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李佳琦申請註冊的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李佳琦聲音商標被駁回#被駁回。
今年5月13日,李佳琦在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Oh my god,買它買它!」註冊了聲音商標,同時李佳琦也是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東,然而此事在當時曾一度衝上熱搜榜。
然而據有關資料顯示,「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的申請已於12月4日被駁回。
2020年4月7日,該公司申請註冊聲音商標為「Oh my god,買它買它!」該聲音商標具體描述是由知名網絡主播李佳琦人聲念出 『 Oh my god,買它買它!』。同時該音商標申請註冊號為45217353,而申請的日期顯示為2020年4月7日,分類為廣告銷售專用。
據透露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9 年 3 月,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而且該公司有兩位名譽股東,上海美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為最大股東,李佳琦持股比例為 49%則為第二大股東。
還有就是除了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以外,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還註冊了不少關於「奈娃家族」的圖形商標,不過多數的圖形商標顯示的申請狀態為「等待實質審查」。
根據最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給出聲音商標的最新定義:是由用以區別商品,或是用來服務來源的聲音本身構成的商標。
同時聲音商標可以由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就比如是一段樂曲,還可以是由非音樂性質的聲音構成,例如人或動物的聲音,還包括自然界的聲音,同時也可以由音樂性質與非音樂性質兼有的聲音構成的聲音為「聲音商標」。
目前,關於李佳琦聲音商標被駁回的事件,李佳琦方還未做出任何的回應,對此,你們是怎麼看待「李佳琦聲音商標被駁回」的?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