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致遠
「在這兒經營了倆月,沒有任何人下達整改通知書。突然來了一二十個人,強行把門頭招牌拆除。」8月3日,鄭州市民王先生投訴稱,執法者的如此行為,令其不解,感覺像「選擇性野蠻執法」。
投訴:未告知整改門頭被強拆
王先生的店鋪,在高新區萬科城錦楓苑商業步行,其經營的生意是,開設夜市燒烤店。5月28日,店鋪開張迎客,「兩個月來,我幾乎天天在店裡。一直正常經營,沒有職能部門詢問情況。」
王先生稱,7月31日下午4點多鐘,突然來了近20名城管人員,二話不說,直接舞動起長杆鐮刀,把幾十平方米的噴繪門頭割毀。為防止事態擴大,他們沒有上前阻止,而是留守附近,拿出手機拍照取證。
那麼,這些人是哪兒的?又為何強行拆除店鋪門頭呢?
王先生說,據其了解,當日拆除門頭者是溝趙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理由是門頭製作不達標,沒有向他們報備,不符合要求。按照規定,該步行街店家,只能製作亞克力材質的貼字門頭,噴繪燈箱布藝門頭不被允許。
「在此之前,沒有告訴我有這個規定,更沒有人口頭通知或書面告知,進行整改。來了二話不說,就割掉了,太讓人氣憤。」他稱,該區域多家店鋪門用噴繪製作,亦是並未達標,為啥只割自己的,不割別人的,「顯然是選擇性執法。」
在現場,經其指引可見超市、銀行、教育培訓機構等店鋪門頭,的確是用噴繪燈箱布藝門頭,但它們完好無損。
針對此事,轄區責任單位是怎麼說呢?
「給他說過100遍了,就是不改。」在溝趙辦事處城管科,該科張姓負責人說,此前,他們曾多次督促飯店整改門頭,在毫無效果的情況下,他們才於7月31日下午,聯合高新區行政執法局派駐辦事處中隊,對違規門頭採取了強制拆除措施。
說法:執法局稱不知曉此事
那麼,為何該區域仍存在其他未按規定製作門頭,卻沒有拆除呢?張先生介紹稱,有特殊情況的門店,需要提前向他們進行報備,經審批後,才可以使用;這家飯店沒有報備。
"有啥證據證明,咱們口頭告知過對方?」張姓負責人稱,會找些當時證據,證明告知過對方。但隨後,他卻不知所蹤。
張先生稱,他們聯合執法局進行執法,並非一家單位行動。執法局又作何解釋呢?據高新區行政執法局駐溝趙辦事處中隊孫姓負責人介紹,7月31日下午,他們並未參與拆除萬科城錦楓苑商鋪門頭的行動;平日,他們依法依規執法,「沒有聽說這個事兒,不能往我們身上潑水。」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杜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