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孤女無力償還生父55萬債務成「老賴」,古代真的父債子償嗎
圖:哭泣的女孩兒(與本文無關)
根據女孩兒外公在網上的講述,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女孩兒的父親陳某,與王某非法籤訂了一份《房屋轉讓合同》,王某支付給陳某55萬元,事後陳某殺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嶽母(即女孩兒的母親和外婆)後潛逃,55萬元被揮霍一空,後來陳某被抓獲判處死刑,於2012年被槍斃,當時女孩剛剛出生不久。由於房屋是陳某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陳某死後,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就是女孩兒這一個獨生女兒。王某白白給了陳某55萬元,心裡不服,就開始打官司,判決的結果是陳某作為失信方應該償還王某的55萬元,然而陳某已死,陳某的女兒繼承了那套房產,所以應該承擔責任替父親償還這筆巨額的債務。女孩因為無力償還被列為「失信人」,成了「老賴」,這恐怕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年輕的「老賴」了。
圖:9歲孤女的外公
這乍一看沒有任何毛病,合情合理,而實際情況是,陳某死時,女孩兒才1歲左右,只是一個襁褓中的嬰孩兒,同時失去了母親和父親的她,對這被父親揮霍的55萬根本是一無所知,也從未花過一分,為何要替這個殺死母親和外婆的父親償還這筆巨額債務呢?
這件事經女孩兒的外公爆出後,在網上引起激烈的爭論。
有人認為:女孩兒從小失去親人,父親殺了母親和外婆後被判死刑,成為孤兒的她也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憑什麼讓她承擔這一切的後果?
也有人認為:自古以來,父債子償,天經地義。如果父親欠下巨額債務,子女不來償還,那「老賴」以後不是會越來越多?
因為話語權的限制,筆者無法對該事件進行深入的探討,今天就給大家講一下,在古代是否真有「父債子償」的說法。
我們在看一些古裝電視劇中,總是會聽到「父債子償,天經地義」這樣一句話。實際上,傳統的中華法系中並無「父債子償」的規定,宋朝時甚至直接否決了「父債子償」的有效性。然而,一份出土的唐朝借貸契約文書中,卻出現了「若身東西沒落者,一仰妻兒及收後保人替償」這樣的文詞。意思就是,一個人欠下的債務,無力償還時,妻子和兒女要來承擔,即「父債子償」。筆者查詢唐朝法律,並沒有找到相關規定,由此可以推測,這只是一份民間借貸的私人約定。
圖:古代借貸契約文書
一位宋朝人的墓志銘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蘇州人錢衍,向高利貸商人借了3000貫錢,晚年的時候因為開銷太大,加上利滾利,無力償還,整日憂心忡忡。他的兒子錢觀復知道父親的憂慮後,悄悄地來到高利貸商人家,將債務合同地債務人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回家後他告訴父親不要憂慮,這筆錢以後將由自己承擔,錢衍這才安下心來。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
首先,宋朝並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不然錢觀復何必多此一舉,把債務人改成自己的名字?
其次,錢觀復是個孝子,他主動承擔了父親的債務,是為了讓父親安享晚年,報答父親的養育之恩。
關於「父債子償」,網友們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認為,子女和父母是完全獨立的個體,「父債子償」是不合理的,因為它漠視了子女的獨立性,將他們當成了父母的附庸。
也有人認為,「父債子償還」,值得提倡,因為它不僅反映了中國人講誠信的傳統美德,把父母的債務背負起來,更是孝順的一種表現。
9歲孤女成「老賴」,這件事也算是一件奇聞。慶幸的是,女孩兒天真無邪,外公為了讓女孩兒開心的生活,也始終沒有告訴女孩兒她已經成為了「老賴」,但女孩兒長大後,得知自己背負55萬巨額債務,她會作何感想呢?
關於這件事,關於「父債子償」,您有什麼看法,不妨在評論區留言!
作者:豫薦你,百萬爆文作者,優秀傳統文化傳播者,人類歷史講述者,喜歡別忘了點讚、轉發、關注3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