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搭檔 二見鍾情
第五篇 隱藏的真相
真相,比起辯駁的犀利言辭,真是奇特的事物,不畏強權,卻酷愛惡作劇,肯照顧真心,卻寧願躲在時光背後,直到最不經意時,才會露出真容。
在前篇證據分析更新,有不少觀眾表示不理解:「那要照你說,害傻奉熙,去掉證據的人還不止支檢長,那還能有誰?」
支檢長要滅除證據甚至偽造證據,目的明確,是為兒子張熙俊報仇,但其他人也要滅除證據,除了本案真犯要滅除罪證之外,其他可能性很小。實際上,編劇並未欺瞞觀眾,真犯其實每集都以不同方式出現:
第二集時,在凌晨時分與出門買啤酒的殷奉熙擦肩而過,騎著自行車吹口哨的人就是高燦浩。
第三第四集時,當殷奉熙被押解到法院時,眾多記者一齊圍過來,場面混亂,扯掉她眼鏡,害她什麼也看不清的人也是高燦浩。因為在眼鏡落下之後,殷奉熙聽見了熟悉的口哨聲,吹的是某種旋律。就因為這份對哨聲的敏感,在她去支檢與盧智旭告別時還特地提到過:
-我跟真犯面對喔,還不止一次。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
-就是這個啦,灰灰灰灰灰灰灰灰~
…………
雖然殷奉熙哼唱的旋律讓盧智旭一頭霧水,但在後來的兩年裡,他還是努力地聽了很多音樂,為的就是辨析樂聲,以便確定真犯行跡,從中找出線索。
在第六集結束時,真犯就已經露面。相關過程說來還真是曲折,但為後續案情分析,也值得釐清。真犯有可能是從事鑑證的工作人員,核對演員表,此人名叫高燦浩。對照相關過程和細節,從那麼多次偶發事件看來,殷奉熙與真犯碰面多次,之所以見面多次,還沒有被滅口,從真犯的角度來看,不僅是因為她的處境堪慮,有值得商榷之處,也是因為她確有不該殺之處。
第一次見到殷奉熙,確切說來是那一晚殷奉熙打開窗戶,為的是讓風吹進來,在她看來是平常事,她是法律系研究生,學習辛苦,實習也極為困窘,需要熬夜做功課,才能應對盧智旭辦公室繁重的法務,但在深夜作案的真犯看來,可就不是什麼好事了。對照此前有窺私癖的嫌疑人對她所說的那些話:
-我看到過殺人喔,您不知道吧~
-我真的看到了喔~那人好像看到我了。
可見,在作案時,真犯已經意識到有人在注視他,可是苦於找不到確切目標,案發當晚出門,有可能是作案,也有可能是尋找目擊者滅口,而那一晚殷奉熙打開窗戶吹風的舉動,恰好讓真犯看到了她,因此來到殷奉熙的住處,最初還是他想要滅口所致。至於張熙俊被害,是否就是全為滅口,由於劇情出現新線索,容後再議。
分析到這裡,可能不少觀眾都不能理解,既然就是為滅口,殺錯了人,為什麼不繼續追殺,還留下了殷奉熙?
問題就在這裡,在殷奉熙遭到羈押時,她的隱形眼鏡丟失,母親為她送來了舊眼鏡,在審判期間她就戴著這副眼鏡。對照殷奉熙被押解到法院時的情形來看,真犯已經意識到殷奉熙是深度近視,有可能視而不見,那天是特地來到殷奉熙面前,來看當事人是否認得出自己,可是從他自行測試的情況來看,拿掉殷奉熙的眼鏡,她根本視而不見,反而舉止惶然無措,他就斷定此人什麼都沒看到。既然沒看到,也就不存在滅口的必要。
分析到這裡,可能不少觀眾恍然大悟,為什麼會在審判前,那把刀突然出現在兩處:
一處是張熙俊的被害現場。對照盧智旭和房系長的對話來看,既然現場反覆勘查,都沒有發現,那麼最後一天出現在現場的刀,肯定有可能是後來放進去的。當然,就在當時,盧智旭和房系長對看一眼,其實是心裡有數,都在問彼此,知否是否這件事就是支檢長幹的,結果眼神對視的結果是兩個人都認為支檢長幹這件事的可能性最大。
另一處則出現在距離張熙俊被害地點千米之外的地方。對照情形來看,最有可能就是真犯高燦浩所為。之所以選在殷奉熙受審之前放刀,也許並非出於惡意,因為此時殷奉熙已被收押,不可能在那幾天內放刀。因此,放刀人是想要幫助殷奉熙脫罪所為。不過,刀上有否殷奉熙的指紋也難說,對照劇情來看,高燦浩是一名鑑證人員,想要湮滅證據,製造偽證,可說是職業水準。
