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郴州舜溪谷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被罰款12萬元。
湖南「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
據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10月9日通報顯示,當事人在臨武滴水源景區「天空之鏡」景點網絡宣傳推廣中使用與實景不相符的他人網絡效果圖片和文字用語,虛構接受旅遊服務的效果,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2020年8月7日,郴州市臨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人民幣120000元。
圖片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官網截圖
據黎視頻,早在5月,就有網友吐槽湖南臨武滴水源景區「天空之鏡」景點的實景和宣傳照反差太大。工作人員回應稱,圖片是專業人士拍攝。
用網圖虛構旅遊效果,號稱「巨資打造」,實際花費1.5萬元
據中國消費者報,今年5月26日,有消費者向臨武縣市場監管局舉報,反映該縣某景區涉嫌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消費。經查明,今年5月11日,經營該景區的湖南某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遊公司)與寧波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籤訂服務協議書,由寧波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負責該景區「天空之鏡」景點的宣傳推廣。此後,寧波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網絡上收集了5張他人「天空之鏡」彩頁效果圖片和一些文字用語,整理製作了一篇宣傳廣告推文,交由旅遊公司審核同意後,於5月12日通過一微信公眾號發布。5月16日,旅遊公司通過景區微信公眾號進行了轉發,閱讀量短時間達8.4萬。該宣傳廣告推文中5張「天空之鏡」圖片均為網絡引用圖片,無一張為景區實景照片。
另查明,5月8日,旅遊公司委託臨武縣一家個體工商戶在該景區距大門50米處水池上進行「天空之鏡」景點施工,5月21日竣工完成,總建築面積13.69平方米,實際可反射鏡面效果面積約8平方米,建設施工費用共計1.5萬元,與廣告宣傳中「巨資打造」不相符。
在遊客投訴和相關職能部門介入調查後,旅遊公司於5月26日當晚將「天空之鏡」景點拆除,刪除了微信公眾號上的涉案宣傳廣告推文,並主動關閉景區暫停營業。
臨武縣市場監管局認為,旅遊公司在景點網絡宣傳推廣中使用與實景不相符的他人效果圖片和文字用語,虛構接受服務的效果,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的規定,構成了在景點宣傳推廣中發布虛構接受服務效果,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行為。
鑑於旅遊公司能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拆除涉案景點,刪除涉案宣傳廣告並關停景區,以消除影響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臨武縣市場監管局近日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2萬元。
「天空之鏡」源於玻利維亞
據三湘都市報,5月24日,有網友上傳實地拍攝視頻大呼上當,稱所謂的「天空之鏡」不過是在水上鋪設了約15平方米的鏡子,由於景點吸引了大量遊客參觀但清潔工作卻沒及時跟上,不僅沒有反射人影的清晰效果,鏡子上甚至布滿了腳印,與景區發布的宣傳圖片有「賣家秀」和「買家秀」巨大差別。
「天空之鏡」的「鼻祖」是玻利維亞的烏尤尼鹽沼,它是經歷萬年才形成的自然景觀,每年夏季被雨水注滿後形成淺湖,因湖面寬廣、像鏡子一般透亮而得名「天空之鏡」。
中國的茶卡鹽湖成因與景色均與烏尤尼鹽沼相似,被稱作「中國的天空之鏡」。因旅遊達人的「安利」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的宣傳,茶卡鹽湖成為「網紅」打卡地,吸引大批遊客前往體驗。2020年國慶小長假期間,茶卡鹽湖景區共接待遊客14萬人次,接待自駕車輛達3.97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