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帶貨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但是明星售賣假貨的事情,還是非常少見的。而最近一條「41歲藝人丁小芹因售賣假名牌包包」的消息就非常讓大家關注。
丁小芹可能我們很多內地朋友並不太熟悉,她來自臺灣,1994年出道拍過不少廣告模特的宣傳雜誌,在1999年丁小芹推出個人首張專輯,同時進軍香港樂壇。
事實上丁小芹的前途還是非常光明的,但是在進軍香港樂壇超,她就開始有了一點忘乎自己,因此他的歌手生涯並沒有維持多久,就已經走到末路。
之後的丁小芹,靠出席一些綜藝節目賺點零花錢,但是這樣的收入遠不能維持她的開銷。在我會是慢慢的退出大眾視野退出娛樂圈。
不過在2015年,丁曉晴卻出現在某拍賣平臺,拍賣一些香奈兒、芬迪等名牌包包,並對外宣稱都有真品保證書。
然而在很多購買者下單之後,收到的不是假貨就是二手貨,更有甚者根本收不到貨,因此受害者也是聯合將她控告。
據有關方面調查,丁小芹通過販賣假名牌包包,共獲利4萬元人民幣左右。法院在去年接到大家舉報之後,一審也是判決丁小芹有期服刑3年6個月,之後丁小芹也是伏法認罪,並公開道歉,希望得到受害人和品牌方的原諒,希望可以緩刑不用坐牢。
不過對於丁小芹的判決,法院方面在通過多方面認真探討之後,認為丁小芹的價值觀嚴重出現偏差,將原來的刑期改判為了兩年6個月,但是不得執行緩刑。
然後丁小芹提出了上訴,不過就在北京時間的10月19號,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並且維持了兩年6個月的審判,未來的她也只能是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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