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紫登上社會新聞,名譽侵權案勝訴被告卻偽造證據

2021-01-18 小北娛評

近日楊紫名譽侵權案在北京開庭,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供偽造的加蓋公安機關公章、民警籤章的證明材料原件,來證明自己身份證和手機丟失,派出所則聲稱未給張某開過身份證丟失證明,這樣一來此人可謂是自己打臉不說,網友更是聲稱派出所公章也敢偽造此人的膽子也是賊大。

從一開始此人就在微博上挑釁楊紫,聲稱自己如果收到了律師函以及起訴書法院傳票一定會掛在微博上誰刪微博誰死一戶口本,誰打臉誰死一戶口本,通過言論就能發現此人的法律意識薄弱,同時還將自己的抵住雙手奉上這是多沒知識的一個人?

就在楊紫狀告此人之後,她開始哭泣抽搐外加求饒,只因要罰款十萬這筆數字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天價,就在法院判決罰款十萬之後這筆天價數字讓其求饒留下了鱷魚的眼淚,在一筆巨款面前不得不低頭,更是試圖用用更大的錯誤掩蓋原本的錯誤。

不少人認為楊紫這波操作贏得了好感,假的炸號,真的來告,比起那些因為對方是未成年就放過一碼,不需要對方賠償的藝人來說好了無數倍,有些明星為對方道歉或者看人家經濟條件不好學生身份就放棄追責,長了「我弱你別追責」的心理,轉身繼續造謠,像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沒有人屢錯屢犯,畢竟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通過此事也是給那些所謂的黑粉一個教訓,現在的黑粉猖獗到了一定程度已經是行程產業鏈,在多年之前網際網路還沒那麼發達的什麼時候,整個圈子都是一片淨土,然而現在再也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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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楊紫也再度傳來了好消息,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布了《楊紫與張曉宇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裁判日期為2020年6月17日。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其運營的微博帳號上發布了與楊紫相關的內容楊紫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被告刪除相關內容,並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賠償經濟損失49367元,合理維權支出5063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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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通報,在審理楊紫名譽權侵害案時,發現被告張某偽造證據,對張某罰款10萬元。楊紫方表示,張某在微博上多次發表有損楊紫名譽的言論。而張某卻稱,自己身份證和手機早已丟失,微博帳號是他人冒名註冊,並出具了派出所證明材料。派出所表示,未給張某開過身份證丟失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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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導,6月1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通報在審理楊紫名譽權侵害案時,發現被告張某偽造證據,對張某罰款10萬元。看到評論裡有網友說,侵犯楊紫名譽權,罰款10萬,這個黑粉受到史上最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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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紫,童星出道,你的童年我的童年好像都一樣……這首歌相信大多數人都聽過。童星出道的楊紫近兩年也撕掉了乖乖女小雪的標籤,出演了好多優秀的電視劇,成功地詮釋,演繹了好多影視劇人物,哭戲可謂是一流。影視劇方面,楊紫是成功的。但是,有些方面她是失敗的,是無可奈何的,不僅是楊紫,應該有很多明星是這樣的。只今年的六月七月,就有兩起關於楊紫的名譽受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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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說樹大招風人紅是非多,現代社會通訊發達網絡盛行,很多人在網絡扮演著「網絡噴子」的角色,面對一點點自己看不順眼的,就開始「口吐芬芳」,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用聖母的口吻對別人進行批判。那麼,面對網絡暴力,我們該如何做?那些有著極大曝光率的明星們的又是如何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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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主聲明中承認了自己在去年11月份為了博眼球和有流量發布了大量造謠楊紫不檢點、整容等一系列造謠言論,對楊紫的名譽和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此表達自己的道歉。,已於2019年8月7日由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被告史*琴因發布涉及楊紫女士的侮辱、誹謗性言論,侵犯了楊紫女士的名譽權,被判在其個人社交平臺帳號首頁置頂發布致歉信,並賠償楊紫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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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女星楊紫狀告張某名譽侵權,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針對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據,開出2020年該院的首例「罰單」。>新京報對此事進行了報導:新京報我們視頻報導截圖6月1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通報在審理楊紫名譽權侵害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