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院學生王軒在抖音平臺有20餘萬粉絲,他在直播的時候稱在QQ群發福利,拉人進群,每拉一個人他得5塊錢左右的好處費,而進群的人則被群管理員盯上,以發福利為由,讓人掃二維碼。嶽陽13歲初中生李宇看了直播進群後,一步步被人哄騙,轉走其母親銀行卡上兩萬多元。
近日,嶽陽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
7月28日下午,王軒在直播中發布了QQ群號,此時嶽陽平江13歲的李宇正在看直播,聽到「免費遊戲皮膚」的福利,他趕緊用自己QQ號加了群。這個群裡全員禁言,只有管理員能夠發消息。管理員稱,要領免費皮膚的找他,李宇趕緊跟對方聯繫上。而對方稱,領皮膚要父母手機微信輔助。李宇拿媽媽的手機,用微信掃描對方發來的二維碼,還把支付密碼告訴了對方。對方稱,掃二維碼轉走錢後會馬上退回來,而事後民警調查,這些轉帳都用來充值抖音幣了,李宇一共收到6個二維碼,都是代付充值抖音幣。幾次操作以後,李宇母親微信帳號分六筆轉走了2萬多元。
李宇家人發現後,馬上報警,王軒被民警抓獲。民警調查發現,2020年7月中旬至2020年8月8日,王軒支付寶共收到拉人頭的好處費10萬多元,王軒將部分收入分給下線主播,個人從中非法獲利共計4萬多元。同年8月,王軒的家人退賠李宇2萬多元,李宇家人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法院審理認為,王軒為他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網絡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王軒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屬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對其從輕、從寬處罰。辯護人提出王軒有坦白、已全額退贓退賠,取得受害人的諒解、自願認罪認罰、主動繳納罰金等從輕處罰情節的辯護意見,與審理查明的事實相符,法院予以採納。鑑於王軒系在讀學生以及以上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結合王軒所在地社區矯正評估意見,可對王軒適用緩刑。據此,法院判決王軒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同時,追繳王軒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四萬元,上繳國庫。本案宣判時,罰金及違法所得均已繳納。(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這種不義之財不可得之
丨內容來源: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訊 記者:虢燦 實習生:凌玉霞,由嶽陽同城轉載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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