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寫過陳翔劈腿,那天晚上毛曉彤回到公寓,偶遇了「活色生香」,緊接著三小時之後,10月2日凌晨,毛曉彤在助理的幫助下帶著大包小裹從電梯裡走出來。此時換了一身衣服的陳翔,表情複雜的跟在後面,將其送到門口後獨自返回。
四年的感情三小時就整理結束了,很多網友紛紛感慨,毛曉彤的分手姿態真真是女生楷模,簡直不能再乾脆利落。
畢竟在我們大多數俗人的認知裡,遇到這種戲碼,不說一哭二鬧三上吊,起碼得聲淚俱下讓對方給個說法,或者像社會新聞裡最常見的那樣,原配暴打小三之類的。可是這些通通都沒有,沒有聲嘶力竭、沒有苦苦糾纏、甚至連情緒奔潰好像都沒有。
是她不夠愛嗎?當然不是,四年,早已見過家長,大概內心早已默認這輩子就是這個男人了,所以她才會說「從沒想過這一幕會出現在我眼前」。等「這一幕」真的實際發生的時候,就算再愛再痛,但,也只允許自己當面難過一下子,因為這樣的你已經不配再讓我浪費一丁點的時間和感情。看在四年的份上,只怪自己識人不淑,認了!
現實生活中,能有她這般灑脫的姑娘實在不多。
認識個女孩,在二十初的時候,有過一段自認為是「初戀」的一個半月感情經歷。當初通過QQ共同認識的人加為好友,後來女孩每天主動和對方聊天,傾訴自己的煩惱,男孩會在玩遊戲的間隙予以簡單回復,她甘之如飴。在女孩的強烈要求下,兩人終於見了面,女孩憑藉自己出色的外貌,迅速確立了戀愛關係,隨即,再次分隔兩地各自求學。
在那短暫的一個多月戀期內,他們只見過一次面,是女孩主動去了男生的城市,並給他精心準備了價值不菲的禮物,男生從路邊的小姑娘那裡買了支玫瑰花作為回禮。女孩離開沒多久,男生就在QQ上和她提出了分手,沒啥具體的理由,就說覺得不太合適,還是算了。
就是這樣一段從認識到結束實際就見過兩次面的感情,女孩哭得肝腸寸斷,要死要活的要男生給個說法,為什麼?憑什麼?男生只是說「對不起」。女孩哪裡肯罷休,嚷嚷著要去找他,要當面說清楚,一定要有個最終結論。不管如何勸說,女孩就是不死心,直到男生拉黑了她,適逢暑假她又不知道要到哪裡去堵人,這齣鬧劇才算終結。但我們的耳朵依舊接受了後來長達大半年的荼毒,聽女孩回憶他們間的甜蜜過往。
你看,世間的女孩兒真的很不同。
後來看報導說,毛曉彤停掉了自己10月到12月的所有通告,畢竟這麼長的一段感情還是需要給自己一段足夠長的時間來悼念、來忘卻。
這件事情還告訴我們什麼了呢?姑娘呀,你還是要有錢呀!起碼這樣可以保證,在等到捉姦在床的時候,有勇氣直接打包走人,因為你有足夠的錢可以立刻找到住處/酒店;在需要把自己的東西全部搬走的時候,哪怕凌晨也能找到能來幫忙的助理;在因為被背叛而心力交瘁的時候,可以任性的推掉工作默默療傷;不然換成你試試,請幾個月的假,老闆早把你開了,大概在傷心死之前會先餓死吧。
在寫這篇的時候,正好聽到阿妹的《人質》,「在我心上用力的開一槍,讓一切歸零在這聲巨響」,無比契合,「相愛的純粹落得如此下場,你滿意嗎?我們都別說謊!」
結束了,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