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現金支票變得越來越多,這是因為帶太多的現金會非常的不方便,用現金支票會節省許多的時間,那麼對於現金支票日期填寫的內容是如何去書寫的呢?下面酸甜法務為大家帶來的現金支票日期填寫的內容相關內容,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一、現金支票日期填寫的內容1、壹月貳月前零字必寫,叄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拾月至拾貳月必須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寫,拾日至拾玖日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貳拾日至貳拾玖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叄拾日至叄拾壹日必須寫成叄拾日及叄拾壹日。
3、電匯單的日期必須為辦理電匯當天的日期,故在去銀行辦理電匯之前最好不要填寫日期。
1、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籤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3、支票籤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止付;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籤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三、支票丟失怎麼辦?出票人將已經籤發內容齊備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申請書(可以用進帳單代替),加蓋預留銀行的籤名式樣和印鑑,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查明該支票確未支付,經收取一定的掛失手續費後受理掛失,在掛失人帳戶中用紅筆註明支票號碼及掛失的日期。
以上就是酸甜法務為大家帶來現金支票日期填寫的內容的全部內容。總的來說,現金支票的填寫是非常重要的,不填寫好是不具有兌換權限的,這一點我們要清楚。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關注酸甜法務並聯繫我們,我們將安排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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