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0期文化產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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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文化和旅遊部接連發布《「十四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規劃》《「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等重磅文件,這顯然是落實國家「十四五」規劃和文化強國戰略的具體體現,這些文件將深刻影響未來數年文旅行業的發展。心細的朋友會發現在這些規劃中,有關目標的描述發生了明顯變化,即都不再提及「支柱性產業」。那麼為何在十二五、十三五規劃中均有提及,且被廣大文產人視作努力方向的這種表述方式現在卻消失不見?其中有什麼原因和意圖?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談談自己的看法。作者 | 奧特慢(文化產業評論作者團)
編輯 | 馮嘉欣
來源 |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4548字 | 預計閱讀時間12分鐘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十餘年間,文化產業領域「支柱性產業」提法的由來與發展。
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第一次明確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2011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再次明確了這種提法。
針對這種提法,2011年時任文化部部長蔡武在接受採訪時曾談及:「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在全國範圍內可以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而2012年5月印發的《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中則這樣表述:「推動文化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逐步成為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優化經濟結構、擴大就業創業的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由於蔡武部長提出了5%這個數值,在之後很多場景下,這個數據就成了判斷文化產業是否成為國民經濟支柱型產業的關鍵所在。
然而2016年的官方數據並沒有達標。國家統計局在2017年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30254億元,佔GDP的比重為4.07%。如果5%是唯一的考核指標,那麼文化產業的發展在十二五規劃完結時,並沒有完成預期目標。
或為此故,在2016年3月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又提出了要在規劃期內即到2020年末,使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2017年2月印發的《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則強調並細化了這個目標。時任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在2016年3月接受採訪時同樣提到了5%這個目標,他說:「將繼續構建文化產業體系,使之在『十三五』末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在國家GDP比例的比重從2014年的3.76%,增長到2020年的5%以上。」
△時任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出席人大會議時接受記者採訪。其在2016年明確提出了期望文化產業在2020年成為支柱性產業,在GDP中的佔比達到5%以上。圖片攝影:萬全/人民畫報從回顧中可知,從2010年開始,文化產業領域就提出了要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且在歷年頒布的官方權威規劃文件中,都明確了這一點。但這些正式文件中對何謂支柱性產業並沒有明確的描述,也缺乏全面的詳細的考核方式。而兩任文化部長卻又都給出了「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的具體標準。
我們要分析十四五規劃中不再提及「支柱性產業」的原因,不妨先從這個概念中入手。
什麼是支柱性產業
嚴格來講,支柱性產業並沒有一個特別明確的、權威的定義。不管是在各類搜尋引擎、知識問答平臺上,還是在CNKI等學術類資料庫中,以「支柱性產業」或「支柱產業」為關鍵詞的檢索頁面都不多且不成體系,即這個概念並沒有科學明晰的描述。
而在人們一般的認知裡,支柱一般指起支撐作用的柱子,往往比喻中堅力量,支柱產業顧名思義可以理解為國民經濟體系中的中堅力量,其產業規模在國民經濟中應佔有較大份額,能對經濟發展、國計民生起到支撐作用。
至於這個「較大份額」應該是多少,很遺憾仍舊沒有確切數據,文化產業領域裡認可的5%似乎也並未得到其他行業的公認。例如,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李建明在2019年接受採訪時說:「預計到2035年,我國體育產業總量佔GDP的比重將達到4%左右,屆時將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
有人提出一個簡單的標準,即GDP佔比排名前三或者前五的產業,以這個標準而言,即便是達到5%——廣大文產人奉為目標的數字——應該也不足以滿足「較大份額」的要求。
退一步來講,如果考慮到統計誤差等因素,過分強調某一個佔比數值並不是很科學的做法,似乎不能說佔比4.99%就不是支柱性產業,而一旦達到5%就是支柱性產業了。
還有人提出,政府規劃中要把某個產業定位為支柱產業,基本上有兩種考量:一是當前這個產業在GDP中佔比原本就很高,強調一下重要性;另一種是當前佔比尚且不高,但是極具發展潛力,未來有望快速增長能在GDP中佔據較高比例。依此來解讀,之前各類規劃中期望文化產業要成為支柱性產業顯然是後一種情況,作為一種願景來提出,引起方方面面對文化產業的重視。
另外,全國不同區域文化相關產業的發展並不均衡,過分突出概念性並不十分明確的支柱性產業,也許會對一些區域的發展造成幹擾。
