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收取財物被判賠35萬」案背後:粉絲經濟的...

2020-12-23 中國青年報

近日,#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引起網友廣泛關注。BEJ48前成員陳美君因涉嫌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被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認定為違約,需向其經紀公司支付賠償金35萬元。

女團成員被曝偶像失格:「噓寒問暖不如打筆巨款」

暱稱為「傑克曼」的男性網友是BEJ48前成員陳美君的忠實粉絲,他曾在微博上向陳美君表示「20出頭的女生正應該是享受生活的年紀」,並表示自己願意在經濟上幫助她。陳美君接受了他的提議,在微博上表示「噓寒問暖不如轉筆巨款」,傑克曼也開始叫陳美君「寶貝」,二人由此開始了藝人與粉絲之間的私下聯絡。

△圖片源自微博

「傑克曼」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陳美君不僅多次向其索要錢財,還表示「哪個月低於一萬那個月就不見面」,要求「傑克曼」每月支付兩萬元以維繫「稍微親密的關係」。有一次,陳美君以手頭緊為由向傑克曼索要兩萬元錢,傑克曼則表示自己為陳美君「打榜打傷了」,只願意給五千,稱見面以後可以多給點。陳美君指責傑克曼不懂得珍惜,隨即將其拉黑。

氣憤的傑克曼轉而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稱自己錢花了不少,卻連陳美君的電話號碼都沒拿到,每次與她聯繫、給她發紅包,陳美君都會使用不同的小號,還提醒他別把微博對話告訴別人。

△圖片源自微博

傑克曼曝光的相關微博文章總計閱讀量超過460萬,此後,眾多媒體廣泛報導,此事登上當日微博熱搜榜。

公司認為陳美君的不當行為對自身以及公司形象造成了惡劣影響,將其起訴至法庭,要求解除雙方籤訂的《專屬藝人合約》,並索賠違約金300萬元,律師費5萬元。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考慮到履行合約的實際情況以及陳美君的違約程度、經濟狀況等,判決合約解除,陳美君支付原告公司違約金35萬元。

主審法官:娛樂合同本身也很嚴肅

上海寶山法院介紹,2015年8月,陳美君與絲芭傳媒籤署了《專屬藝人合約》,該合約有一份附屬《成員守則》,其中明確禁止「私聯粉絲」「向粉絲索取財物」等行為。

該案的主審法官金清華接受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採訪時表示,《專屬藝人合約》對女團藝人的職業操守進行了細化的約定,其中包括不能夠跟粉絲發生私下經濟往來,陳某需承擔違約責任。一方面,女團成員與公司的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樣,只要成立生效,就對雙方有約束力,娛樂合同本身也很嚴肅,藝人應當嚴格遵守。另一方面,粉絲也應當理性的追星。

業內人士:粉絲經濟也有灰色地帶,應加強監管

有網友表示,若不是陳美君與男粉絲之間「價錢沒談攏」,男粉絲自己將事情曝光在微博上,那這樣的事情可能永遠都不會為大眾所知,經紀公司對藝人的私下行為很難約束。對此,知名影視投資人、影評人譚飛在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中表示:陳美君一案雖是個案,但影響十分惡劣,也確實反映出公司對藝人的管理存在一定困難,畢竟社交行為屬於藝人的私生活,公司不好干預太多。

對於粉絲經濟的灰色地帶,譚飛說,「陳美君赤裸裸地向粉絲索要錢財的行為,是十分低級和見光死的,但還存在一些包裝更好的金錢關係,如號召粉絲打榜應援等。不少明星總是突出自己的魅力,以實現商業價值,卻忽略了自己的社會責任,這些問題不容忽視,亟須整頓。」

譚飛建議,一方面,國家應該加強監管,教育部門也應該重視沒有財力的未成年人為偶像「氪金」的問題。明星自己更要增強責任意識。譚飛指出,藝人與粉絲之間應該是相輔相成、共同進步的關係,而不該是相互綁架的、病態的金錢關係。

粉絲文化研究者胡岑岑:從追星族到粉絲團,變的不止是名字

長期研究粉絲文化的一位傳播學者、北京體育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胡岑岑在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中點評說到,陳美君所在的女團BEJ48並非大眾認知度很高的團體,粉絲數量有限,「有限的」粉絲數量決定了藝人與粉絲之間的依靠度特別高。而經紀公司是要營銷女團成員的「人設」的,面向目標粉絲營銷,因而對「私聯粉絲」非常不能容忍,其他粉絲也不能容忍藝人和某位粉絲的親密關係。

如果說「追星族」時代的粉絲團體更多的是「同好會」的功能,如今的粉絲們則擁有了更強大的話語權,他們通過真金白銀的搖旗吶喊和伴隨二次創作的情感投入,越來越深入地參與進了造星工業中,為偶像的事業添磚加瓦。

