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的一對婚外戀的情人,被原配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被背叛了。」
牽扯到情感,不是隻言片語就能說明白的,很多事情也不似表面上看到的那樣,都說日本的影視作品很「狗血」,特別是各種深夜劇,可以說一邊揭露著日本社會的現狀,一邊給觀眾們刷新「三觀」,殊不知,「狗血」來源於現實生活,而現實生活往往比電視劇還要「狗血」。
這次的事情發生在日本的一對女同性戀身上,青年君看完這個新聞後只想表示信息量太大了,那麼,究竟是怎樣的呢?
事情追溯到2010年,A子和B醬兩人的性別為女,是一對戀人,確定關係後,兩人同居。
當時的日本,性別相同的人是無法確立婚姻關係的,為了見證兩人的感情,兩人發現可以在國外領證,於是在2014年兩人前往美國登記結婚。
在她們眼裡,沒有婚禮就沒有儀式感,也總覺得缺點什麼,於是領完證的第二年,兩人在日本舉行了婚禮。
日子是兩個人的,A子一直堅定的認為,只要兩人同心協力,沒有什麼困難是不能克服的。
雖然兩人是相愛的,可是作為家庭,總覺得缺少點什麼,而見證愛情,孩子是最好的證明。
「我想生個孩子」A子曾對B醬這麼說過,為了擁有孩子,兩人也在這方面做過不少功夫,最終決定進行人工受孕的方式。
尋找到了合適的男子C君提供精子,選擇接受人工受孕的對象是B醬。
B醬和C君兩人為了人工受孕一事經常來往,久而久之,兩人產生的感情,B醬與C君背著A子展開了婚外情。
備孕期間,A子盡心盡力,只希望B醬能快點懷上屬於兩人的孩子,有時候B醬在外面待著比較久不回家,A子也表示理解,覺得B醬很辛苦。
為了兩人的孩子,A子還買了房子,只希望B醬在生下孩子後,三人能夠一起在愛的小窩幸福生活。
直到2017年,一次偶然的機會,A子發現了B醬和C君兩人的地下戀。
在爭執之下,B醬承認了自己喜歡上了C君,A子和B醬的關係破裂,B醬離開了家與C君在一起生活。
2018年8月,B醬生下了C君的孩子,雖然在美國領證了,但是在日本A子和B醬並沒有領證,於是B醬在同月與C君登記結婚。
故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覺得,B醬被C君「掰直了」,回到了原先的生活呢?
然鵝,並沒有!!!在B醬生完生子結婚後,2018年的9月又跟C君離婚了...(姐妹你這是在玩兒嗎?)
並不是B醬跟C君的關係鬧掰了,而是...
C君在這之後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在2018年的11月去做了變性手術,並且在戶籍上變更了自己的性別,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女性。
沒錯,C君變成了C醬,他成功被B醬「掰彎」了...
好了,看起來B醬和C醬是可喜可賀的結局,但「綠了」A子也是事實哇,這個A子可忍不了:「人工受孕的費用是我出的,為了孩子,我還買了新房!我忙前忙後的背後,居然成全了他們,我忍不了!」
A子一怒之下將這對背叛她的「男女」告上了法庭,要求B醬賠償650萬日元的精神損失。
而這個案子讓人困惑的地方也有,日本的婚姻法中表示:如果確定了配偶者在婚姻中有不貞的行為,是可以要求法定離婚和法定損害賠償的。
這裡的不貞的行為指的是,男女之間發生了具體性行為。(不以發生性行為為目的而進行的男性友人密會等行為不屬於「不貞行為」。)
但是,原告和被告兩人並不是在日本領證,而且日本是在2015年才通過了承認同性「婚姻關係」,並為其頒髮結婚證書的條例草案,在這之前領證,然後發生的事情,法院會怎麼判呢?
A子主張:「即便是同性伴侶,也應享有與異性配偶相同的法律保障!」
就在近日,地方裁判所判定女被告(B醬)需賠償110萬日元。
這個案子讓同性群體,下定決心領證的同性群體也算是帶來了一絲光明,這次的判決從某種意義上來看,他們的關係是受到保護的,作為人,是擁有平等的權利的。
而話說回來,無論是哪種方式的在一起,確立關係就要承擔責任履行義務。紙是包不住火的,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終有被捅破的一天,那結果,也應承擔。
領證的時候,相信都宣讀過誓言吧,在陷入不倫戀之前,是不是應該回想自己當天宣讀過的那些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