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陳淑芬,就不得不提哥哥張國榮曾公開說過的一句話:「我的背後,有一個對我事業有很大幫助的女人,這人女人就是陳淑芬」。
捧紅過香港娛樂圈半壁江山,經紀人領域的先行者
作為經紀人的陳淑芬,很多行業「第一」都是由她創辦的。她是國內引進外國歌曲版權的第一人,是國內籌辦個人演唱會第一人,更是國內經紀人領域的先行者。
剛滿18歲的陳淑芬,便進入華星娛樂宣傳部做秘書。她雖然出身富裕,但工作時卻很勤懇,經常是忙到半夜三更。
張國榮是陳淑芬籤下的第一個歌手;籤約張國榮後,陳淑芬全心全意地為他打造星途。她歷盡波折,為張國榮專門在日本拿回歌曲《MONICA》翻唱版權。
而張國榮也憑藉《MONICA》這首歌,在香港的歌壇一躍而起。後來,在陳淑芬的幫助下,一首首膾炙人口的金曲相繼問世,張國榮更是一步一步地被她打造成為「天王級歌星」。
不過就在2003年,這顆「天王巨星」隕落在陳淑芬的面前;那一刻,陳淑芬的內心既恐懼又悲痛,她強壓著情緒為張國榮蓋上衣服,因為她要讓張國榮走的「體面」。
也因為陳淑芬這個舉動,在當時八卦滿天飛的娛樂圈,沒有流出一張國榮沾滿灰塵的照片。張國榮的離去,讓陳淑芬非常愧疚,自責自己給張國榮的關心和陪伴不夠。
以至當沈殿霞病重時,她常伴左右;甚至為了能多陪沈殿霞,還把文件帶到醫院工作。在沈殿霞去世後,一直盡心盡力的照顧鄭欣宜至今。
在香港娛樂圈摸爬滾打四十年,全憑「江湖道義」四個字
陳淑芬是個講「江湖道義」的人。也正因為如此,她才會在那個魚龍混雜的世界裡,拼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來。
那年,陳淑芬在自己成立唱片部門不久後,便舉辦了「新秀歌唱大賽」。而梅豔芳以一曲《風的季節》豔壓群芳,成為第一屆比賽的冠軍。
賞識才華的陳淑芬,面對如此不可多得的人才,也頗用心思。她請來著名形象設計師,專門為梅豔芳設計造型,又分別請來日本音樂大師和香港作曲家為她創作歌曲。
不出所料,這樣團隊的合力打造之作《似水流年》,迅速爆紅。在此之後,陳淑芬選擇離開了華星,卻沒有帶上梅豔芳,這個決定也讓梅豔芳介懷了很久。
但在後來的日子,梅豔芳漸漸地明白了當時陳淑芬的苦衷。由於自己是從華星比賽爆紅的,還和華星有約在身,要是陳淑芬帶著梅豔芳一起走,就違背了「江湖道義」。
此外,陳淑芬還幫助過張學友度過低谷期;確立了香港「歌壇天王」的地位,將張學友推向歌神寶座。
陳淑芬已經走過大半生,她見證了香港演藝圈這四十多年的浮沉興衰。如果她一直做經紀人,千禧年後的香港,會不會多出幾個巨星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