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本周三,加拿大歌手賈斯汀·比伯在 Instagram 上發帖承認自己身患萊姆病。他在帖子中寫道:「很多人一直在說,賈斯汀·比伯看起來面如土色,像磕了藥,他們不知道的是,我被診斷患有萊姆病和嚴重的慢性單核細胞病,它們影響了我的皮膚狀態、大腦功能、精力和整個身體健康。這些事情和進一步的說明都會出現在我即將在 YouTube 上線的個人紀錄片裡,到時候你們會知道我是如何應對和克服它們的。這些年我過得很艱難,但好在我獲得了正確的治療方式以克服這種目前看來仍是絕症的疾病。我會帶著更好的狀態回歸,不騙你們。」
比伯並不是第一位身受萊姆病折磨的明星,另一位中國樂迷熟悉的加拿大歌手艾薇兒也曾在7年沉寂之後向媒體袒露自己患有此病,她對媒體說:「2013年12月我患上了萊姆病,我當時覺得自己不能呼吸,5個月臥床不起,一度覺得自己快要死了,不能吃飯,甚至一周沒辦法淋浴,生活陷入崩潰。」
去年9月,在與萊姆病抗爭了5年之後,艾薇兒再度回歸,發布了她最新單曲《Head Above Water》,在其中描述罹患萊姆病以來的心路歷程,她曾還原當時寫下這首歌的想法,「我已經接受了死亡,可以感受到我的身體正在關閉,就像溺水,我正在水裡面,很需要趕快上去吸一口氣。」她說,寫這首歌幫助她度過了患病的最艱難時期。
在比伯發帖聲明後,艾薇兒也在 ins 上對比伯表示支持和感謝:「太多人患有這種能使人衰弱的疾病。但我想對你們說,希望是存在的,因為』萊姆』每天都在掙扎。兩年裡,我曾病得很重,但我仍在為自己的生命而戰。我熬過了最糟糕的日子,但糟糕的日子還在繼續。我現在的任務就是讓公眾提高認識並籌集資金根除這種疾病。」
那麼萊姆病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疾病?為什麼加拿大是這種病的高發區?
萊姆病(Lyme disease)或萊姆疏螺旋體病是一種由伯氏疏螺旋體屬生物引起的細菌性傳染病,人畜共患,其儲備宿主為老鼠,並會以真蜱科硬蜱屬的生物為媒介傳染給人類。
最常見的症狀是皮膚會出現不會癢也不會痛的紅斑,稱為遊走性紅斑,通常發生於被叮咬後一周。其他常見症狀包含發燒、頭痛,和疲倦。如果未治療,可能會演變為臉部單側或雙側麻痺、關節炎、嚴重頭痛合併頸部僵硬、心悸等等。感染後一個月至數年間,關節痛和腫脹的症狀可能一再復發。有時患者四肢會發麻或有刺痛感。大約10至20%的人即使經過妥善治療仍會在接下來的六個月中有關節痛、記憶障礙,以及精神不濟的症狀。
萊姆病是蜱蟲在北半球散布最廣的疾病。首次被發現也是1975年的美國康乃狄克州的舊萊姆鎮,並因此得名。
萊姆病曾被認為是一種孤立的疾病,在北美和歐洲部分地區發現,但現在它在全球80個國家被發現。僅在美國,疾病控制中心表示,每年就有大約3萬例病例,但疾控中心承認,這個數字可能遠遠高於這個數字。萊姆病協會估計這個數字接近驚人的每年40萬例。
由於天氣變暖,附著在遷徙鳥類背部的蜱蟲隨著鳥類北上在加拿大瘋狂蔓延,導致患萊姆病的人越來越多,導致加拿大也成為了萊姆病的高發區。2009年加拿大僅有144人感染,而2017年則猛增到2,025例。據《赫芬頓郵報》報導,渥太華超過2/3的小區,檢測出攜帶萊姆病菌的蜱蟲,由於太多,當地衛生部門根本不再繼續檢測。
而因被蜱蟲叮咬而感染的萊姆病通常不易被及時確診,導致患者錯過治療時機。萊姆病潛伏期在3~32天之間,早期出現的遊走性紅斑不痛不癢,其他症狀又很容易與感冒混淆。
艾薇兒就曾回憶她可能是在2013年春季被叮咬了,4月的一個晚上,她第一次醒來時渾身是汗,感覺發燒。當時她以為是流感,甚至是旅行中的疲憊和脫水,但當她的症狀持續時,一些熟悉這種疾病的朋友建議她可能患上這種病,但她的醫生對此持懷疑態度,沒有對她進行測試。直到數月之後,經過急診室的數次檢查,艾薇兒才被正式確診為萊姆病。
美國的獲獎調查記者瑪麗 貝絲 菲佛(Mary Beth Pfeiffer)就曾呼籲公眾關注萊姆病:「針對愛滋病進行的臨床試驗數量約為11000例。看看萊姆病的臨床試驗,大約有60例。當我查到這些數字時,我很驚訝。我不是說愛滋病不值得關注,但萊姆病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
在我國,自從1986年調查發現東北林區人群中存在萊姆病的發生和流行以來,現已證實29個省(市、區)的人群中存在萊姆病的感染,醫學人員從病原學上證實其中至少有19個省(市、區)存在該病的自然疫源地,人群中有萊姆病的發生和流行。其中黑龍江、新疆、河南和吉林等地區為高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