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港劇中香港阿Sir街頭開槍制暴的畫面在現實中上演!要知道,香港警員開槍可不是經常發生的。
2日清晨,在香港油麻地有多名尼泊爾大漢持牛肉刀追斬一名同鄉男子,香港衝鋒隊警員巡查經過,大聲喝止,但其中兩名疑人仍手起刀落繼續斬人。
兩警擎槍警告喝止無效,連開4槍制止,兩名疑犯中槍受傷就擒,事後連同遇襲受傷男子送院救治,其中一名腰、腳中槍疑犯命危。警方正追緝在逃疑犯及調查斬人原因。
兩名中槍疑犯分別23歲及25歲,遭斬傷同鄉33歲,3人同為尼泊爾裔,均持有香港身份證,其中25歲疑犯腰及腳部共中3槍;23歲疑犯則左臂中槍,兩人均涉傷人罪被捕,事後同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
中3槍的疑犯在經手術取出兩枚彈頭後情況危殆,另一疑犯與頭、背、腳被斬多刀受傷的同鄉則傷勢穩定。
--臉書現開槍片段 開槍警員被贊果斷--
兩名開槍警員均隸屬西九龍衝鋒隊,分別姓朱(39歲)及姓鄧(31歲)。警隊事後在臉書(Facebook)專頁上載現場簡報片段,讚揚警員迅速果斷行動,成功制止暴行,並拯救了一條寶貴生命,又指警隊會繼續不遺餘力,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
案發昨日清晨6時05分,一輛衝鋒隊警車巡經白加士街與南京街交界時,發現約六名男子向另一名男子施襲,有人更持牛肉刀。兩名警員見狀立即落車上前喝止,但其中兩名兇徒仍用利刀繼續向已倒地的事主實施襲擊。兩警員見倒地事主可能有生命危險,警告無效後向施襲者開槍制止。
油麻地分區指揮官馬偉卿表示,雙方當時相距約10米,其中一名警員向一名疑犯開了一槍後,對方並無反應,反而繼續施襲,故該警員再開一槍。另一名警員則鳴槍兩響,4槍全部命中,其中1人左前臂中槍,另一人腰及腳部共中3槍。
有市民拍下開槍一刻片段,見兩警在3秒內連開4槍,終制止兇徒繼續傷人。現場附近有多名市民圍觀,見狀紛走避,氣氛緊張。
中3槍疑犯事後倒坐在路旁欄杆旁,開槍警員仍擎槍看守。左臂中槍疑犯乘亂跳上一輛的士欲逃離現場,衝鋒車上一名姓洪(31歲)便裝女警及時將車截停,將疑犯拖出車外拘捕。
▲香港警員現場取證。
事後大批警員增援趕至,封鎖介乎南京街與寧波街之間的白加士街調查,兩名中槍疑犯及被斬事主先後送院救治。兩名開槍警員卸下佩槍及裝備,右手套上紙套待取證,並一直留在現場助查事發經過。
▲警員一字排開在人行道上搜索彈頭。
至上午大批機動部隊警員到場尋回一粒彈頭,尚有一枚不知去向,另又檢走涉案兩柄牛肉刀。警方調查至下午2時許始將現場解封。案件交由西九龍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正追緝乘亂逃去的三四名疑人,初步相信事件僅為私人恩怨,不涉黑幫尋仇。警方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案件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8282與調查人員聯絡。
---警員開槍符合警例---
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表示,昨日警員開槍符合警例。
香港警察都有佩槍。香港警察的EU衝鋒隊、PTU機動部隊、交通部警員、軍裝巡邏警員在值勤的時候都裝備了點38左輪手槍。
因為考慮到像EU衝鋒隊這種最先到達案發現場撲滅罪行的警員會遇上悍匪,為增強火力,他們除了裝備點38左輪手槍,還配備了威力較大的子彈。每名警員身上除配槍上的6顆子彈外,身上還會攜帶一個裝配6顆備用子彈的快速上彈器。
不過,香港警務人員拔槍或開槍,都有嚴格的指引必須遵守。根據香港《警察通例》及警隊守則,若有人威脅到無辜市民或警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及繼續作出嚴重和兇暴的罪行,又不聽從警告,警員可開槍制止。另外,按照指引,警員在發出口頭警告後,要視現場實際情況使用不同程度武力,若不能以較溫和武力解決事件,方可使用槍械。
此外,在警隊訓練時,也會指示警員若要開槍阻止疑犯動武,應射向對方如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部位,絕不應瞄準易致命的部位開槍,例如頭部。
每當發生開槍事件後,開過的警槍會被實時封存,交由槍械鑑證科搜證;開槍警員的警區指揮官也須在24小時內完成初步調查,並將報告交予警務處長,評審開槍是否合法及合理,以此判斷開槍的警員是否可以繼續值班,以及是否可以配槍執行警務工作。
開槍警員通常會先獲準放數天假,並強制接見心理醫生,評估其是否承受嚴重心理壓力及情緒困擾等。如結果是正面的,警員可選擇不再接受治療。
(圖片來源於網絡)
本文為通說綜合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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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說》
責任編輯:龐悅
本文作者: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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