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記者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獲悉,《保定市清西陵保護條例》已由保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6月4日通過,經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0年9月24日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分四章26條,分別為總則、文物保護和管理、法律責任、附則。
清西陵是我國現存規模宏大、保存最完整、陵寢建築類型最齊全的清代皇家陵墓群, 2000年11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據了解,近年來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投入力度不斷加大,清西陵文物本體得到了及時修繕,安防、消防水平也不斷提高。但是,清西陵保護管理,特別是開發利用仍存在著較多問題。一是我市沒有單獨的清西陵保護法律法規,不能更加細化地對清西陵進行保護和管理,導致其保護、管理、開發和利用缺乏足夠的法律規範引領和支撐;二是陵區內群眾生產生活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村落建築與歷史風貌不協調;三是雖然人們文物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但違法建設的事件時有發生;四是因沒有專門的綜合執法機構,地方執法能力不強,執法水平不高;五是對清西陵歷史文化價值的研究和挖掘還停留在較低的層次,文物展覽展示水平不高,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不足。
鑑於以上原因,從法律制度上規範清西陵保護、管理、開發和利用,更好地促進文旅融合發展,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據介紹,2019年2月,市人大常委會確定將「清西陵保護管理」列為市立法項目。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專門成立起草小組,開展立法項目調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借鑑北京市明十三陵、唐山市清東陵等地立法經驗,謀划起草工作。經過四次召開研討會,多次修改完善,2019年6月形成初稿;在徵求易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清西陵管委會、陵區內有關鄉(鎮)村等意見的基礎上,多次修改,形成送審稿,8月5日送市司法局審查,並最終獲得審議通過。
針對清西陵保護管理工作存在的實際困難,《保定市清西陵保護條例》明確了保護利用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保護準則,著重於增強清西陵保護、管理、開發和利用的整體性和協同性,確保各項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通過立法形式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進而推動清西陵保護、管理和相關旅遊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進入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發展軌道。
來源:保定日報
【來源:保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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