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六神磊磊專門費了好大的勁整理了一篇公號文章,說的是周衝其人其事,列舉大量實證說明周衝的公號抄襲轉載的不道德之行。以往紙質出版時代抄襲的確不太容易,但是到了自媒體寫作抄襲已是重災,每日成千上萬的抄襲轉發著實讓原創作者無計可施。
「天下文章一大抄」,在中國,自古有之,但這個「抄」不是全部照搬人家的,而是「吸收、繼承、模仿、創新」的含義在內。每篇你讀過的文章,都會對你造成影響。在對它們沉澱之後,你寫出來的東西其實是這些影響的集合。但是,有一種事情是不能容忍的,寫文章時全文照抄,這個叫偷竊;整段摘抄,主結構和立意一樣,這個叫剽竊。這兩種作品的出現是人品問題,不能縱容。精採的句子借來用,這個借用,是引鑑。就是不用還的借,借的以後就要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也就是那些好東西變成自己的,變成我們隨時可以用的。
現在很多實時事件的評述文章佔了公眾號一大部分,很多實時新聞的解讀,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方式。但是因為事件相同,總體思路的梳理上總是那幾條,加之作者思考模式類型的相似,所以重複的引用資料和評述屢見不鮮,物以稀為貴,想當那個稀有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再者很多文章也就是個人的自留地,指望不上不炒冷飯的。
說得不好聽一點,天下大多數的文人,或者大多數準備做文人者,其文章或多或少是從古人、死人、名人、別人那裡牽取騰挪。就像繪畫,都要從臨摹開始,大量臨摹的底子是為了技法的嫻熟。所謂人腦也好、電腦也罷,都是有輸入存儲和輸出提取的特性,但凡一個成名的作者,其早期作品也多少會有模仿和因襲的影子。再從中國文字語言的特點上來講,中國的語言常用字不過數千,常用詞彙我不太清楚,估計亦不過數萬,即便如西方一些語言詞彙量浩如煙海,常用詞彙至多也不過上萬,所以語句詞彙的重複甚至撞車在所難免。從這兩個意義上來講起來,天下文章一大抄,也就是此意!
不過如何能抄得有創造性,如何能抄出一點名堂,也沒那麼簡單,張大千臨摹的古畫也是價值千金的。我們見到的大部分爭議的說就是抄襲與抄創的差別。抄襲很容易界定,現如今不少本科及碩士論文,都逃不脫抄襲二字。而要辨別是否抄創就不太容易了,檢索系統的發達,除非有人為因素,否則不會發現不了,比如國內在外發表被查出的幾百篇醫學論文!泱泱大國,文人寫史,自先秦以下,凡成名寫手,十之八九也都是抄創好手。抄創的分野在此試舉一例說明——某詩詞有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就是從宋人石曼卿「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無恨月常圓」這一句化來,而石則是抄創於唐人李賀的「衰蘭送客鹹陽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一句好詩,被這樣成功地經過兩次轉手,二番運作,是抄是借,怎麼定位,明眼人自會清楚。
剪接一句好詩古人美其名曰襲句,這算是抄創,同樣抄一篇也有抄創的。漢時楊雄善於抄創,仿過《易經》《論語》和司馬相如;唐人李商隱做詩要在案頭準備好大量「備抄」之書;近人周作人亦常徑直拿古人文句鋪設成章;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曹禺先生的《雷雨》,細究之下明顯有俄羅斯前輩作家作品的影子。這樣的例子,可以說貫穿了大半個中國文學史。
抄得好的叫做再創作,抄的不好的呢?很多就是死抄,圖書業輝煌之時,北京八成的圖書公司都是拼湊書籍,那會監督機構也很少有檢索,全靠原作者舉報。於是抄手好逸惡勞,白手起家,別人現成的整段整句原樣搬來,毫不咀嚼,這樣等於連學習領會的成本都不願付出,跡近偷盜,為人所不齒。