胡岑岑指出,「追星族」其實是被動的「追」,主動性和創造性有很大限制。2014年左右,產生了「飯圈」,「流量明星」出現,粉絲經濟逐漸登上舞臺。過去的明星需要依靠具有大眾識別度和影響力的作品才能獲得認可,進而形成忠實的粉絲群體。但在社交媒體和大數據時代,許多明星不再依循傳統的成名路線,粉絲成為了明星的「金主爸爸」,藝人往往是通過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低進入門檻的社交類媒體聚集了一定數量的粉絲之後,反向引發大眾媒體的關注,獲得在大眾媒體登場的機會。因此,粉絲對明星而言,有了更為重要的意義,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關係。

(總臺央廣記者 王嫻)

來源:央視網

相關焦點

  • 女團BEJ48成員陳美君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網友熱議:噓寒問暖不如...
    虎撲8月5日訊 近日,據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獲悉,BEJ48成員陳美君因涉嫌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被法院認定為違約。照片發出後引起網友熱議,具體內容如下:#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 據澎湃新聞,記者近日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獲悉,BEJ48成員陳美君因涉嫌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被法院認定為違約,需向公司支付賠償金35萬元並支付原告律師費3萬元。雙方解除了2015年8月籤署的《專屬藝人合約》。一審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 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 BEJ48成員陳美君是誰?個人資料曝光
    女團BEJ48,是SNH48的官方姐妹團。近日,該女團中的成員陳美君怎麼了嗎?為什麼被公司解約,成了「SNH48前成員」呢?原來,今日報導: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的事件裡,該陳小姐指的就是陳美君。下面,有關於BEJ48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違約一事始末曝光,一起去看看吧!
  • 私聯粉絲索要財物,女團成員被公司起訴,被判賠35萬
    有媒體報導稱SNH48前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收取禮物,被判賠公司35萬元的消息在網絡上引起吃瓜群眾的熱議。事實上此事早在去年就曾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不過一直沒有蓋棺定論而已,直到昨日一審宣判後原告被告雙方均沒有上訴,算是接受了這一結果,而陳美君也再次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 SNH48前成員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登上熱搜,上海法院判了……
    記者從上海寶山法院獲悉,SNH48前成員陳某君,因為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的行為,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其違反合約並賠償公司違約金35萬元。偶像失格,粉絲夢碎受日本、韓國影響,近幾年國內湧現出了一批男團、女團,偶像文化開始在國內流行。
  • SNH48前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明碼標價服務被判賠35萬
    據報導: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的事件裡,該陳小姐指的就是陳美君。下面,有關於BEJ48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違約一事始末曝光。陳美君,BEJ48 Team B前成員。2019年8月7日,陳美君因嚴重違反了《SNH48集團成員管理守則》對成員日常行為規範的相關規定,取消BEJ48正式成員資格、無限期暫停劇場公演,停止一切通告及對外推廣。因私聯粉絲、向粉絲索取財物等行為,被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從法院獲悉,該案件有了結果了。由於陳美君私聯粉絲、向粉絲索取財物,被認定屬於違約,需要支付公司賠償金35萬元,以及律師費3萬元。
  • SNH48前成員陳美君因私聯粉絲、收受禮物,被判賠公司35萬
    SNH48前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收禮物,被判賠公司35萬 陳美君,出生於廣東省廣州市,中國大型女子偶像團體SNH48前成員,2015年7月25日,於SNH48第二屆總選舉演唱會上作為五期生出道亮相。
  • 女團成員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聊天記錄曝光,要錢要得理直氣壯!
