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橫店影視城第一階段復工從2月13日開始
2月10日,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管理辦公室印發《關於確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影視企業(劇組)安全有序復工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提出,復工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2月12日24時,第一階段復工從2月13日開始,影視企業(劇組)員工春節期間均在本地的,未到過疫情嚴重地區、未與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過的,以及防控措施到位的重點影視企業(劇組),經審核通過後優先予以復工。
《意見》指出要嚴格執行審批備案制。影視企業(劇組)申請復工的,向所在鎮鄉(街道)提出,經所在鎮鄉(街道)審批同意後依據審批時間有序復工,並報浙江省橫店影視文化產業實驗區管委會備案。復工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2月12日24時。未經審批備案核准復工的影視企業(劇組),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意見》提出要分階段穩步推進實施。嚴格按照「人員安全、地點安全」的要求,分階段進行影視企業(劇組)復工。第一階段復工從2月13日開始,影視企業(劇組)員工春節期間均在本地的,未到過疫情嚴重地區、未與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過的,以及防控措施到位的重點影視企業(劇組),經審核通過後優先予以復工。第二階段復工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確定。第三階段復工時間,為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後,恢復正常拍攝。
《意見》強調,按照「能少則少、能近則近」的原則,影視企業(劇組)要認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優先安排春節期間在本地且未接觸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的員工第一批覆工;安排其他地區來(返)橫且居家觀察期滿後無異常的員工第二批覆工。目前仍在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要勸導暫緩返回。影視企業(劇組)要按照管控要求,做好提前溝通,採取包車接送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到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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