年產量約為2.28億噸,近幾年,它還在以每年6%的速度增長。預測到2030年,中國城市垃圾年產總量將達到4.09億噸。
治理「垃圾圍城」,生活垃圾分類是必由之路。高虎城委員說,修訂草案一審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內容是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一個熱點,也是社會公眾的輿論熱點。我們在修訂草案二審期間看到首先由上海開始嘗試,其他的一二線城市人大也紛紛制定了相關法規,或者試行,或者試點,開始進行垃圾分類的工作。
據《人民日報》報導,目前,全國已有237個城市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各地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急需上位法的「提綱挈領」。「地方在對生活垃圾分類制定地方性法規時很希望有上位法的支持,所以這部法律出臺越早越好。」竇樹華委員說。
對於生活垃圾分類的綱領,修訂草案總則第三條明確規定: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同時,修訂草案二審稿新增規定: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審議中,與會人員普遍認為,修訂草案二審稿新增規定回應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社會關切,對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制度進行了系統完善,更加成熟。同時,也有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對生活垃圾分類提出了完善建議。
加強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指導和規範是一個焦點問題。竇樹華委員建議,把生活垃圾怎麼分類、處置、收費,以及地方可以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規定集中講,以方便地方執行。肖懷遠委員表示,鑑於修訂草案對生活垃圾的規定仍然比較原則,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地方應當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法規規章,同時完善配套的政策文件。
「德國的礦泉水一瓶賣0.8歐元左右,瓶子回收是0.5歐元,就是說這個礦泉水瓶本身的回收價值要比喝的水還大。」「在每個超市比較顯眼的地方,都有回收機器,一投就可以了,會列印出一張小票,拿這張小票換回錢,或者買東西可以抵現金,非常方便。」朱明春委員分享了他在德國訪問期間的見聞,他認為,生活垃圾分類要有經濟上的措施加以引導。
建立垃圾回收系統,「這個事一定要做起來」
垃圾分類之後還需處置,兩者缺一不可。高虎城委員說,在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置方面,一是分類,二是處置,二者還是要進一步銜接和處理好。高虎城建議加強分類與處置的統籌規定,進一步紮實推進垃圾分類與處置工作,為各地的試點提供一個可以遵循的上位法。全國人大代表謝德體持有相似觀點:「城市的垃圾桶設計分為可回收的、不可回收的、有毒有害的,但是收垃圾時往往是運到一起,沒有做到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謝德體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切實加強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工作。
「回收體系不光是設施還包括運轉,因為每天都有人把這些固體廢物收回去。我們專門去看了德國的垃圾站,外表看不出來,小房子裝飾得很漂亮,推開門以後就看見垃圾箱,大大小小的分類非常清楚。」朱明春委員說,這一套系統的建設,包括後臺的軟體系統、運行系統,德國用了幾十年的時間,我們想一步達到人家的水平可能還沒有那麼樂觀,但是這個事一定要做起來。
全國人大代表羅衛紅指出,現在的政策對垃圾回收資源的末端處置利用是有稅收優惠的,但是對分類、分揀、回收環節卻沒有相應的優惠政策。「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有一些分類環節的企業運作其實非常有效,像杭州有一個叫『虎哥回收』的企業,上門回收幹垃圾,將幹的垃圾分成十幾種類別進行回收利用,垃圾的有效利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而且吸納了一批老年婦女就業。但是他們反映,稅負比較高,各種稅負加起來接近20%左右。」羅衛紅建議,沿著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整個產業鏈條來設置相關的優惠政策。
治理塑料汙染,與會人員建議加大力度
塑料汙染已成為全球性問題,「限塑」已成全球風潮。陳竺副委員長指出,2019年5月,巴塞爾公約(即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第14次締約方大會上,我國積極倡議全面管控塑料廢物的越境轉移,187個國家籤署協定,同意將「限制塑料廢物貿易」加入巴塞爾公約,以應對全球塑料汙染挑戰。
修訂草案二審稿新增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塑膠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推廣應用可循環、可降解、可替代產品。對此,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議。
陳竺副委員長說,我們要大幅減少快遞行業塑料製品的使用數量,同時大力推進開發對環境影響較小的替代材料。建議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在附則中專設條款,對塑料汙染問題予以重視和體現。
陳軍委員建議,進一步明確加大對白色汙染治理的監管力度。第一,進一步明確白色汙染治理的監管責任,特別是要明確塑料製品的生產、加工、使用的經營規則、制度、準入門檻和處理標準,明確責任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第二,採取財政補貼、稅收調控、設立研究項目等方式,促進外賣、快遞等行業的綠色包裝研發,鼓勵包裝生產廠家採用先進技術,生產綠色環保型的包裝產品。第三,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多方參與的合作機制,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在會員單位和政府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由行業協會制定綠色包裝統一標準,引導行業協會履行行業內部的監督職能,加強行業內部自律,推進行業建立和健全完整的監督體系,有效地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醫療垃圾處理不應成為「法外之地」
在分組審議時,一些委員還表達了對修訂草案中缺乏醫療垃圾處理的有關規定的擔憂。
「醫療垃圾是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它分為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損傷性垃圾、藥物性垃圾、化學性垃圾,如果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會汙染大氣、水源、土壤等。」馬志武委員在會上介紹:感染性垃圾包括病人廢棄的被褥,病人的血液、體液、排洩物、汙染的物品,不能將其當作一般的生活垃圾來處理;病理性垃圾是手術過程中產生的人體組織、人體廢棄物和醫學實驗的動物屍體,也不能當作生活垃圾來處理;另外,像損傷性垃圾,主要是廢棄的醫用器械,如手術刀、針頭等;藥物性垃圾,比如廢棄的藥品,具有致毒性;還有化學性垃圾,比如汞血壓計、汞溫度計等。
「處理醫療垃圾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有專用的包裝物,對於有疑似傳染性的醫療垃圾,不但要把它包裝好,還要密封,要專人收集。對暫時儲存也有嚴格規定,一是不能露天存放,二是存放的時間不能過長,等等。」馬志武認為,修訂草案應明確由專人收集醫療垃圾。
衛小春委員建議,在修訂草案第七章保障措施當中增加一條「加強對固體廢物從業人員的培訓」。衛小春說,醫療垃圾處理條例也非常重視人員的培訓,實踐證明這也是提升固體廢物處理水平的有效途徑,所以建議在法律當中進一步明確。(周譽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