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觀察者網 王驍】
本次兩會有許多重要的提案,其中「港版國安法」非常引人注目。
1997年香港回歸時,基本法第23條就規定,香港特區需要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但是由於境內外反華勢力合作阻撓,港府意志不堅定等原因,回歸23年來基本法的要求就沒有得到過貫徹,對法治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而為虎作倀的跳梁小丑們仗著港府無法可依,肆意踐踏香港社會的穩定。
本期驍話一下,我們就聊聊雖遲但到的「港版國安法」。
我們先說說23條是什麼。在制定《基本法》的時候,第23條規定,特區應該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其實要求特區自行立法,就是中央相信香港有能力自己制定相關法律。但是事實就是,自1997年香港回歸到今天,已經過去了23年,而23條立法至今沒有通過。
特區政府有沒有制定過呢?
有的。
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推動立法遭強烈反對,示威者宣稱23條限制言論集會自由。同時英美積極扶持香港本土勢力成立親西方政黨,試圖將香港體制從行政主導,也就是特區政府負責制,變成立法主導,也就是立法會負責。
七月一主權移交紀念日,香港50萬人大遊行,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港府原本打算遊行後堅持通過草案,結果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方案被撤回。
之後13年,反對派反覆發明輪子,不是說「現有法律足以保秩序和國家利益」,就是黑「國安立法是中央所迫」、要麼就是搪塞「二十三條沒有規定立法時間」,反正車軲轆話來回變,理由反覆拖延,再加上境外勢力幹預,特區政府至今沒能完成立法工作。
也就是說今天你在香港,隨地留垃圾都會被懲罰,但是在香港從事顛覆中國政府,分裂國家的行為,卻是無法可依,不會受到懲罰的。
香港市民請願速立23條立法。圖片來源:香港文匯網
好,知道23條是什麼,我們再說說這次的立法。
《全國人大關於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具體來說,就是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安法,比如出賣機密判多少年,分裂國家判多少年。
如果你不知道人大和人大常委會之間的區別,那就回去重溫一下中學政治課本。
那麼「港版國安法」主要將針對幾種最典型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對香港近一年發生的分裂、顛覆、暴恐和幹預進行規制懲罰。
修例風波近一年時間,2600多人受傷,截至五月中旬特區政府逮捕了8337人,結果刑事起訴只有1617人。《驍話一下》此前講過香港司法,因為保釋制度完善,這其中大部分人直接交錢回家,打砸搶燒,一天牢都不用坐。無需多言,懂的都懂。
但大家之前都看到了,特區政府在處理暴力犯罪時束手束腳,面對暴恐分子的時候,甚至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境外勢力公然插手香港內政,「臺獨」「港獨」大合流,這些事情瞎子都能看到。
全國人大是什麼?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共和國最高立法機關。香港立法會是什麼?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原本中央是高度信任港人治港,相信「一國兩制」原則。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授予特區政府部分立法權,但安全立法23年完不成,一代人都長大了。這說明什麼?
說明對於完成立法,香港本地缺乏意願和能力。但國際關係錯綜複雜,國家安全刻不容緩,有人說這樣幹涉香港自治,必須要強調,一國兩制說的是香港人民管理內部事務,國家安全卻涉及兩岸三地全體中國人的福祉。
明法者強,慢法者弱,意思是法制嚴明的國家越發強大,反之亦然。特區立法機構不作為,司法權獨立,立法權真空,行政缺乏法理依據,特區政府就不能設置國家安全機構,更別說制定預算、配備相關力量。
說的嚴重一些,基本法二十三條通過前,香港之於全國國家安全,是一個不設防的口子。
如果香港漏洞大開,全國社會付出慘痛代價。那問題就不是通過基本法二十三條,而是實施香港基本法第二章十八條。香港發生不可控的動亂,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說白了,地方政府搞不定,那於情於理中央都要承擔起國家建構的責任,最高機關為地方機關直接立法,補充香港基本框架,畢竟香港不僅僅是700萬人的香港,更是14億人的香港。
但這次決定草案仍然為香港地方立法留足了空間,第三條強調了香港的憲制責任,要求特區儘快完成國安立法,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具體實施上,主體仍然是香港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
當然,香港一些自作聰明的反對派又要表演法學了,每次一到這種時候,就會有一堆人跳出來說侵犯香港人權,或者乾脆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為擋箭牌。那我們就費費口舌,把這兩派好好聊聊。
先說說這個所謂的侵犯香港人權。
維護國家安全怎麼就成了侵犯人權了?因為有的人希望保證自己顛覆政府和分裂國家的權利。
有些人會說,不會吧?不一定吧?
一定的!