    明星最重要的莫過於就是自己的粉絲了。靠著粉絲的人數,完全可以做到把個人的知名度給支撐起來。當然水漲船高,在知名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就可以有更高的收入。而且大多數明星的代言產品,也只有依靠粉絲買單才有更好的成績。
  • 女團成員私聯粉絲索要錢財,被判賠償35萬
    最近幾年國內的男團女團層出不窮,雖然出道並不一定能紅,但是依然吸引了無數懷揣著愛豆夢的少男少女們。眾所周知愛豆和演員以及歌手是不一樣的,愛豆必須要依靠粉絲,凡事都要以粉絲為重,他們的專輯或者是周邊需要粉絲們財力支持,並且如果愛豆們做錯了事情就很有可能會大面積的脫粉。
  • SNH48前成員陳某私聯粉絲收取禮物,被判賠公司35萬元
    SNH48的某位藝人私自與粉絲聯絡並收取財物,被公司訴至法院。8月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起合同糾紛案,因某文化傳媒集團公司旗下女團藝人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的行為,該女團藝人被認定為違約並向公司支付賠償金35萬元。
  • 女明星私聯粉絲:一萬見面,兩萬親密。粉絲:最後都成為了她的提款機!
    近日,BEJ48前女團成員陳美君,因涉嫌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被法院認定違約因而被判賠35萬的新聞在網絡傳得上沸沸揚揚。到底怎麼回事呢? 如前面所說,陳美君是女子偶像團體BEJ48 Team B前成員。 其並不被人知曉,她的參賽經歷也是平平無奇,但是卻相貌出眾,雖不是傾城傾國,卻也是紅惹嬌娘塞荷花般粉嫩,惹人疼愛。不過粉絲也是寥寥無幾,可就是這樣連18線女星都不如的女團成員,竟做出這般收割粉絲的行為。
  • 把粉絲當提款機,還有這操作?公司先賠35萬
    中國的宅男文化雖然沒有日本那麼濃厚,但是宅男文化正在興起,所以國內的經紀公司也學習日本組建女團,比較出名的就是SNH48,然後就是前年的創造營。但是昨天卻被爆出某女團成員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這是怎麼回事?
  • 這位女團藝人被判賠35萬!
    近日,#女團成員因私聯粉絲被判賠35萬# 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 BEJ48女團成員陳美君「窮」到把粉絲當ATM?被判決賠償35萬!
    BEJ48女團主打活力和青春女子團體,「師姐」鞠婧禕、黃婷婷、李藝彤等人也都是青春貌美,陳美君本人也是甜美可人的形象,看似前途一片大好,但自去年8月開始,使她的藝人生涯發生停滯。陳美君,BEJ48 Team B前成員。
  • 把粉絲當提款機,女團私聯粉絲毀掉一個團,愛豆只收信不收禮!
    最近,BEJ48成員陳美君因為涉嫌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被法院認定為違約,被判賠了35萬。顯然這名女團成員把粉絲當提款機,這年頭,無論是什麼類型的愛豆,只要戀愛就是大忌。而在48系的愛豆裡,戀愛有個更嚴重的詞:私聯。
  • 女偶像私聯粉絲被判賠償公司35萬!男粉絲3年投40萬,手都沒牽上
    戀愛在偶像圈被認為是偶像失格,但還有比戀愛更嚴重的,那就是「私聯」。8月4日晚,SNH48前成員陳美君因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所造成的合同糾紛案結果出爐。陳美君與絲芭傳媒解除合約,且陳美君違反了《專屬藝人合約》中的《成員守則》,被判定違約,要賠償公司35萬。
  • 知名女團成員私聯粉絲被判35萬,低於一萬面都不帶見
    知名女團SNH48女團成員陳美君,因私聯粉絲,收取禮物,被判罰款35萬元,此事在去年就引起了廣大網友的圍觀,不過一直沒有個結論,直到近日一審判決,且雙方都沒有繼續上訴,此事才有了定論。
  • BEJ48女團成員私聯粉絲要錢,被經紀公司起訴索賠
    中國女團BEJ48前成員陳美君因涉嫌私聯粉絲,並收取對方財物,被經紀公司一狀告上法院,請求解除雙方的專屬合約,並向其索賠合約違約金300萬元,最終法院酌情判以違約金35萬元與律師費3萬元,判決出爐後,雙方都未上訴。
  • 女偶像和粉絲有私聯被公司要求賠償35萬,男粉絲投40萬手都沒牽過
    女偶像和粉絲有私聯被公司要求賠償35萬,男粉絲投40萬手都沒牽過偶像圈裡的愛情被視為偶像失格,但比愛情更嚴重的則是「私交」。八月四日晚,SNH48前成員陳美君因粉絲私聯,收粉絲財物引起的合同糾紛案件結果出爐。
  • 知名女偶像私聯粉絲要禮物,要錢不要面子,稱低於1萬不見面
    8月4日下午,據媒體報導,知名女子偶像團體SNH48前成員陳美君私聯粉絲要禮物而違約一案近日審結完畢,陳美君被判賠原公司35萬元的違約金。在通告中,陳美君認為自己雖然的確有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的行為,但是並沒有對原告公司的信用造成損失,原告公司主張的高額違約金並沒有事實根據,並不同意賠償,但最後法院還是認定了其違約的行為。據悉,此前有網友曾曬出與陳美君的對話截圖,其中陳美君表示:低於一萬就不見面,二萬是稍微親密的關係,粉絲轉四千就要求牽手。
  • 女明星私聯粉絲,權當粉絲是提款機?
    眾所周知,明星私自聯繫粉絲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大忌。明星私底下私自聯繫粉絲、與粉絲互相關注,本身就是娛樂公司所禁止的。另一方面,明星私自與粉絲聯繫,會被人誤以為跟粉絲有什麼關係,戀情啊或者是其他說不清的關係,公司為了這方面考慮,也是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