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0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制度管用,制度好用是制定新基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同原來相比部分內容有實質修改,整體變動較大,所以採用了廢舊立新的方式來發布。」7月13日,省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呂波介紹說。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於發布《青海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執行參考基準》的公告(2020年第12號),7月1日在官網信息公開欄目發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稅務部門搜集整理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部分計劃單列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參考基準,與原基準進行比較分析,廣泛深入開展調研,並抽取2017至2019年稅務行政處罰相關數據8萬餘條進行匯總分析,為制定「基準」奠定了堅實的理論與實踐基礎。「基準」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進一步的擴大納稅人容錯糾錯空間,在法定範圍內將首違不罰與不予處罰的裁量階次由11項提高到25項,比例由22%提高到52.08%,突顯了寬嚴相濟和懲教結合的行政處罰原則。
國家稅務總局西寧市城西區稅務局的陳有軍介紹說「基層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和好的做法,都反映到了新基準裡,表述更準確,又有所簡化,方便基層執法。可以說,可以說新基準保護納稅人權益有力度,也有溫度。」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單獨制定了《首違不罰清單》《不予處罰清單》,推動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對於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納稅人滿意度獲得感有幫助。
新版「基準」開門立法,先後3次廣泛徵求意見,體現了「寬嚴相濟、懲教結合、包容審慎」的執法理念。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六穩」「六保」,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有助於推動市場主體恢復,幫助市場主體紓難解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同時,為推進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有關涉稅工作,營造甘肅、青海兩省統一規範的稅收執法環境,「基準」徵求了甘肅省稅務部門的意見,為區域內統一執法尺度,實現「執法一個標準,量法一把尺子」奠定了制度基礎。
為了確保制度有效落實,避免執法疏漏,青海省稅務局將首違不罰、不予處罰事項等,嵌入金稅三期稅收徵管系統,相應配置系統的自動檢索、自動提取、主動提示等功能,實現流程化和信息化管理,促進快速辦理。目前,「稅務行政處罰是否符合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已經列入青海省稅務系統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這一舉措為新版「基準」落實提供了有力保障。
好的,朋友們。更多的稅收內容也請關注「青海稅務」微信公眾號。
感謝您抽出
·
來閱讀此文
來源:青海稅務
核稿:薛攀
原標題:《【稅收點亮生活】青海:稅務處罰新「基準」有力度有溫度》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