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友與經紀人陳淑芬(資料圖)
廣州日報2月3日訊 「歌神」張學友近日接受媒體訪問,對於突然取消今年個唱的原因,他稱「檔期申請並非我自願」,表示和經紀人陳淑芬積怨已久,問題不是短期內能解決的,這一表態讓人再次感嘆明星和經紀人之間的微妙關係:相處愉快時猶如戀人,臨分手時卻成敵人,而本質上則是一對生意夥伴,何必入戲太深。
藝人與經紀人是合作關係、事業夥伴,可是他們朝夕相處,時刻陪伴,難免產生感情。去年古巨基宣布和朝夕相處了20年的女友結婚,對方就是他的藝人助理,雖然長得不漂亮,但是靠的是平時點滴照顧,讓古巨基對她離不開,最終上位成功,也被傳頌為一時佳話,古巨基還因此被封「好男人」。
氣勢強大的「範爺」今時今日的成績和經紀人穆曉光密切相關,他曾幫助範冰冰(微信號:fbbstudio916 )脫離華誼,自創工作室,許多場合都能看見他在範冰冰的身邊保駕護航,曾有一段時間他們被拍到親密無間,成為這位話題女星的又一佐料,不過對此雙方都予以否認,稱只是純粹的藝人與經紀人的關係。再後來,範冰冰的緋聞對象又多了王學圻、李治廷、李晨,逐漸轉移了外界的視線,她的事業也憑藉話題熱度而更上一層樓。
張學友陳淑芬什麼仇什麼怨?
「我跟她的關係並非朝夕的問題」
去年年底,張學友推出了其個人醞釀了10年的全新專輯《醒著做夢》,按照樂壇例行做法,他馬上要開展大規模巡演,也是藉此紀念他入行30周年。不料,1月初他忽然宣布取消此輪巡演的首發站——香港紅館個唱,因此損失幾千萬,令外界猜測不斷。對此,他的解釋很直率地指向了經紀人陳淑芬,稱紅館的4月檔期非他個人意願,「首先,我從沒想過要為入行30年做些什麼,也不一定要做些什麼慶祝;有慶祝活動當然好,因為會容易宣傳,但沒有構思,也不能勉強去做。申請了檔期,不過是大家很想做,但我一直講得很清楚,我未必構思到東西出來,我說服不到我自己。沒構思演出什麼,為什麼要站在臺上?個唱不如歌迷會般簡單,我對表演也是有要求的。我不會因為30周年硬要搞個唱,為何31周年、33周年不可以?」
實際上,陳淑芬與張學友合作至今22年,外間都認定陳淑芬是他的經紀人,更多次為他籌辦演唱會,但張學友說:「我一直的經理人都是自己,跟陳太是由1993年合作開始搞演唱會,合作後沒什麼問題才繼續做95及97年,直至今天。」兩人關係瞬間決裂,有聲音認為這次30周年個唱是主要原因,但他也予以否認:「並不是這次演唱會做與不做帶來的影響!我跟她的關係也並非朝夕的問題,是累積下來的,有些事要解決就去解決,沒法解決,就別再合作下去吧……會有不開心,但又不足以說:『我從此不認識這個人。』」
「自己和陳淑芬合作從來就沒有一紙合約,全靠一個『信』字。」
明眼人看得出,張學友的情商還是很高的,既清晰表明了立場,也給陳淑芬留足了面子,不會將兩人之前分歧的具體內情抖露給外界。陳淑芬是香港王牌經紀人,帶過的藝人除了張學友,還有張國榮、梅豔芳、周華健等大牌,尤其是一手把張國榮從毛頭小夥捧到非凡巨星的高度,成就可見一斑,他們之間的關係並非明星與經紀人那麼簡單,而更多是信任和依賴。張學友表示,自己和陳淑芬合作從來就沒有一紙合約,全靠一個「信」字。
兩人結緣在1993年,當時張學友正經歷事業低潮,第五張唱片只賣出幾百張,隨後有人指點他找到陳淑芬,在後者的幫助下,他的新專輯《吻別》賣到幾百萬張,隨之確立其「歌神」地位。
張學友曾出於情義在2009年「訂金事件」中站臺力挺陳淑芬
但或許是基於兩人合作從來沒有正式紙面合約,一直靠家人般的信任在支撐,放到商業層面,這種關係就漸漸出現崩裂的可能。最嚴重的一次是在2009年,陳淑芬內地公司有工作人員竟然瞞她跟內地眾多演出商籤合約,收納高額保證金,事情暴露後,演出商直呼上當,將陳淑芬告上法庭,釀成著名的「訂金事件」。為了撈陳淑芬出泥潭,張學友出於情義在香港召開的澄清發布會上為陳站臺力挺陳淑芬。