現在回到之前一處分析來看,支檢長要為兒子報仇,既然有辦法造出一把刀,他自己有辦法做得出來嗎,是否有可能就是委託鑑證部門的人去做?之所以選在審判前一天這樣一個特別的節點上放刀,最有可能是放刀人也是偽證製造的知情者。因此,也有可能是高燦浩作為鑑證部門的人也是偽造證據的知情者,為幫殷奉熙脫罪,選擇了這樣一個特殊時段放刀,假的那把放在案發地點,向支檢長交待,真的那把就丟在案發地點千米之外,給殷奉熙脫罪。
原本殷奉熙從案件中脫罪,她與真犯的因緣也該就此結束,可是偏巧這是一個鍥而不捨,不服輸不肯放棄的姑娘,心心念念要為自己洗脫罪名,要為盧智旭正名,於是支付不菲費用,長期在當年遇到真犯的地方懸掛條幅,懸賞目擊證人,就是一直高掛,常換常新的條幅吸引了真犯的注意。分析到這裡,回復觀眾提問:
「既然都推給別人了,那高燦浩怎麼還會看到條幅,難不成他也住在那裡?」
僥倖逃脫罪責的真犯,在犯案後不時去現場轉悠,為的是確定自己的存在,或可理解為是真犯脫罪後的慣有方式。這一點放在這裡,也同樣適用,若不是這常換常新的條幅一直都在,他也不會起了好奇心,要去會一會這個為他頂罪的女子,想看看她究竟是怎樣的人。所以,收鞋那一晚,殷奉熙第一次見到了真犯,只是因為她深度近視,人又馬虎,在見過盧智旭以後,心情比較激動,忽略了其他事,於是回到辦公室以後,並沒有特別在意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因此在剛進門時沒有意識到屋裡還有別人。可是在翻看桌上的禮物盒以後,忽然意識到這是真犯送來的警告和挑釁物件,為的是通知她,他將要出現,這才驚得跳了起來,隨即發覺屋裡不對勁,這才想起送鞋的人有可能沒走。
最值得注意的是盒子裡的那雙鞋,其實就是白天殷奉熙坐在路邊揉腳,看到櫥窗裡的那些鞋子,然後大叫她喜歡想要的鞋裡的其中一雙。由此可見,當時殷奉熙坐在路邊發牢騷,揉腳,請鞋匠修壞鞋的時候,真犯也在旁邊觀察,發現殷奉熙的生活窘迫,這才以警告的名義送了雙鞋給她,意在提醒和警告:
如果你需要,我時時都在你身邊,看著你。
如果真的厭惡或是想要警告,可以送尖銳器物,或是兇器,惡作劇可怕玩具等等,如果真想要嚇到殷奉熙,送出當年案件同樣的刀也可以,但真犯沒有,他送的是對方想要的鞋子,應該是他後來去店裡買下的。為了嚇人還花錢買鞋送人,從這一點看來,真犯對殷奉熙的感覺,也不都是惡意,直至當時為止,他只是認為這是有意思的事,值得一試。到了第二天,辦公室來了鑑證部門的人,那是高燦浩親自前來,這是他第一次,公開地,面對面地跟受他牽連的案件當事人殷奉熙交流。從直面對方的感覺來看,高燦浩還覺得挺不壞的,對方爽朗純真又很熱情,至少他就連眼睛裡都是笑意,雖然還是那股冷冷的意味,還有試探的態度,特地問道:
-那您有沒有感覺到什麼,看到什麼了嗎?
-那您有沒有看到對方的臉呢?
當對方的回答都是否定,還很遺憾地說:
-唉,真是可惜啊,光線那麼暗,我又近視,根本沒看清。
-那個人真是很會躲避鏡頭,什麼都沒看到。
就是因為聽到這樣的回答,從現場表情來看,高燦浩很明顯地鬆了一口氣,笑意更濃,雖然還是帶有那股冷冷的意味,但明顯地已經柔和了很多。對照後來兩人輕鬆吃飯還自在聊天的細節來看,高燦浩是真的有過想要把殷奉熙當做同道中人的感覺,佐證之一就是他在處理又一起案件,就是殷奉熙目前正在辦理的案件楊主廚被害一案當時,實際上他在接聽電話時還在案發現場處理相關細節問題,可是從他從容不迫接聽電話的態度來看,完全沒把這當回事,也可看出殷奉熙在當時對於高燦浩來說是特別的人,在作案時還能接聽電話,樂於溝通,證明殷奉熙在高燦浩的心目中有特別的位置,當然也可以從另一面有殷奉熙證實高燦浩沒有嫌疑,既然都能接電話,那就是沒事。
當然,也可認為是本劇重要伏筆:如果設置手機定位,也可以證明高燦浩就在案發現場。
到了兩人為鑑證結果見面時,甚至還能坐在一起吃飯,高燦浩甚至是以輕鬆的表情看著餐廳裡的電視播放楊主廚被害一案的新聞,在聽到殷奉熙提問時,甚至還不由自主地緊張起來,反問說:
-嗯?你是問我當時在哪裡?
