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得救之後,裡面有了基督的生命,他若要在基督的生命上有長進,就得徹底對付他的良心。若是一個基督徒的良心有虧,那麼在任何事上,他都不會有長進。這樣的話對有些人來說太沉重,他們認為,一個人在神面前要徹底認罪,在人跟前要徹底對付罪,還要徹底對付自己的良心,並將自己徹底奉獻給神,這四件事實在相當難為,好像許多恩典的話與此相互矛盾。一面說,一切都是神的恩典,神的作為,一點不需要人作什麼;另一面又說,必須好好認罪,好好對付罪,對付良心,並將自己奉獻給神。好像這兩面是衝突的,叫人不知如何是好。恩典的話很好聽,既有供應,又令人覺得舒暢;對付的話太沉重,近乎苦刑,令人擔當不起,不是人所作得來的。於是人就陷在兩難之中。
其實,神的恩典不是叫人軟弱,神的恩典乃是叫人剛強。一個基督徒不能在神面前徹底認罪,不能在人面前徹底對付罪,這都證明他缺乏恩典。一輛汽車跑不動,若不是機器壞了,就是缺乏汽油。一輛好的汽車,若是汽油充足,定規跑得好。同樣的,一個基督徒若不能在神面前徹底承認罪,在人面前徹底對付罪,那就證明他缺乏恩典。一個基督徒若不能好好對付良心,徹底將自己獻給神,那也證明他缺乏神的恩典。神的要求和神的恩典絲毫不相牴觸,並且是相輔相成的。
天然界裡有許多定律都是兩面的,乍看之下好像是相反的。稍微讀過物理的都知道,宇宙中有一個向心力,也有一個離心力。許多物體所以不會墜落,就是因有向心力和離心力的共同作用。比方,電燈要發亮必須用二根電線,若只有一根就不亮。又好比宇宙中不僅有雨水,也有陽光;雨水是供應,陽光是消耗,陽光、雨水共同作用,萬物才能生長。若不然,植物從歲首到年終,只有陽光照射,沒有雨水澆灌,絕無法長大。同樣,若只有雨水澆灌,沒有陽光照射,也無法長大。此外,我們都知道有晚上,也有白天,使萬物作息有序。照樣,一個人的長大,一面要有供應,一面也得消耗。所有醫生都勸人要吃飯,也要運動;吃飯是供應,運動是消耗。同樣的原則,在屬靈的生命上也是這樣。
一個基督徒若只接受神的恩、神的愛,不答應神的要求,這個基督徒定規長得不好。越接受神恩典,越答應神要求的人,他的生命定規長得好、長得快。一個好的基督徒,定規是一面豐富的接受神的愛、神的恩典;另一面厲害的、徹底的答應神的要求。神要求他對付罪,他就一點不保留的對付;神要求他承認罪,他就一點不講理由的承認;神要求他把自己獻給神,他就完全的把自己獻給神;神要求他對付良心,他就徹底的對付良心。他一點不苟且,一點不虛假,並且是徹底的對付他的良心。凡是有這經歷的人,都能見證,一個在神面前蒙了恩的人,定規承認罪、對付罪,把自己奉獻給神,並且對付良心。
一個承認罪、對付罪、奉獻給神、對付良心的人,定規要蒙更多的恩典。我們若有充分的運動,定規喜歡吃飯,並且吃得多;我們若越厲害的答應神的要求,裡面恩典就更強。二者好像是矛盾的,卻是互相的。若是沒有神的恩典,我們無法答應這些要求;若不答應,我們就不會有更多的恩典。盼望我們都不要把這話聽左、聽偏了,以為我們是沒有法子作的。靠著神的恩典,我們能答應神的要求;靠著神的恩典,我們能對付一切的罪。