其實從前的香港有沒有國安立法,有的嘛,港英時期就有了,1911年英國就頒布了《官方保密法》,該法也很早被引進至香港,成為香港法例第521章的《官方機密條例》。不過這個《官方機密條例》保誰的密呢?那肯定是女王陛下的聯合王國政府呀。
除此之外,港英政府當年有關英國或香港的安全規範,還分散到了《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等法規裡面,比如禁止香港政治團體聯繫國外政治團體,注意啊,對於港英來說,當時的國外包括中國大陸和臺灣省,而最高處罰上達終身監禁。
英國人對於這套門兒清。但您猜怎麼著,回歸前,末代港督彭定康爵爺突然說,這些東西不符合人權,全都廢除了。
彭定康,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好傢夥,統治了一百多年,回歸前突然回過勁兒,發現這東西不人權?這個所謂的不人權,其實就是直接把保護香港政治穩定的法律全部一股腦廢除了。
回歸以後,臨時立法會不得不把廢除法規又找了出來,融合成現在版本。條文已經非常寬鬆,絕對符合西方意義上的民主人權,但是巧就巧在,唯獨把禁止顛覆中央政府和分裂國家的條文捨棄了。
曾經《官方機密條例》可以保護女王陛下的聯合王國政府安全,怎麼現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公安條例》反而沒有可以維護中國14億人民和中央人民政府安全的法規了?倫敦可以做的事情,北京反而不能做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求制定第23條立法,很簡單,就是明確要求香港不能變成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地。不能在中國領土上搞顛覆中國政府的行動,否則應該受到懲罰,這天經地義呀。
那你說為什麼不立法呢?立法了有些人搞事情就不方便了嘛。
這不,24日,彭定康爵爺就跑到《金融時報》上發文,說:「英國必須衝鋒在前,為香港挺身而出、履行義務。我們在政治和道德上都負有這麼做的責任。」還說這是」我們欠香港人的」。
給我整樂了,彭定康勳爵閣下這一輩最高光時刻就是當港督,到現在都卸任23年了,還念念不忘吃香港這碗舊飯,隔三差五跳出來刷存在感,有點時間就要對香港流連忘返,瞧這憨憨,殖民罪人又當又立的嘴臉。理解,老人家要維持自己爵爺的體面生活,需要一筆退休金,只要香港問題不解決,他就能批著這黃袍吃一輩子,比鐵飯碗還穩。這種人你把他當回事兒,那就是幫他打廣告,讓他還能再多賺點退休金。
說完這個,我們再說說「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一國兩制,在一些反對派眼中,一國是不重要的,兩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甚至不斷放大兩制的適用範圍。幾乎是啥都往兩制上面扯。
我認為我們就應該明確定義,所謂的兩制就是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就是香港馬照跑舞照跳,這一點從來也沒有改變過,除此之外,扯太遠都是別有用心。
兩制的前提就是一國,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這是一個西方政治學的概念,用我們中國人聽得懂的話,就是中央集權。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不是平行關係,不是妥協關係,不是談判關係,不是對等關係,就是上下關係。
英國發明的議會制中,議會擁有無上的權力,這叫做議會至上制。同理,我國人大也擁有無限權力,這是全國人民賦予的。所謂高度自治的法統,是建立在全國人大授權的基礎上。
作為一個文明型國家,中國的地方治理手段豐富多樣,有省、有直轄市、有自治區、有生產建設兵團、有計劃單列市等等等等。特別行政區並不比這些治理模式更高貴,更特殊,更不同。香港不是蘇格蘭,香港也不是夏威夷,香港就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從來就不是聯邦制國家。
香港基於特殊歷史原因、特殊地理位置,中央政府因地制宜的給了相對特殊的地位,但這不意味著香港在主權問題上,可以和中央政府討價還價。當年領導人就明確說過,1997年後,如果有人罵黨和國家,是允許罵的,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幹預不行。
本次法律中提到,將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國安法,會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公布。這裡面潛臺詞是很多的,最高權力機關開個會,立法直接宣布適用於香港,這是最快也無可指責的。原本給足面子是,讓你乖乖立法,不給面子就是「我要你乖乖立法」,這就叫現代國家中央對地方的降維打擊。
而最後所謂的港人治港就更簡單了,只要是香港人做特首,那就是港人治港。港英時期倫敦直接派老白男來香港做總督,而回歸以後,北京沒有派過任何大陸人做特首。綜上所述,這就是中央政府尊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表現。哪怕有一天,特首的名稱改回總督,甚至改成市長,只要這個人是香港人,那就是港人治港。所謂的港人治港只強調了這一點,任何無限放大這句話的涵蓋範圍的人也都是別有用心的。
節目的結尾,其實我說兩句垃圾話,香港有一些天天日思夜想希望英國回來做爸爸的跳梁小丑,對付這些人就不能太嚴肅,你太把他們當回事兒,他們反而覺得自己很光榮。
在做這期節目策劃的時候,我和我的同事施佬聊了一下,他說對付這些人很簡單,中國應該和英國籤個合同,改革香港警隊,恢復白人警察,和英國達成合作協議,僱10萬英國人來做港警,白人以前怎麼對付他們,現在就還能怎麼對付他們。這10萬阿Sir的社保錢港府一分不留,全部打給英國政府。咱們選幾十個英國議會議員,幫他們每人解決選區內幾千個工作崗位,每個英國家庭大概有3-4張選票,也就是三、四十萬的選票。而這些議員在議會裡面的任務,就是告訴那些想幹涉香港事務的議員shut up。想要英國爸爸的奴才開心了,解決大英帝國10萬就業鮑裡斯開心了,一波老白男,高興兩撥人,光是這個主意,女王應該授予施佬爵位和勳章。
當然,這個解決方案中唯一的變數可能就是Trump,他可能會要求Buy American,Hire American。他會在推上說:沒人比我更懂香港阿Sir!
都是玩笑,說正經的,我和大家聊聊我的觀點。香港問題證明了,實用主義並不實用,很多在眼下被認為是實用主義的東西,其實就是權宜之計,長久來看並不實用。為了在當時少費點口舌,減少談判成本而表現出來的大度,最後都會成為治理成本。一個問題只有兩種結果,就是解決了和沒有解決,不存在部分解決。
也希望在未來祖國統一的進程中,我們不要再用權宜之計,哪怕一時間看起來成本很高,但是如果可以一勞永逸,那也算是善莫大焉。
好了,祝大家變得更強,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