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0日訊 據日本《讀賣新聞》網站3月10日報導,目前,水俁病的認定問題仍處於混亂狀態,日本環境省希望當前的事態能夠得到改善。
環境省向負責水俁病認定業務的熊本、鹿兒島、新潟各縣及新潟市通知了認定方針。即使患者出現了輕微的感覺障礙,只要其症狀有可能是水俁病,就應該立刻通知周圍人群。
水俁病認定是根據1977年環境廳規定的標準而實施的。認定基準如下——如果沒有出現感覺障礙以外的症狀,患者需進行綜合檢查之後判斷病情。
起先,患者僅僅出現感覺障礙這一症狀就有可能被判定為患水俁病。但是,實際的水俁病認定業務規定,在確認患者具有感覺障礙這一症狀的基礎上,若其還有運動失調、視野變窄等症狀,那麼才可以大致判斷其患上水俁病。
環境省此次制定的方針規定,相關人員應當以上述認定標準為宗旨,希望負責水俁病認定的相關人員能夠靈活判斷。環境省需盡到其重大責任,不違背認定業務的宗旨。
此次環境省修改認定方針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司法部門曾經將非水俁病患者認定為水俁病患者。
對於患有水俁病但未被檢查出來的患者,去年4月,最高法院表示,「應對其進行全方位的綜合檢查」。
一直以來,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對水俁病的判定基準存在很大的區別,且這種狀況持續至今,這是產生混亂狀態的主要原因。
目前,熊本縣已經停止了水俁病認定業務。隨著老年人被害者數量的增多,大約有750人正等待著接受水俁病認定審查。
今後的水俁病認定業務規定,不能僅僅從患者的症狀來進行判斷,還需調查認定申請人的居住地區以及其家裡是否曾經有過水俁病患者,這樣一來從多角度判斷認定申請人是否患有水俁病。
為了被害者的健康管理著想,環境省今後也需儘可能多地實施水俁病支援對策。(實習編譯: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