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的《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4日公布,提出依法嚴厲打擊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意見》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四部門聯手出臺上述《意見》,敲響了警鐘,擰緊了螺絲。之所以如此嚴厲,是因為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是整個地球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和生物共同生活在一個美麗的生物圈中,互相依存、共榮共生。多種多樣的生物不僅維持了自然界的持續發展,而且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自然界是由許多複雜的生態系統構成的,如果一種植物消失了,那麼以這種植物為食的昆蟲就會消失;某種昆蟲沒有了,捕食這種昆蟲的鳥類就會餓死;鳥類的死亡又會對其他動物產生影響。可見野生動物毀滅,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產生嚴重後果。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正因為這樣,生物多樣性保護越來越成為人類社會的共識,世界各國正在採取一致行動,共同應對包括動物滅絕在內的日益嚴重的全球性生物多樣性危機。僅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籤署方就有196個,中國是最早的締約方之一。近年來,在「兩山」理論引領下,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文明程度大步向好。中國一直積極參與有關公約的國際事務,完成於1994年的《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使大量保護生態環境的活動有章可循。《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頒布和多次修訂與實施,將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列入犯罪行為、一律嚴加處罰。這些「硬核」措施,使大熊貓、朱䴉、揚子鱷、海南坡鹿、遺鷗、白鰭豚、藏羚羊等瀕危種群得到有效保護,數量日漸增多。
此前,囿於認知水平或生存條件,一小部分人養成了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隨著文明水平提升和科技進步,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濫食野生動物的危害。野生動物並不具備更高營養價值,濫食野生動物不僅會導致傳染病,還會感染寄生蟲。近些年世界各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包括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禽流感、伊波拉、中東呼吸症候群等,都和野生動物有關。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因病毒宿主指向某些動物,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如今四部門聯合出臺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指導意見,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犯罪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可謂非常必要、非常及時,有助保護瀕臨滅絕的動物,保護地球上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條件,築牢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實施就需要有足夠的權威和敬畏。「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因此,就要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將其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讓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成為每位公民的行為自覺,不買賣、不食用,積極舉報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減少甚至完全消除非法交易的空間。同時不要忘了,法律的權威既來自認識的提高,也來自嚴格的執行,應當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的依法論罪、嚴肅懲處,不能以「不知者不罪」網開一面、姑息縱容,以此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南方網雷鍾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