可見,對殷奉熙,他確有心虛和在意的一面。所以,在殷奉熙談到感受時,他甚至會說:
-我覺得殺人也是有隱情的。
不曾想這話遭到殷奉熙的反對,她直率地說:
-殺人能有什麼隱情?
-需要隱情嗎?就連張熙俊被殺,我都不認為是有隱情的。
就是因為這話,引發高燦浩的高度不滿,注意此時高燦浩的表情,面色立刻變冷,讓人看得發毛,就在那一瞬間,他笑了,笑得很可怕,這種變化,就連高度近視的殷奉熙都感覺得到,所以她在跟高燦浩告別之後,就自言自語說了句:
-呃,真是怎麼想都覺得毛毛地……
因此,到了後來轉過身,看到高燦浩說想要送她,她也哆嗦起來,邊走邊發毛,直到盧智旭在背後按住她的肩,還讓她嚇得叫了起來。分析到這裡,問題來了:高燦浩為什麼能讓看不清的人都毛骨悚然?
從相關情況來看,雖然也有幾次對峙,對這個人的氣息有反應這樣的理由,但最重要的還是,在殷奉熙表示不同意之後,高燦浩露出了明顯的意圖,要滅除對方的意圖,按照檢方相關用語來說就是:
案犯有明顯的殺意,有殺死被害人的可能性。
就在當時,高燦浩的確露出了殺意,就是殷奉熙幾次生死關頭感受過,因此尤為敏感,這才會毛骨悚然,邊走邊發抖。這一次,是盧智旭救了殷奉熙,讓高燦浩在顯露殺意時,沒有機會幹掉對方。當然,這裡還有一個小小的問題:
究竟是什麼讓高燦浩對殷奉熙感興趣,繼而想要接近並且觀察她?
對照兩人在吃飯時的對話,高燦浩甚至願意跟人說起殺人有隱情,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殷奉熙她上了各路媒體的那句話:
-我認為,是人都有過想要殺死某人的衝動。
既然該報導流傳如此之廣泛,真犯不可能沒看過,或者,就在那個時候,真犯開始意識到也有類似的人與自己有同樣的感受,恰好這人還與自己有關,被拉進了自己的案子裡。分析到這裡,可能還有觀眾不理解,既然真犯有了新的樂趣,那麼他大可以停止,選擇安靜的平凡的出路,到底後來為什麼還要繼續做下去?
實際上,這其實是在詢問殺人的理由或是目標,正如他所說:
-我覺得殺人也是有隱情的。
理由是什麼,目標在哪裡?其實也已經被寫在被害人楊主廚家的畫像上:申 22:25,因為是用無法擦除的紅顏料所寫,不僅引起第一位到達現場的關聯者的尖叫,還讓這位女士似乎想起了什麼,起了偽裝現場的心思。說到這裡,真的很有必要解釋,究竟什麼是申:22:25:
其實這是聖經的標註段落格式,意為:申命記第二十二章二十五節。申命記源自聖經舊約,是先知摩西在耶利哥城對開的摩押平原上發表的幾次演講記錄。之所以叫做申命記,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的申述。在進入迦南之前,摩西是以領袖的身份,跟第二代人陳述律法與約定的關係,後來被作為以色列人生活行為的權威,也是教育後代的普遍規則。最值得注意的是,申命記全書共34章,從二十一到二十五章都是民法相關內容。以下是本劇相關畫面中所涉及的申命記相關章節內容:
申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劇情分析到這裡,所展示的內容就很值得玩味了,為什麼來到楊主廚家的中年女子會先尖叫,再去看畫像上的紅字,又急忙擦去,想方設法偽裝現場,做出搶劫殺人的場面?
從當事人的表情來看,她顯然明白殺人者的用意,也看懂了畫像上的字究竟是什麼意思,這應該是一位基督徒,而且是精通聖經的基督徒。對照申命記相關章節內容來看,這是真犯在除去與已婚女子私通的男子後留下的印記,也就意味著他殺的人就是符合申命記第二十二章二十五節當中,關於處死與已婚女子私通者的條件。由此可見,被害人楊主廚就是符合申命記相關段落條件的人。分析到這裡,可能還會有觀眾驚覺不對勁,是不是張熙俊也符合這個條件?往後看。從相關場景來看,張熙俊感情不專一,以玩弄他人感情為樂,與已婚女子發生戀情,也有可能。因此,劇情發展到此處,關於張熙俊被殺理由相關內容,可更正為:
殷奉熙固然也有被認定為目擊者,要被滅口的可能性,但張熙俊也有可能符合真犯滅除要求,因此,張熙俊被害,也不都是偶然。
以上,即為相關案件真犯高燦浩至第十二集為止出現各類情況的相關分析。
真相,美麗又可怕的真相,在苦尋真犯的人們不懈地查找之後,終於悄然來到張熙俊一案的受害者殷奉熙和盧智旭面前,如同夏夜樹叢間的星光那樣忽明忽暗,閃爍不定,留待他們察覺。真相的星光何時才能灑落渴求真相的人們眼前,請繼續期待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