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小編在9月份寫過的一篇新聞,是關於電影演員趙德濟在SNS否認「使用性暴力」,並對自己被判刑感到委屈的事情。
當時趙德濟被潘敏靜以「在電影拍攝過程中對我實施了性暴力」為由告上法庭,並最終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進行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
判決下來後,趙德濟感到十分委屈,就在自己的SNS上傳了片場拍攝電影的視頻和照片以證清白。指路→韓國男演員公開否認"性暴力"判決,這次為何獲得韓國網友支持?
網友們看了照片和視頻後都認為他並無過分行為,為他感到不值,女演員也是備受譴責。
而最近這位主張「被性暴力」的女演員又因為試鏡沒被電影選上的發言而躍居韓網熱門第一,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6日,演員潘敏靜參加了在首爾舉行的《為了更好地電影拍攝現場電影界需要變化:以拍攝過程中發生的性暴力事件為中心》的記者會。
她在記者會上表示:
「趙德濟拍攝現場性暴力事件中,導演和製作公司曾試圖隱瞞真相,說我在戲中沒有過多的露出戲。導演在簡訊中明確告知我的所屬社『沒有露出』,但法庭上當做證據的錄音中卻顯示他們說了『到現場脫就行』,這讓我備受衝擊」。
「我覺得電影界應該做出改變,才會發展的更好。其實電影拍攝過程中有很多像我一樣受到性暴力的人,電影界應該去保護她們。而我最近在參加電影試鏡時,對方居然以『我是性暴力事件的受害者』為由,認為我無法出演同類角色,而拒絕我的出演。如果他們一直無視對演員勞動權和人權的侵害,電影界的發展將非常遲緩」。
對此,之前事件的主人公趙德濟再次在自己的SNS進行了回應:
今天潘敏靜小姐又開了記者會,內容是『如果電影界能夠以她為例,以後在合約書上列出關於是否有暴力和露出的明細條款,她會感到很欣慰』,這完全就是胡攪蠻纏的說法。
『是否露出』這樣的條款明明之前就一直是有的,難道僅僅就你潘敏靜合約上沒寫嗎?所以要求合約列出這種那種所有的細節條款?當時的臺詞本明明標註了『雖然是拍肩膀的戲,但也有可能因為失誤而打到後背』這樣的細節條款啊。
說試鏡對方不選擇自己,還向大家哭訴這件事。如果真心想要被選上,就應該努力,用真心打動對方。總是帶著工委(為潘敏靜發聲的人)來來去去,難道認為自己是頂級演員嗎?
而且法院判決下來後,為什麼自己的輿論一直不好,難道沒有捫心自問過嗎?還有請你別再藉機辱罵電影界善良的前後輩們了。
說自己公開身份和長相,是為了以後在工作中不再受到性暴力。那1年前輿論爆發後說絕不會告訴大家自己是誰,還要把透露你姓名的人告上法庭的是你本人嗎?
真的是很無語。
同時他還在YouTube更新了「趙德濟TV」視頻,細細的再次講述了自己的想法。
對此,網友們也都感到十分無語,認為「誰還敢和你拍電影啊」「說趙德濟玩弄掌控輿論,你自己更讓人不省心好吧」等。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是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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