但這次張學友徹底怒了。有消息稱,他此次與合作多年的陳淑芬反目,主要原因是他認為陳淑芬在以往合作中賺得太狠,並希望提高分成,而在演唱會製作水準方面,兩人也有不同意見,張學友始終要求硬體、軟體做到最好,但之前內地巡演的某些場次讓他覺得失望。
經紀人最容易犯的錯
No1 喧賓奪主
娛樂圈不缺俊男也不缺美女,一個人能否上位更大程度取決於經紀人的能力。但是明星走紅後,經紀人的地位越來越顯赫,心理會愈發膨脹,就容易「喧賓奪主」,也因此容易和明星產生矛盾,簡單說就是可以共苦不能同甘。所以在話語權超高、專業追求極強的藝人面前,經紀人更應該隱身於後,不要大包大攬。儘管張學友沒有詳細提到對陳淑芬不滿的原因,但是這次紅館個唱無疑是直接導火索,張學友的言下之意是:「我都還沒準備好,你沒經過我真正同意就敲定了檔期,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No2 溝通不暢
經紀人是藝人和媒體、公眾、廣告客戶之間的橋梁,溝通不暢往往會適得其反。前不久鬧得很兇的李易峰粉絲罷免他經紀人董可妍就是一個例子。李易峰出道七年終於走紅,現在正是需要各種曝光和接戲機會的時期,但不料董可妍數次以沒有檔期為由拒絕媒體採訪和拍攝要求,導致媒體認為李易峰耍大牌,許多商演、廣告代言也被該經紀人推掉。經紀人原本是藝人和媒體間良好的溝通橋梁,要做好服務者的角色,但藝人反而被經紀人黑了,最後結果自然是經紀公司為李易峰更換團隊。
No3 幕後炒作介入私生活
對大多數明星而言,感情是他們面對公眾時最不能提的禁區,特別是偶像出身的藝人,胡歌(微信號:huge_weixin)就是其中一個典型。他雖然傳過很多緋聞,但基本從來不談這個話題,最近和85後小花旦江疏影熱戀了,對感情就更為謹慎,之前接受採訪前,他的宣傳人員也多次向本報記者強調這一點。在胡歌看來,要不是經紀人聯手媒體一起將他的戀情曝光,他還可以隱瞞得更久。對於被偷拍,胡歌當然十分氣憤,揚言因此將帶他的經紀人炒了魷魚。
經紀人大膽介入藝人的私人生活還有更狗血的,例如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就是在董潔身上投入了過多的感情傾向,公私不分,最後幫了董潔的倒忙。當時,董潔和潘粵明的離婚大戰如火如荼,當事人自己都保持緘默,任佳鶯卻來火上澆油,發文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最後,潘粵明讓她吃了一次失敗的官司,真是教訓深刻。對此,董潔也沒有任何表態,那可以推斷經紀人的發言是沒有經過董潔本人允許的「越俎代庖」。
所以,絕對不摻和藝人私生活,在藝人處於危機的關鍵時刻只負責公關,扮演好救火隊員的角色,才是經紀人最應該做的。例如姚晨團隊,在她離婚、與前夫凌瀟肅再次爆發輿論戰時,都打了漂亮的仗。
出了問題: 要好聚好散
實際上,藝人與經紀人是利益捆綁在一起的合伙人,那相聚在一塊時就應該各司其職,互相支持理解,經紀人提供最好的服務,藝人認真演戲,做好採訪,共同把利益最大化。
有聚就有散,一旦目標不一致了,藝人與經紀人就到了分手的時刻,更加考驗心理素質和修養。但買賣不在了,人情還在,就如戀人分手最見人品,藝人與經紀人的分手也是體現情商的絕佳場合。雖然同樣從周星馳的公司解約,張雨綺 就比黃聖依做得聰明。周星馳去年被圈內人炮轟圍攻之時,黃聖依始終保持沉默,但是張雨綺作為曾經的星女郎,卻出面維護,也因此緩和了過去尷尬的關係,從而獲得了她在周星馳新電影《美人魚》出演女二號的機會。
分手時,藝人不可過分囂張,畢竟經紀人對你知根知底,你把他惹怒了,說不定人家哪天也會開個小號爆你的料,那時你哭都來不及。而經紀人對藝人進行輿論攻擊,也是不明智的,這圈子本來就不大,一時快意恩仇對自己未來一點好處都沒有,謾罵、爆料爽是爽,但是你的「接盤俠」估計很難會覺得你可愛可親,也是因小失大。
所以,雙方多念念對方的好,像學友這樣給對方留足面子,才是正道。在一起是緣分,還是別給曾經的美好添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