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31日,正月初四,年味正濃,但淮安市漣水縣公安局接到的一起報警卻讓民警們都倒抽了一口涼氣:原朱碼鄉新東村村民周某某報警稱,1月30日下午,在村裡一麥田內發現一具小女孩屍體。經現場分析和屍體檢驗,該案定性為強姦殺人案。
案發後,淮安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通過現場勘驗,採集痕跡物證,並連續數月開展大規模走訪調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線索數千條,走訪排查人員超過1.7萬人。但由於技術條件限制,案件一直未取得實質性進展。作為當時的案件現場勘查民警,漣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呂增亞說:「當時我剛參加工作不久,這起案件的現場到現在我都歷歷在目,當看到小女孩的屍體,我心中就有種說不出的滋味,我當時就發誓,一定要抓到殺人兇手,來告慰小女孩的在天之靈。」22年來,呂增亞從刑警大隊民警成長為刑警大隊教導員,崗位在變,但他偵破該案的決心一直沒變。
追兇22年
22年來,淮安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偵破此案的決心從未動搖。走訪調查、核查線索、蹲守摸排……22年裡,專案組民警換了一批又一批,但辦案民警們的偵破工作始終在路上,足跡遍布全國各地,只要有一丁點線索,民警都會前往開展調查工作,一定要百分之百的確認不是,才會排除可疑線索。2018年6月,漣水縣公安局又專門成立「1998.1.31」命案積案偵破工作領導小組,由漣水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朱國海任組長,抽調民警成立工作專班,明確「案件不破、人員不撤」的要求,實行局長包案制度,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犯罪嫌疑人不落網,死者難瞑目,生者受煎熬。群眾的需求就是我們的追求,我們必須窮盡一切手段,堅決啃下這塊硬骨頭,早日破獲該案。」朱國海說。
今年以來,淮安警方向命案積案發起新一輪攻堅,淮安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周達清要求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捆綁作戰、創新戰法、拓展途徑,全力破案。
「我們每年年初和年中都會把所有未破的命案拿出來重新梳理一下,時刻提醒自己要為他們伸張正義,這起女孩被害案一直牽掛在我們每一位偵查員的心中。」漣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大隊長陳戰天說。
真兇落網
「雖然我不是刑警了,但抓捕的時候我主動要求參加。他被戴上手銬後我跟他說,我找了你22年,今天終於見到你了。」案發時任漣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現經偵大隊一級警長侯嶺說。
今年4月22日,漣水縣公安局民警在疫情防控流行病學調查當中,對外地返漣的陳某某進行核查,但此人接觸民警時有意躲閃,神色可疑,較為反常。專案民警出於職業的敏感性,調閱當年卷宗分析發現,陳某某與「1998.1.31」命案嫌疑人畫像相似。1998年案發期間,陳某某曾暫住漣水縣城,此人身材矮小、健壯,具備夜間活動條件,曾拐騙過少女。專案組遂對其採取內緊外松式的秘密偵控。在淮安市公安局組織指揮和技術支持下,漣水警方最終精準確定陳某某就是該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5月7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被抓捕歸案。
民警立即開展審訊工作,陳某某雖心慌不定,不敢正視偵察員的灼灼目光,但認為案子已經時隔22年,仍存在逃避法律制裁的僥倖心理,刻意迴避偵察員步步緊逼的訊問。但在強大的審訊攻勢和鐵的證據面前,陳某某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如實交代了22年前強姦殺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實。
1998年1月26日,大年二十九的夜間,時年25歲的陳某某在路上遇到了年僅13周歲的女孩顧某某,見其孤身一人,陳某某頓生邪念,一路尾隨至原朱碼鄉新東村一片人跡罕至的田地旁,然後將顧某某挾持至田中意圖不軌。由於顧某某一直大聲呼救,陳某某便用手卡著她的脖子,並捂住口鼻。陳某某雖然身高只有1米62,但身體強壯,還未成年的顧某某根本不是他的對手,終於遇害。「屍檢結果顯示,顧某某是窒息死亡。」辦案民警說。
作案後,陳某某在當夜就逃回了老家,然後輾轉逃往貴州,幹起了拐賣婦女的勾當。1998年5月,陳某某因販賣人口被判無期徒刑,2013年減刑出獄後就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到漣水。疫情發生後,他無法在外地工作,只能回到漣水。
巧合的是,陳某某上一次被公安機關抓獲是1998年的5月7日,而22年後的5月7日,他又再次被抓獲。「善惡到頭終有報!案子一直沒有破,就像欠著一筆債!」老偵查員侯嶺感慨萬千地告訴記者,「我跟嫌疑人講,你看看我,頭髮都已經花白了,當年我才30出頭,今年已經56歲了,快要退休啦!退休之前抓到了你,我終於把債還上了!」
淮安警方始終堅持命案必破,在現行命案連續6年全破的同時,持續組織開展命案積案專項攻堅,近三年又連破9起命案積案。辦案民警用鍥而不捨的意志、無怨無悔的拼搏,兌現了漣水公安對人民群眾的平安承諾——命案必破,不破不休!
(來源:江蘇廣電淮安中心站/朱延慶 通訊員/沈愛華 陳虎 周培雷 編輯/張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