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一個畫家,並且給自己作自畫像的話,那我可能會遭世人噪罵。因為,我的畫不真實,全是虛偽的。
6歲,我為自己畫爸爸媽媽給我穿上嶄新衣裳,我背上媽媽給我新逢的還繡了花骨朵的書包,他們一人拉著我一隻小手,送我到學校去報名讀書。
而事實上,我8歲才得以讀書。6歲時,比我小三歲的弟弟需要人領,而我要領弟弟。每天,爸媽在生產隊掙工分,我背著弟弟,弟弟在背脊上餓得哇哇直哭,我也哇哇直哭。
16歲,二八佳人,我把自己畫得現代而且時尚,明豔而陽光的畫面,是正在上重點高中並準備考重點大學的我。
然而,16歲那年,卻因家庭貧困我不得不放棄上重點高中,不得不放棄考大學,被迫去市裡就讀中專。那時的我非但沾不上半點時髦明豔的邊,而且身上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以至於常常不敢和同學們交遊,常常像一隻寒蟬蜷縮在學校圖書室的某個角落裡。
(圖片來源於網絡)
26歲,我給自己畫一對翅膀,長而輕柔的羽毛光彩照人,張起足夠的風力帶我飛向白雲朵朵的藍天。
如果沒有知情人士的劇透,人們不會發現我還是那隻瘦弱的小螞蟻,年年有月都賊驚驚地在泥地上爬行,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哪裡突然伸出的一隻大腳踏碎了人生。日子永遠是一塊硬骨頭,儘管偶爾冒出一點油香氣,但常常教我啃得齜牙咧嘴。
36歲,我給自己畫一領鬥篷,像昭君出塞時披的那種高大上的鬥篷。
在鬥篷的擁籠罩護下,我看上去是那麼拉風,是那麼颯爽,甚至是那麼「漢子」。它那滴水不漏的包裹力恰到好處完美無缺地裹住我摸爬滾打的傷疤,裹住被生活無情毒打深深烙下的鞭痕,遮掩無暇打理而漸至粗鄙的靈魂。鬥篷那肥厚的樣子,還讓人不會懷疑它內裡的空虛,不會發覺其中那看不見的顫慄。
46歲,我把自己畫得笑靨如花,世界不再猙獰而深情款款的,空氣都是正能量,荊棘的尖刺上開出了美麗的花,前景光明正可期待,我歡喜多多,幸福滿滿。
畫完之後,我背過身去哭泣。
總之,在我的自畫像上,絕對沒有眼淚,哪怕眼淚是那麼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