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嶽陽訊疫情期間,利用微信發布虛假出售防疫物資的信息,定金到手後卻沒有貨可發。近日,被告人胥某因犯詐騙罪被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審理查明,2020 年 2 月 15 日,被告人胥某在微信老鄉群發布賣口罩信息,被害人袁某獲知情況後,添加其為好友並表明購買口罩意向。被告人胥某通過微信發送口罩圖片視頻、營業執照、身份證等信息,獲取被害人袁某的信任,並謊稱其有口罩現貨,要被害人袁某支付定金,被害人袁某通過支付寶轉帳方式向被告人胥某支付口罩定金 2 萬元,被告人胥某將錢用於賭博和生活開支。
2 月 21 日,被告人胥某在微信群獲知姜某發布求購額溫槍信息,先後添加姜某、被害人方某的微信。被告人胥某在無供貨貨源的情況下,通過轉發額溫槍圖片、視頻、酒樓營業執照等信息獲取被害人的信任,並謊稱其有 2000 把額溫槍的庫存,要求被害人方某支付定金,被害人方某以微信、支付寶轉帳方式先後向被告人胥某支付定金 2.5 萬元,被告人胥某將錢用於賭博。
4 月 16 日,被告人胥某被汨羅市公安局傳喚到案,並如實交代了詐騙的犯罪事實。4 月 21 日被告人胥某家屬賠償被害人方某 2.5 萬元,5 月 22 日,被告人胥某家屬賠償被害人袁某 2 萬元,並取得了被害人方某、袁某的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胥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胥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胥某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胥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實習生喻志雪通訊員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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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瀟湘晨報