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娃·布勞恩(1912年2月6日—1945年4月30日)出生於德國慕尼黑市。父親弗裡茨·布勞恩是一名教師。姐姐愛爾莎·布勞恩和妹妹格利特·布勞恩。1929年她在海因裡希·霍夫曼的照相店中工作,幫助售貨、照相和衝洗照片。當時霍夫曼是納粹黨元首阿道夫·希特勒的專用攝影師。由此,愛娃認識了希特勒,並逐漸與其發展成戀愛關係。
(右2即為兒童時代的愛娃)1932年11月,由於戀愛受挫,愛娃用手槍打斷頸動脈自殺,獲救。1934年,戀愛關係向父母公開。1935年,吞服安眠藥自殺,再次獲救。希特勒贈予她一棟小樓,從此鞏固其希特勒唯一情婦的地位。
兒時愛娃
(少女時代的愛娃)1938年,愛娃成為希特勒遺囑的第一繼承人。
即使她出席了1935年紐倫堡黨代會和1936年奧運會等重要活動,公眾從不知道她的存在,她長期居住在慕尼黑自己的小樓以及希特勒在巴伐利亞的別墅貝格霍夫內,很少出現在柏林。
1945年4月,愛娃乘汽車返回處於巷戰狀態的柏林,並拒絕回到相對安全的貝格霍夫。4月28日午夜到4月29日凌晨,希特勒與愛娃在地堡內舉行婚禮,公證人名叫華格納,證婚人為約瑟夫·戈培爾和馬丁·鮑曼。
4月30日下午三時半左右,愛娃吞下氰化鉀,希特勒向太陽穴開槍雙雙自殺於地堡。屍體隨即被焚化。
愛娃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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