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一悅讀原創,感謝喜歡,謝絕抄襲】
自由的最高境界,是身心皆自由。
身體,在自由的空間裡,不怕為誰而打扮。
心靈,在自由的國度裡,只憑自己的喜好而舒展。
身為女人,想要擁有身心雙重自由,最基本的條件就是,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嗯,說到這裡,肯定有槓精會說「替房產打廣告吧」,明一倒想問問,房產需要打廣告嗎?
能買得,會買,甚至早就買了。
不能買的,只會觀望,說風涼話,如此而已。
身邊很多女人,活得無比暢快。
遊泳,健身,旅行,做一餐美食,只為自己高興。
哪怕是加班,女人也樂此不疲,微信裡,各種心靈雞湯補起來。
不管是風吹雨打,還是豔陽高照,只要我想要,只要我高興,沒什麼不可能。
哪怕是三更半夜,一通電話,閨蜜照常可以來喝一杯,喝多了,那就留下來。
不管別人說什麼,做什麼,凡是我不想看不想聽得,關起門來,愛誰誰,敢上門來擾,對不起,我可以告你非法入宅。
女人,有了自己的房子,才算是霸氣地活著,只為自己。
整理最近來信,明一發現,太多婚姻不幸的女性朋友之所以不敢離婚,起初拿孩子當接口「畢竟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說到最後,都會歸結成一句「離了婚,我和孩子住哪裡?」所以,寧願不幸,也只能為了一處住所而委屈。
或許,這就是房子對於女人來說,最大的意義所在吧。
委屈了,至少有一個窩,可以讓你回來盡情地哭,再不必看任何人的臉色。
有了房子,女人可不必天天聽父母嘮叨,催婚。
有了房子,女人可以踢開不幸的婚姻,重頭再來。
有了房子,女人可以活成自己想像中的那個樣子,或明媚,或放浪。
有了房子,女人的身心才算真正的自由,生活才是自己的。
所以女人,你又有什麼理由不努力呢?奮鬥不僅僅是為了房子,而是為了這一生那不可重來的自由,活著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