在我個人基督徒的生活中,有個畢生難忘的經歷,是我對付罪的經歷。那見證了神的恩典是何等的大,神的恩典在我裡面支持我這個人。當我去對付時,我才看見神那個恩典的浩大;這使我一生一世永難忘懷。那是在我得救六、七年之後,我頭一次對付罪。主在我裡面作工,將我復興起來,使我常常禱告,熱心服事,並且有徹底對付罪的感覺。一天主光照我,使我回想起一件事,是我年輕時,在一個機關作事所發生的。那天我作事的機關著火了,大家就拚命搶東西,我也跟著拿了二個小東西。一個是寫中國字用的墨水盒,磁燒的,非常美麗,是我幫公司整理東西時,順手放到自己口袋裡的。另外還有一把刷衣服的刷子,是西國貨,實在好看。墨水盒擺在自己書房裡,朋友來看了都稱讚;穿衣服時,拿洋刷子刷衣服,非常便當。得救之後,並沒有馬上覺察到不妥,只不過稍稍覺得這些東西是有點來路不明。六、七年之後,主的恩典臨到我身上,墨水盒和小洋刷必須徹底對付掉。我無法一面讀聖經,一面前頭擺著偷來的墨水盒。倒是小刷子經過六、七年,毛都掉光了,刷子也沒有了。這就使我有了二個為難。
我老闆的兒子是我同學,非常有情面,這叫我如何去認罪?我實在覺得相當為難。另一個為難,刷子沒有了,怎麼賠償?幾天幾夜,我難以入睡,覺得不能去。這樣躊躇了一、二周,越躊躇越難,於是禱告神,求祂給我勇氣。當時老闆已死,我想可以用錢代替償還。打算好了,就在一個主日下午,準備好一切,到他家去。那時正是年底,我那位同學在家,見了面就對我說「好久不見。」頓時我臉都紅了。我說,「我是來向你求饒恕的。那年公司著火,我趁火打劫,拿了這個墨盒。」他說,「這算什麼?這些小東西無所謂。」我說,「還有一個小刷子,已經用壞了,我算了一點錢還給你。」他說,「這些都是小東西,無所謂。」我請他務必要體諒我,他見我說得那麼誠懇,實在沒法拒絕,就問我說,「你手裡拿的是什麼?」那時政府不準民間印陰陽合曆,有個天主教機關,因是西國人辦的,政府無法幹涉,就印了許多陰陽合曆,每年都送一些給我作事的那公司。公司裡較為重要的職員,每人都會分到一個。他問我手裡拿的是什麼,我告訴他是陰陽合曆的月分牌。他說,「好,月分牌給我。小刷子的錢不要還了,拿這個月分牌作抵吧。」我自然一面歡喜,一面卻又覺得難過。
罪雖然是對付了,但錢他不收下;這叫我還是為難。回家路上,我禱告:「主阿,錢怎麼辦?」裡面就有一個意念:「把這錢送給討飯的,不是給平常討飯的,要送給特別討飯的。」那時市郊有戰事,我回到家已是黃昏時刻。有人叩門,我出去應門,那人說,「先生,可憐可憐我吧!」我一看,原來是個討飯的。他說,「我一天沒有吃飯了。」我馬上請他進來,給了他許多饅頭、水和小菜。他吃過後,我再給了他一些饅頭。他不好意思的說,「你是大善人。」我對他說,「不,我不好。耶穌給你預備了錢,你拿去。」我就送他一程,到了十字路口,他向我深深一鞠躬,走了。回家途中,我遇見一位老弟兄,硬是要送我一個月分牌。我回到家一看,竟是陰陽合曆。我說,「主阿,你是何等可敬可畏,為我預備一個討飯的人,又預備一個這樣的月分牌,我難道不是蒙了特別的恩典麼?」
我們對付罪時,有主的同在;對付過後,會更多認識主。這樣的對付罪,對付良心,不是律法,乃是恩典。我們越認識恩典,經歷恩典,就越能對付罪;我們越蒙恩,就越會有長進。盼望我們都作一個完全的基督徒,不要作半生不熟的基督徒。這都不是在律法之下的,乃是在恩典的供應中。我們越對付,就越成為聖別。
——《清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