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買車容易養車難,就是說汽車的使用成本比較高,如燃油費用、保險費用、停車費用和保養費用等等,一年以來佔用不少的生活開支。以上這些費用基本上都是固定的開支,當然還有一些額外的,如違章等。在有些城市,違章的成本可不低,如在深圳,在某些路違停可能被罰款1000元,這個成本對於駕駛人來說相當高了。當然不是所有駕駛人都願意違停的,主要原因是停車位實在是太少了。那在違停過程中,如果正好看見交警給你的車拍照貼罰單要怎麼辦?老司機:別著急爭辯,這樣做或能「逃過一劫」。
第一,違停時間不長,如果能及時開走,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交警一般只會作警告處理而不會直接開罰單的,這是人性化的執法。如果多人外出辦事,而駕駛人不需要離開車輛時,建議駕駛人在原地等待。即使交警過來開罰單,也可以告知交警馬上就走,然後及時開走也是避免處罰,這種操作也有很人這樣做,既方便了別人,也沒有造成道路擁堵。
第二,即使看見交警開了罰單,其實也有一種辦法或可避免處罰。如果在深圳,開出的罰單沒有超過10分鐘的,可以通過交警相關網站申請免處罰的,這種執法行為等到了相當多駕駛人的認可。當然,一年下來會有次數要求的,不能屢犯。
第三,如果處罰不是交警而是電子警察,避免處罰就比較難了。在國內很多城市,在很我重要路段,對出現違停的行為基本上都是由電子警察,也就是攝像頭來執行。這種執法行為效率很高,也節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對駕駛人的違法震懾也有一定作用,但是駕駛人的違法成本就提高了,而且也幾乎無法申訴處理撤銷的了。所以,說到底還是要按規矩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