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6日消息,據相關人士15日透露,日本政府基本決定將2021至2025年度的5年期間投入1.6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047億元)作為東日本大地震災後重建項目經費。重點在於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造成的損失持續的福島縣,預計財源可在不追加增稅的情況下確保。2011至2025年度項目經費總額預計約32.9萬億日元。
政府以5年為單位劃分重建期並定名。繼「集中重建期」、「重建與創生期」之後,下一個5年定為「第二個重建與創生期」。包括項目經費在內的事宜將在計劃17日召開的復興推進會議上敲定。
政府去年底公布下一個5年期間項目經費預計約「1.5萬億日元」。政府已對災區必要的重建項目進行探討,並細查金額規模。關於財源,政府判斷可通過稅收、沒全用完的重建預算等籌措1.6萬億日元。
政府想在下一個5年期間加快福島縣沿岸地區重建。福島縣估算項目經費為1.1萬億日元,預計將支出1.6萬億日元中的大部分。
在以巖手和宮城兩縣為中心的地震與海嘯災區,截至2020年度基礎設施建設已基本結束,因此重點將移至災民心理疏導、產業再生等軟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