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出現了心理方面的困擾和問題不知道去哪裡求助,只知道要找心理醫生,但是不知道去哪裡找,怎麼找?
心理醫生分兩種,第一種是醫院的精神科和心理科,主要針對心理疾病的人群,一般需要藥物治療,並且也比較嚴重;
第二種是心理諮詢機構,主要面對正常人群,出現諸如人際關係,情緒情感和家庭親子關係等心理困擾。不需要用藥,或者處於恢復期,服藥的同時配合心理治療。
那麼如何決定去醫院還是去心理諮詢機構呢?
首先,罹患醫學上的心理疾病,達到醫學上的診斷標準,比如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或者嚴重性抑鬱症等,都需要去醫院就醫,因為這種情況比較嚴重,患者一般很難認識到,同時社會功能全面受損,甚至無法進行基本的人際溝通,並且有一定的自殺自殘傾向,這個時候都需要優先考慮去醫院診斷治療。判斷的一個重要標準是患者是否有自知力,也就是說他是否清晰知道自己的狀態,並且有現實的檢驗能力,如果沒有,也說明需要去醫院就醫了。
其次,需要確定自己問題的嚴重程度,如果僅僅是短期的心理困擾,也就是說問題出現三個月以內,並沒有完全影響社會功能,自己很痛苦,但是對自己的情況有比較清晰的把握和調整,這個時候可以選擇心理諮詢機構通過心理諮詢去解決。因為這種情況下,當事人還具有正常的心理功能,能通過心理諮詢的方式進行調整解決,所以通過心理諮詢是最好的方式。同時也避免了醫療過程帶來的病恥感,減輕了當事人的心理壓力。
另外,對於重症精神疾病,經過醫院的治療,核心症狀得到大幅度緩解,進入恢復期的時候,也可以通過心理諮詢進行社會功能的恢復,這樣更能幫助患者進一步回歸社會,重新建立社會功能,對最終的康復是非常有意義的。
選擇做心理諮詢需要去專業的心理諮詢機構,諮詢師需要具有執業資質,並且需要看看彼此的匹配程度,這樣才能在後面的工作中最大獲益。所以匹配程度就是求助者跟諮詢師性格方面的配合程度,他們在價值觀上不會有更大的分歧,求助者能夠體會到被理解被接納,同時也能在諮詢師面前展示真實的自己,這樣的話諮詢就更容易取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