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淘寶買褲子,連結一點卻跳到了不知名小站;想在天貓買大牌,卻進入了山寨旗艦店……阿里巴巴旗下淘寶和天貓以「惠惠購物助手」(以下稱為「惠惠助手」)劫持流量進行不正當競爭為由,共同將所有者網易有道公司訴至法院,索賠損失及相關合理支出共計2040萬元。4月17日下午,兩案合併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淘寶和天貓訴稱,惠惠網上提供可供下載的網頁插件惠惠助手,用戶下載惠惠助手後瀏覽淘寶、天貓時,插件會自動嵌入網頁,推送惠惠網或第三方的商品信息,誘導消費者到惠惠網或第三方平臺購物,其目的是劫持他人流量,為自己或者第三方導流。
兩原告的代理律師在庭上表示,因「惠惠助手」導流,發生交易糾紛,被混淆視聽的消費者往往找淘寶理論。此外,小網站對商品把控不嚴,事後維權無門,最終損害的還是消費者的權益,最後惡化的是整個電商生態。
淘寶和天貓方面認為,惠惠助手這種「搭便車」的行為不僅給原告的市場形象帶來極大的負面評價,且為第三方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原告帶來巨大經濟損失,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為此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提出總計2040萬元的賠償。
此次,淘寶和天貓將網易有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與北京網易有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同時列為被告,前者是惠惠網的實際經營者,後者則是微博「惠惠購物助手」的運營主體,同時也在網站上提供可供下載的惠惠助手。
兩被告答辯稱,惠惠助手由用戶自主下載使用,其附著於瀏覽器運行,且獲得了多數瀏覽器的支持,點擊相關連結,跳出原告網頁等流量損失的情況是用戶自主選擇的結果,相應責任不應該由惠惠助手承擔。
此外,兩被告還答辯稱,惠惠助手的用戶很多時候雖然點擊連結進行了瀏覽,但並不一定能夠成交,此情況下惠惠助手並無獲益。
實際上,流量劫持問題已困擾網際網路行業多年,多家網際網路公司深受其害。其中,用比價軟體劫持網購平臺流量而被起訴或者已經敗訴的也有先例。
據記者了解,去年4月11日,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國內首例購物助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幫5買」因過度嵌入天貓、淘寶網頁被判賠償天貓、淘寶共計220萬元,二審維持原判。北京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認為,全國首例判決對於打擊流量劫持這一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