另一種就是抄的毫無水準,去菁存蕪,點金成鐵,把人家好好的文字白白糟蹋了。不但未得原句神髓,反惹暴殄天物之嫌了。就像國內的汽車製造,所謂的設計師,全抄也好了,反而在精華處改動一二,完了完了,立馬露怯。
最可悲的是抄不出啥的,連精華在哪裡也不知,抄抄這裡抄抄那裡,抄的亂七八糟不成體統,甚至抄一些不夠抄的東西,以前接觸過某出版社的一個編輯,就是此類笑話頻出,抄不成個啊。
初學寫作者,為練筆計,多要經歷模仿的過程,抄的投入,抄的認真。古人為何在蒙學階段有《佩文韻府》、《龍文鞭影》之類?不就是供寫作者抄仿借鑑詞藻和文句之用?不過萬事有度,如果從始至終,寫了好幾年了還老是一門心思死抄做文屠,並且拿抄作為自己進身之計的話,到頭來長進甚微不說,還沒準會弄巧成拙,死抄反把自己抄死。
死抄的人畢竟不多,若不是為了口糧,臉面上實在過不去。很多抄者是介於抄創於死抄之間。本來著書長恨古人多是凡人之常情,文章乃天下之公,世上有文章便有抄文章。
我們的社會自古以來不太注重個人權利,不太講究法制,而看重的是寬仁情分,鄙視的是刻薄寡恩,所以對待抄深惡痛絕的人在古代還不多見,也許由於古時候沒有著作權的概念,大多數古人對待抄的態度還是比較寬容。傳統文人金聖歎便是如此,他曾大方地宣稱抄書並無不可,理由是可令世上多一文人少一盜匪,居然能將抄上升到積功德的地步,真厚道之極也。
話說回來,對待抄的態度還是要看站在哪一塊地皮上,若著文為的是娛己娛人,為了抒發情趣,傳道於天下,那麼是不很介意文章如何被抄,此所謂讓善,當然前提是抄者也夠厚道,有起碼的德性,目的正當;而如果要向現代文明看齊,維護個人權利,反對不當得利,文章關乎個人利害,抄者又不夠厚道,據為己有,此所謂掠美,那麼當然不能對其聽之任之,要堅決反對這種行為。古人也是這樣辯證地看待抄的,並不是一味姑息——比如像考場抄襲之類,一樣嚴懲。主考官如虛構的張廷璐竟被腰斬,刻畫這個案件就是為了血淋淋的驚醒。再如順治十四年丁酉科順天(今京津地區)鄉試,發榜後,物議沸騰。給事中任克溥奏參,順治帝令將疏內有名人犯送至吏部、都察院會審。審出同考官李振鄴贓證有據:吏科給事中陸貽吉與居間博士蔡元禧、進士項紹芳及行賄中試舉人田耜、鄔作霖,並皆屬實。七人俱著立斬,家產籍沒。同案犯王樹德等二十五人,從寬免死,與上述七人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尚陽堡。
說了那麼多為文人寫作難免之事辯解的話語,夠了仁義吧?所以著書立碑是有風骨的,饒了你們的抄創之功,也就為了傳道解惑。可是有那麼兩種人實在讓人不可不抽!
第一種明明都是故意抄襲,卻註上自己的名字,為了臉上貼金,貪戀虛名。
第二種更加可恨,整個轉發過來,還借著正義之士的幌子,不但注名為自己,而且討要打賞。既要名,更要利,最終就是來賺錢的。這種人還會給自己掛上各種不以為恥的名號,掛上各種廣告,反正也是無恥了,不如脫光了算!
下邊要說的就是這麼一個無良之類。張立軍老師最近寫了一篇公號文章,讀者讚譽有加,但涉及某些因素,很快被風沙,越是這類文章,越是傳播迅速,很多公號轉發,但大都註明原作者姓名,當然也有註明錯誤的,有一篇寫成了孫立軍,不知是否故意,起碼都是尊重一二。可是有一位混跡此行的有點名聲的卻不是此類,不但直接轉發,連圖片上的水印也不消除,而且註上自己的名字,掛上廣告,貼上打賞碼,還用的是某種不容易被檢索的小程序,可見其人為了名利用心良苦!
對此人,我想到就是崔永元老師那個回覆:呸!
往期文章回顧:
凡人的品格,我為什麼要寫?
自負的多餘人。
《在路上》,不需要意義……
雞血湯和鴨血湯。
《紅拂夜奔》,每一本書都應該有趣。
莫談的心聲。
「網際網路+」光環下的做局,圓我土豪夢!
人渣中的精英,精英中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