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人楊三在外地因車禍去世後,年過七旬的父母楊老漢、薛阿婆收到了用工單位一次性賠償的死亡賠償金、撫養費、喪葬費共計120萬元。
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財產被拒後,為了拿回應得的90多萬元,兒媳王慶等人和公婆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訴訟、執行等,均未果。
之後,石棉縣公安局以涉嫌拒執罪對楊老漢夫婦立案偵查,薛阿婆被石棉縣公安局執行逮捕,楊老漢才在他人的陪同下來到石棉縣人民法院繳納了50萬元執行款,表示願意返還。
宣判現場
2020年12月30日,石棉縣法院判決被告人楊老漢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十個月;被告人薛阿婆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2021年1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雅安市石棉縣法院獲悉,對未履行的支付款,楊老漢、薛阿婆同意先用家裡的一頭過年豬抵債支付,其餘的款項將通過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償還。
案起
男子務工時車禍身亡
一次性獲賠120萬元
年過七旬的楊老漢家住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永和鄉,和老伴薛阿婆共生育了三個子女,老兩口大半輩子都與黃土地打交道。
小兒子楊三在2012年與第一任妻子結婚生下女兒嬌嬌,一年後因夫妻感情不和離婚。2017年,楊三結識了現任妻子王慶,都離過婚、且有孩子的兩人一見如故,迅速墜入愛河,婚後生下兒子小傑。
楊三為了給家庭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遠赴西藏務工,一家人日子過得雖然苦點卻也踏實。
可好景不長,2019年9月,楊三在西藏務工時不慎因車禍死亡。晚年喪子的楊老漢、薛阿婆與中年喪夫的王慶傷心欲絕,兩位老人目不識丁,只好由兒媳王慶和外孫阿浩趕赴西藏處理楊三的後事。經過調解協商,用工單位一次性賠償死亡賠償金、撫養費、喪葬費共計120萬元。
因楊老漢夫婦和王慶在喪禮上哭成一團,根本無心接受賠償款。於是,用工單位便將這筆120萬的賠償金於2019年10月15日匯入阿浩的銀行帳戶,後阿浩又轉到了薛阿婆的帳戶。
對簿
拒不返還應得份額
老兩口被孫女起訴
在安葬完楊三後,王慶覺得這筆賠償款應該有自己和孩子的一份,但一直無人再提賠償款的分配問題。
之後,她找到公婆要求分割該筆賠償款,但遭到了二老的拒絕。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財產被拒,嬌嬌、王慶等人懷疑二老和阿浩惡意串通,想獨吞該筆巨款,本來感情就不算太好的他們撕破了臉皮,關係徹底破裂。
隨後,嬌嬌將楊老漢、薛阿婆告上了石棉縣人民法院,王慶、小傑、鑫鑫(王慶與前夫之子)、阿浩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2019年12月5日,石棉縣人民法院判決楊老漢、薛阿婆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嬌嬌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282839.88元以及預交案件受理費5500元、保全費520元,支付小傑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342072元,支付鑫鑫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158426.5元,支付王慶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117753元。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判決生效後,楊老漢老兩口並沒有如約將嬌嬌等4人應得的份額返還。當他們再次向老兩口討要時,薛阿婆態度強硬地說:「你們不是起訴了的哇?還來找我們咋子?有本事就去找法院要,我是不得給你錢的。」
一氣之下,王慶、嬌嬌等人先後向石棉縣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四案立案金額為907111.38元。
蠻橫
立案偵查後仍拒付
自稱剩的錢被燒了
承辦該案的執行法官是石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史紹榮,他一方面對100餘萬元的去向展開了調查,另一方面不斷催促楊老漢夫婦主動返還。
「120萬是打在我帳上了,但是10萬元我早就拿給媳婦兒了,屋頭欠了一抹多債,我拿了50萬還債,剩的錢我是不得再拿給她。」薛阿婆對執行幹警說。楊老漢也表示,不會拿錢出來。2020年3月30日,執行幹警與鄉政府工作人員、村主任等一同再次前往楊老漢家中進行調查和執行,老兩口態度蠻橫,說:「有60萬我們還債了,剩的60萬燒了,沒得錢。」
「我們經調查發現,薛阿婆先後從中國農業銀行提取現金117萬元,楊老漢、薛阿婆拒絕如實向法院報告財產,先是表示不願意拿給申請執行人,後表示錢已被燒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對楊老漢、薛阿婆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懲戒措施,對起訴階段保全的薛阿婆銀行帳戶中的3萬餘元錢進行了扣劃,已經發放給四案申請執行人。」史紹榮介紹。
經多次調查,史紹榮意識到,楊老漢夫婦可能並未將錢存進銀行,而是藏了起來。考慮到兩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辦案法官聯合鄉、村工作人員、法律工作者等人多次前往楊老漢家中與其溝通交流、明理釋法,並提出了多種方案解決該事件,但老兩口態度仍然強硬,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20年7月24日,石棉縣公安局以涉嫌拒執罪對楊老漢夫婦立案偵查。
「2020年12月1日,我院受理了石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老漢、薛阿婆犯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案件受理後,我院依法向兩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但庭審中,兩名被告人仍拒不認罪,均陳述100多萬賠償款在償還部分債務後已被燒毀,無法履行支付義務。兩名被告人對抗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拒不履行法律義務,不僅妨礙了司法秩序,同時也是對本案中三名未成年人生存權、健康權、受教育權等權益的侵害。」刑事審判庭法官鄧穎說。
逮捕
阿婆被關看守所
老漢繳納50萬元
2020年12月23日,石棉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楊老漢夫婦的住房進行搜查。
執行幹警在楊老漢家中裡裡外外搜查了幾遍,哪有巨額現金的半點蹤影?執行線索再次中斷。
石棉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楊老漢夫婦的住房進行搜查
搜查過程中,楊老漢、薛阿婆態度強硬,一口咬定錢就是燒了。在執行幹警的嚴厲詢問下,薛阿婆甚至大哭大鬧揚言道:「你們不要以為我是嚇大的,我不得怕你們。」
辦案法官見兩人蠻橫固執,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在石棉縣人民法院負責人向楊老漢夫婦釋明其將受到刑罰的利害關係後,兩位老人仍然置若罔聞。同日,薛阿婆被石棉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薛阿婆被逮捕後,辦案法官帶薛阿婆的女兒、侄女、外孫兩次到雅安市看守所給她做工作。再次和法官見面,薛阿婆態度變了,安安靜靜地聽法官說話。最後,薛阿婆懊悔地對法官說:「我曉得錯了,我願意將剩下的賠償款50萬交到法院,剩餘的錢我會想辦法來盡力還。」
2020年12月29日,楊老漢在阿浩等人的陪同下來到石棉縣人民法院繳納了50萬元執行款。
宣判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
夫妻倆雙雙獲刑
2020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永和鄉大林村村委會內,法警拉好警戒線,薛阿婆、楊老漢老兩口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在此宣判。
村委會內人頭攢動,不一會伴隨著警笛聲,薛阿婆到了,此時的薛阿婆與之前早已判若兩人,在莊嚴的國徽下,薛阿婆深深地埋下了自己的頭。
宣判現場
「被告人楊老漢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十個月;被告人薛阿婆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宣判結束、全體坐下,法官向楊老漢和薛阿婆解釋了緩刑的意思,原來是一個考驗期,只要在考驗期內不犯罪,就不會執行刑罰了。這時,薛阿婆很小聲地說了一句「謝謝」。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對未履行的支付款,楊老漢、薛阿婆同意先用家裡的一頭過年豬抵債支付,其餘的款項將通過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償還。
轉自:成都商報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