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中介教你應對港府審查」
香港有線新聞的記者曾走進此類公司,進行了深入暗訪。記者假扮想結婚來港的內地人「深入虎穴」來到深圳某中介跟他們公司負責人見面,該公司負責人一見面就開始介紹,並提供現成的「香港丈夫」供客戶選擇。
該公司介紹,最低消費18萬便可與該90後結婚,不過公司只會跟進到拿到結婚證截止。如果消費18萬便可升級做全包套餐,公司將會一直跟進客戶,拿到單程證再離婚。
結婚過程「絕對簡單」,只需與外地男的家人在港見面,然後分別到兩地的律師樓辦理結婚手續,最快即日收取逾3萬元,並在每年的定期會面覆核中,收取餘款。結婚過程中,與外地男將分開居住,亦不會有私下接觸,無需擔心因要同居而吃虧。
記者又來到深圳布吉一家名為「香港婦幼保健服務」的假結婚公司深入調查,該公司負責人一見面便主動提起之前香港入鏡處破獲假結婚集團事件,並聲稱其他公司的渠道容易出事,而本集團規模不僅大而且還有自己的律師,全程教你如何應對入鏡處。
在敲定了諸多細節之後,該負責人拿出了一份表面為來港產子諮詢合同。該「合同書」中明確約定「服務費用20萬元」,而服務內容則是「介紹香港福利、醫療,教育以及其他諮詢服務」。
這裡小編想借這個事例和大家分享一下有關在香港假結婚騙取居留權的判案和刑責歸屬。
根據《入境條例》相關規定,對於涉嫌「假結婚移民」的內地人士,一旦確認,將面臨最高港幣15萬元的罰款及入獄14年的判罰。而幹犯串謀欺詐罪行,違反普通法,即可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相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一、香港虛假結婚是嚴重罪行
根據目前香港法律,任何人士牽涉虛假婚姻活動即屬違法,犯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同時在香港,串謀虛假婚姻是嚴重罪行,有關涉案人士有可能同時觸犯以下刑事罪行:
1. 串謀欺詐罪;
2. 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罪;
3. 籤署虛假的通知以促致達成婚姻罪;
4. 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及
5. 重婚等罪行。
二、香港假結婚如何處罰?
根據目前香港法律,比如《刑事罪行條例》有關婚姻的虛假陳述等規定:
1. 任何人士如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3. 任何人士如籤署虛假的通知以促致達成婚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
4. 任何人士如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
5. 犯重婚罪行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
而任何人士因虛假婚姻而取得的香港居留權資格,亦將被依法註銷,會被實時遣返。
大白提醒大家:雖然港府嚴厲打擊,假結婚案例仍屢禁不止。其實,從假結婚來港到真正定居,幾年裡不能光明正大地打工、生活,最多只能偷偷摸摸做點類似保姆的活計,繁華都市的燈紅酒綠,終究與假結婚者無緣。這樣提心弔膽又耽誤青春的生活,真不知有何值得嚮往的?!如今香港這樣的環境,去香港幹嘛呢?
來源:綜合法律同音、星島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