有些地方的文化產業具有良好的基礎,無論從數據以及排名上來講都是無可動搖的支柱產業,例如深圳,從2018年開始,其文化產業佔GDP的比重就已經超過了10%。而像東北及中原地帶的很多地市來說,國家給它的定位就是工業基地、農業基地,其是否有必要、有能力把文化產業發展成為支柱性產業,值得思考。
從這個意義上說,新的各類規劃中刪除了「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提法,其實更科學、更合理,畢竟對什麼是「支柱性產業」並沒有權威明確的闡述,過分強調要成為支柱性產業在後續的評判或考核中也難以把握。
按照大家默認的5%的標準,十三五規劃提及的支柱性產業目標基本上無法完成。2020年的統計數據尚未公布, 2019年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為4.5%,比上年提高0.02個百分點,按此增速並考慮疫情的綜合影響,2020年的數值無論如何達不到5%。
而如果每年能保持提高0.02個百分點的增速,十四五期間文化產業也不能達到大家期望的佔GDP比重超過5%的目標。而且當今繼續堅持去完成這項前兩個五年規劃中提及的目標,已經意義不大。
更重要的是,文化產業呈現出了新的發展態勢,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文化與旅遊的深度融合。
△文化與旅遊的融合由來已久
在進入21世紀之後,我國的文化與旅遊融合態勢就日益明顯,「文化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的重要載體」早就被從業者所認可。
△現如今,文化與旅遊相關的從業者如果不強調文旅融合,幾乎不可想像。文旅的融合越來越深入且自然於此大勢之下,2018年3月,文化部和國家旅遊局合併,組建成為文化和旅遊部。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等思路指引之下的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也加快了深度融合的速度,以致在今天如果仍舊按照原先的產業分類,將文化與旅遊的產值剝離開,已經顯得不合時宜。
而換個角度將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融合在一起來看的話,則是這樣的狀況:2019年全國旅遊及相關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為4.56%,加上文化產業的4.5%,總數值已經超過9%。那麼整個文旅行業已經是當之無愧的「支柱性產業」,畢竟第一產業的增加值佔比也才達到7.7%而已。
在這種大背景下,新的規劃中不再提 「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支柱性產業」,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如果將文旅視作一體的話,那麼其已經成為了國民經濟支柱了,不用再強調這個概念;而如果還是將二者分開論述,一個主管部門強調其主管的兩項產業都要成為支柱性產業,似乎並不是很好的選擇。
與時俱進
當今的經濟發展大環境和十年前差別很大,習近平總書記為此做了論斷:「中國經濟呈現出新常態。」簡單理解就是,經濟增長速度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經濟增長的動力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
△文旅部發布《「十四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
正是基於這種客觀實際,《「十四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對發展目標做了這樣的描述:「到2025年,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更加健全,文化產業結構布局不斷優化,文化供給質量明顯提升,文化消費更加活躍,文化產業規模持續壯大,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進一步提高,文化產業發展的綜合效益顯著提升,對國民經濟增長的支撐和帶動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並用相當大的篇幅強調創新,強調文化產業與其他行業的融合。
△創新在未來的產業發展中分量將越來越重,圖片來源於中國旅遊報
公開數據顯示,自2004年起,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的年平均增長速度就遠高於同期GDP增長速度,一度穩定在20%以上。
經過多年的發展,整個文化產業取得了令人振奮的成績,但也積累了很多問題,比如發展不均衡、質量不高、盲目投資等。在新的發展階段,適當放緩腳步認真總結,堅決杜絕蒙眼狂奔,對後續產業健康發展十分有益。
因此在新的各類相關規劃中,對發展質量的重視程度要優於發展速度,但也應該注意,對發展速度這一指標還是做了強調:「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進一步提高」。
這樣的表述相當合理。
在新常態下的中國,不管是各級政府還是廣大百姓,對文化的重視程度堪稱空前,文化產業具有非常好的發展環境。而且,以美國為參照可以發現我國的文化產業增長空間仍舊十分廣闊。
從三個近期的數據中就能看出美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強悍程度:在全球文化創意領域,美國佔據了總份額的43%;美國的文化產業產值約佔其GDP的20%;美國排名前400名的企業有72家屬於文化產業經營範疇,佔比約為18%。
△美國文化產業的強大令人羨慕,在全球範圍內是毫無疑問的頭號玩家
見賢思齊。我們的文產從業者在仰望美國文化產業發展的耀眼成績之時,自然應該堅定信心,積極學習,助力我國文化產業的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所以,推動「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進一步提高」,必要且客觀。
結語
綜合以上分析,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認為,各項新的規劃不再提及「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支柱性產業」,是基於時代背景下的一種進步,對此我們不用過分解讀,但也不宜視而不見。對所有從業者來說,既要守住初心不忘根本,又要順應時代因勢而為,實事求是永遠都是搞好工作的基本法則。
文中所引視頻、圖片、數據均出自網絡公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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